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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玄:胡耀邦对中共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重要贡献

  胡耀邦是20世纪70年代后半期至80年代中共中央组织部长、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书记、中共中央秘书长兼中央宣传部长、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主席),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之一。“他以非凡的胆略和勇气,组织和领导了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的大量工作,使大批受到迫害的老干部重新走上领导岗位,使其他大批蒙受冤屈和迫害的干部、知识分子和人民群众得到平反昭雪、恢复名誉。”为了解放思想,冲破“两个凡是”的束缚,重新确立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为中兴执政党和共和国的宏伟大业,奠定党和国家重要政治、组织和社会基础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胡耀邦对于平反冤假错案开启的重要贡献

  “四人帮”阴谋集团被粉碎遗留下来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文化大革命”十年中积案如山般的错案假案。“文革”中全国被立案审查的干部达230余万人,占“文革”前夕全国干部总数的19.2%。中央机关被审查的干部近3万人,占干部总数的16.7%。群体性案件近2万起,被迫害致死者达6万人。又因林彪、“四人帮”两个阴谋集团在制造冤狱时上挂下联,扩大了打击面,使得全国制造的冤假错案高达200余万件。作为一名亲历1920年代末以来中共所有政治运动的党的高级干部的他深刻地认知:在中国结束“文革”的的当下全部、彻底地平反冤假错案,不仅是马克思主义正确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的要求,而且是调动全党全民所有积极力量最为急迫的重大任务。在这一方面,老一辈政治家陈云、叶剑英、邓小平更是高瞻远瞩,率先提出了必须首先解决落实干部政策、平反冤假错案这个“人心向背的大问题”。1976年10月21日,叶剑英派其子叶选宁看望胡耀邦。胡对叶选宁说,现在我们党的事业面临着中兴。中兴伟业,人心为上。其中,在谈到什么是人心时,胡耀邦讲“冤案一理,人心大喜”。他认为,只有迅速全面而彻底地平反一切冤假错案,才能重新赢得人心。

  清理冤假错案是与揭批“四人帮”的斗争同步进行的。中共中央于1976年12月5日通知,指出凡纯属反对“四人帮”的人,已拘捕的应予释放;已立案的应予销案;正在审查的解除审查;已判刑的取消刑.期,予以释放;给予党、团籍处分的应予撤销“。但通知又规定:凡不是纯属反对“四人帮”,而有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反对党中央、反对“文革”或其他反革命罪行的人,绝不允许翻案。这给予刚起步的平反工作划定了狭小的范围。

  1977年2月,“两个凡是”方针提出,更使这项工作陷入莫大困境。当时虽然也平了一批案件,但由于“两于凡是”影响,一遇到反“文革”案子,或遇到毛批准的或圈阅过的案子,不管怎样冤屈均得不到平反。平反尺度仍标定在对待“文革”必须“三七开”,即七分成绩,三分错误的标准上。许多重、大案无法解决,已平反的也不彻底。至同年12月,中央和国家机关53个部门仍有6241名干部等待落实政策,其中省部级116名,司局级537名.此外,全国有10余万名“右派”尚未摘帽。因而引发了党内外大多数人的不满。是时胡耀邦尚在中央党校主要负责人任上。他认为党的政治生活很不正常,今后必须真正广开言路,真正实行“三不主义”,还要加上一条,不装袋子一一切不可动不动将陷害人的材料装进一个同志的档案袋。

  7月,胡耀邦以落实干部政策、平反冤假错案为当前头等要务来抓为题,组织中央党校理论专家撰写,于10月7日最后以为标题在发表。该文指出,一些人由于受“四人帮”影响,工作不得力,致使一批有觉悟有能力的干部没有工作,对许多受审查的干部没有做出正确的结论,一些混进干部队伍的坏人没有受到处理。文章号召要敢于推翻错误结论。该文引发了巨大反响,但也受到有关人员的指责,认为该文“是大毒草,现在不批,将来也要批”。

  这年春,受林彪、“四人帮”迫害多年的原山东省委第一书记舒同亲往中组部反映问题,竞被拦在大门之外,甚至连中组部招待所都不让住。像这样被“挂”起来的干部在全目何止千万,却上访无门。对此,更坚定了胡耀邦对平反工作的决心,他说,看来解决干部问题关山险阻,需要我们一关一关闯过去。但丁在他的中说过,我们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我们的说法是.:我们不下油锅,谁下油锅。于是,他组织了第二篇文章.,于同年11月27日在发表。文章强调有错必纠,部分错了,部分纠正,全部错了,全部纠正。该文反响极大,,各媒体纷纷转载,为平反工作作了與论准备。十一大上..有人提出:一些干部审查时间拖得太久,中组部应好好整顿。

