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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希龄故居

  熊希龄故居位于凤凰县沱江镇文星街10号。

  熊希龄(1870—1937),号秉三,凤凰镇竿镇(今沱江镇)人。其先代世居本县水打田乡燕子岩村,以务农为业。祖父从戎后,始迁居入城。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熊希龄进沅州府他父亲住所的沅水校经堂读书。光绪十七年(1891年)应乡试,中举人,次年中贡士。光绪二十年(1894年)中进士,授庶吉士。中日甲午战争后,清廷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辰国的《马关条约》,熊希龄多次上书反对,因此触怒了慈禧太后,被革职回到湖南。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在长沙任时务学堂总理,提倡科学,注重时务。同时与谭嗣同、梁启超、唐才常等组织南学会,创办《湘报》,积极开展变法维新运动,因此受到顽固派王先谦、叶德辉等人的攻击。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戊戌政变发生,清廷搜捕维新党人,时务学堂及《湘报》被迫停办,熊希龄亦受到“革职永不叙用,交地方宫严加管束”的惩处,从此便匿迹衡阳、沅州(芷江),闭门读书。后来党禁日渐松弛,管束解除,希龄曾一度赴日本考察教育。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他应常德知府朱其懿之聘,主办常德师范讲习所、常德西路师范和常德中学。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随端方等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任参赞。次年回国,仍返湖南办学,继在醴陵办瓷业学堂。宣统元年(1909年)任东三省财政监理官,次年任奉天盐运使。辛亥革命后,拥戴共和,先后参加统一党、共和党,为进步党的负责人之一,曾致电袁世凯,促其转变政治态度。袁世凯窃据大总统后,熊希龄历任财政总长、热河都统。民国二年(1913年)8月任国务总理。他在政治上,旨在贯彻资产阶级法治精神,建立“真正共和国”;在经济上提出了一系列改善贝才政、繁荣经济的计划和基本法令。这与袁世凯的专制统治大相径庭。熊、袁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袁世凯进而精心罗织“熊希龄热河行宫盗宝案”,指使其亲信奉劝熊希龄下台。熊希龄遂于民国三年(1914年)2月愤而辞职,3月又被袁世凯委为参政院在政全国石油矿督办。

  民国六年(1917年)夏秋之际,京津一带水灾严重,灾民遍野,他负责督办水灾河工善后事宜,并主持募捐,救济灾民。为收养被遗弃儿童,他倡议在北京设立慈幼局。民国七年(1918年),得政府同意,将香山静宜园改建为慈幼院,以收养、教育受灾的流浪贫苦儿童。他自己掌管一切院务,时间长达20年之久。此外,他还以社会名流身份从事各种社会公益事业,担任过中华教育改进社董事长及世界红十字会中华总会会长等职。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熊由北平到上海,负责战地救护工作。上海沦陷后,欲取道香港返内地,12月5日病逝于香港,享年67岁。遗著在解放前出版的有《香山集》两卷。

  熊希龄故居总占地面积800平方米,为四合院布局,木质结构,是一座由堂屋、卧室、厢房组成的平房建筑。中有一天井宽坪,天井东侧为专门的柴房。门、窗、墙火部分为木结构,其上或雕花或绘图案,造型大方,做工精美。

  熊希龄故居于2003年4月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湖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