汪泽楷故居遗址位于醴陵市栗山坝镇栗山坝村。
汪泽楷(1894—1958),曾用名杜叔林、杜竹君、汪士楷。1919年毕业于湖南省立第一中学。9月赴法勤工俭学,加入工学世界社。1921年冬,参加勤工俭学学生进驻里昂中法大学斗争。1922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与周恩来等4人当选为旅欧支部执行委员。1923年,入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4年回国,任中共安源地方执行委员会书记。10月回醴陵,以县立中学教员身份开展工作,在县立中学、开元学校和县立女校发展王力天、孙筱山等为中共党员。11月,建立醴陵第一个基层党组织——中共醴陵县特别支部。1925年春,与萍矿工人子弟学校回醴教师易足三,改造由工商业主把持的官办醴陵县中华工会,新建醴陵县工会。6月,汪泽楷任中共豫陕区区委委员,并在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政治部任职。1926年,任中共湖北区委组织部长。1927年,出席中共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八一南昌起义前后,任中共江西省委书记。1928年,出席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汪泽楷因追随陈独秀,违反组织纪律,被开除党籍。1929年参加托派组织“无产者社”。在上海以杜竹君笔名翻译出版马克思《哲学的贫困》等书。1931至1937年,在北平、桂林等地高等学校任教。抗日战争期间,拥护中共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主张,支持爱国学生运动。1939至1942年,先后任国军预备第2师(师长陈明仁)顾问、陆军军官学校第六分校教官,1949年4月,因支持学生运动被广西南宁法院传讯,遂辞职回湖南,参加程潜、陈明仁起义活动。
湖南和平解放后,曾任湖南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省政协委员、湖南大学图书馆馆长。1951年,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1953年,任武汉中南财经学院教授,综合资料室主任。1958年,以“历史反革命罪”被捕,判处5年徒刑。12月,病逝于湖北潜江劳改农场。1979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对汪泽楷的错误判决,恢复名誉。
汪泽楷故居汪家大屋已毁,仅存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