  8月,出台的十一大报告提出了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四人帮”强加于人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应予推倒。十一大后,清理了一些案子,解放了一批干部。但受“两个凡是”禁锢,工作进展甚慢。老一辈革命家看到了这些问题,经叶剑英、邓小平、陈云等举荐,12月10日,中央任命胡耀邦任中组部部长。自此,平反冤假错案工作正式步入开启阶段。胡耀邦走马上任后面对当时全国1700万名脱产干部中约占17%的受审干部,以及受株连人员殃及达1亿多人的严峻形势,没有畏惧,而是大力阔斧推进工作。

  他对中组部约法三章:第一,恢复党的传统作风,扫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恶习,将组织部办成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一;笫二,任何人不得阻拦找胡耀邦的受冤挨整的老.同志,任何人不得扣压或擅自代行处理寄给胡耀邦的信件;第三,成立由陈野萍、贾素珍等组成的老干部接待组。胡耀邦工作作风大胆果断、雷厉风行。上任后的一个“大动作”就是成立由“靠边站”老同志组成的人数很多的审干局专责落实干部政策。他要求组工干部要以深厚的感情做接待工作。对老弱走不动的可用车接;患病在床的要主动上门谈;对来访的老者要让他坐沙发并沏上热茶;到了饭点未谈完者,请吃个便饭;一次谈不完者就谈两次、三次。他强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审查工作不能从条条出发,从那一位首长讲的出发。尽管胡耀邦百倍努力,但是许多党政负责人特别是负责审定的组工人员,顾虑重重,怕被扣上给坏人翻案的帽子,怕否定“文化大革命”,等等。原中央专案组的三个办公室仍把持着大案要案的材料,不让中央组织部插手,阻碍了平反冤假错案的进展。

  平反工作得到邓小平、陈云等人的支持。邓小平于1977年12月6日和25日,两次就平反冤假错案问题发出指示,要求中央组织部对干部家属要求落实政策的一类事要“关心”,要“实事求是”,“拖不是办法”。陈云于1978年1月和4月,两次致信中央政治局常委,建议对陶铸、王鹤寿等的历史问题在审查一次,并对一些尚未结束审查的老同志解除监护,接回北京。在胡耀邦主持下,一大批长期受迫害、被关押或被下放劳动的老干部陆续被解除监禁或接回北京治病;一些重大冤假错案开始重新进行复查。但是,这项工作进展并不顺利。为迅速打开新局面,在胡耀邦领导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调整和整顿各级领导班子和组织部门,建立平反冤假错案的组织机构。1978年1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了胡耀邦指导下撰写的文章《切实整顿组织部门落实党的干部政策》,指出一定要掌握在党性强、公道、正派的同志手里,尽快把过去审干工作中的遗留问题严肃地处理好。19日,《人民日报》又发表评论员文章,强调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一定要把‘四人帮’颠倒了的干部路线是非纠正过来,迅速使一切受到“四人帮”迫害和不公正待遇的同志真正获得解放。本着这一精神,全国部分省部级班子得到调整加强了各级组织部门。查处并撤销了9名同“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有牵连的省、市、自治区的主要负责人的职务(截至1978年8月);调整了14个省、市、自治区和23个部委局的领导班子。4月5日,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公安部《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请示报告》。随后,经中央批准,6月14日至22日,中组部、中宣部、统战部、公安部、民政部5部门在烟台召开联会,讨论为右派分子全部摘帽的实施方案。会上,一种意见认为,全部摘掉“右派分子”的帽子,对他们进行适当安置,不再歧视,就可以了,不必搞甄别平反,只能对个别确实完全搞错了的才可以改正结论。另一种意见主张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只对“个别确实完全搞错了的”才给予改正,而应该错多少改多少。两种意见争执的结果,前一种意见却占了上风。经胡耀邦同意,中央组织部直接向中央写报告,要求重新审定此事。

  二是创办《组工通讯》以加强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政策指导。1978年1月5日,他就提出了落实干部政策要坚持实事求是,不能动摇的方针。同月14日,他又说,平反冤假错案,不管是哪里批的都要从实际出发,对干部的功过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28日,他又强调对“文革”中的案件,该复查的复查,该平反的平反:此外,在落实干部政策的过程中,他还提出过“原则是实事求是,方法是群众路线”“首长负责,亲自动手。全党办案”,“全错全平,部分错部分平,不错不平总之,要实事求是”等指导原则。而这些方针、原则办法除正式文件外,许多精神是通过《组工通讯》传播到各地、尤其是基层的。此外,中组部有数十篇文章在党报上公开发表,其影响作用极大。《组工通讯》刊出了30多期近10万字的政策评论。9月中旬,邓小平在东北谈了高举毛泽东旗帜和坚持实事求是的问题。与此同时,在中央办公厅9月召开的全国信访工作会议上,胡耀邦指出:对待一切案件,都要尊重客观事实。他提出来“两个不管”的原则:凡是不实之词,凡是不正确的结论和处理,不管是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搞的,不管是哪一级组织,什么人定的、批的,都有实事求是地改正过来。邓小平、胡罐邦的讲话,为推动落实干部政策和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局面的打开创造了条件。胡耀邦“两个不管”原则的提出,表现出了他对于党的平反工作的非凡勇气和胆识胆略。

  三是抓紧疑难问题和大案要案的解决以示范和带动全盘工作的推进。继1978年1月中组部召开26个部委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后,3月21日至4月24日,中组部分三批召开了中央、国家机关和部分省、市、自治区研究疑难案件座谈会,胡耀邦提出了落实干部政策的四条标准:(1)没有结论的,尽快作出结论,结论不正确的要求是改正过来;(2)没有分配工作的要适当分配工作,年老体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要妥善安排;(3)去世的要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把善后工作做好;(4)受株连的家属、子女问题要解决好。总的方针是实事求是,方法是群众路线。胡耀邦还组织和指导召开了许多次小型疑难案例座谈会,对上百个久拖难决的疑难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划分政策界限。他还亲自过问了一些重要案件的处理。

  胡耀邦依靠广大干部群众,顶住压力,充分行使中央组织部的职能,从1977年到1978年,先后为被“四人帮”污蔑为“三株大毒草”的三篇文章恢复了名誉;分配和安置了中央,国家机关干部5344名(截至1978年7月,占中央和国家机关53个单位原有待分配干部的87.2%);公开纠正了刘冰等人写“诬告信”这一错案。至1978年11月,中央组织部已先后为131名省部级以上干部的冤案平反。为中央、国家机关5344名待分配的干部分配了工作或进行了妥善安置。受到屈的专家、劳模也恢复了名誉,逐渐走上岗位。仅1978年上半年,中央组织部就接待干部来访6434人次,受理信访32927件,有力地推动了整个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的工作。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胡耀邦主持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两个凡是”的干扰,这项工作还只是开启阶段。

  二、胡耀邦对于打开平反冤假错案局面的重要贡献

  在处理大案、要案方面典型的案倒是复查澄清了所谓“六十一人案”(即“文化大革命”中制造的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杨献珍的所谓“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该案是中央决定毛泽东亲批的,株连面很广。1975年邓小平主持中央工作时曾提出此案必须解决。对“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集团”等重大错案进行复查时遇到了中央专案领导小组的反对。理由是:毛主席定的,不能翻!1978年5月,中央决定将中央专案机构所管的案件及材料全部移交中央组织。但这项工作被一再拖延。胡耀邦决定不提供材料也要复查,不怕困难,从头做起。

  正当中组部复查“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遇到中央专案领导小组阻碍的时候,陈云最先表示:这个问题我是了解的,我要向中央报告,要管这个事情;6月25日,邓小平在一份要求为此案平反的申诉材料上批示:“这个问题总得处理才行,这也是实事求是的问题。”7月14日,华国锋也同意解决这个问题,并指示由中央组织部进行复查。他还电话要求胡想中央写个报告。此后,中组部加快了对薄案的复查。胡耀邦将这一大案作为平反工作的突破口。经中组部详细调查,查清了所谓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集团”实为一起重大的错案,并于11月20日向中央报送了《关于“六十一人案”的调查报告》。 1980年4月21日,中组部根据新的证明材料,又作了进一步澄清事实的补充报告,8月初.叶剑英向胡耀邦提出:党的历史上的功过是非要“坚决不动摇地弄清楚,不论是什么时期,不论什么人,来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胡耀邦立即将叶剑英意见在组织系统传达贯彻。

  能解决右派问题是上世纪70年代后期中国社会呼声最高而又最为难办的另一大案件。由于1957年反右派斗争的严重扩大化,全国被定为右派分子者达55万人之多。虽然先后分5批给予“摘帽”,但仍有10余万右派分子。而摘了帽子的人员,政治上仍备受歧视。胡耀邦任中组部部长后立即投入这一巨大工程中去,指定专人负责改正工作;组织了由中央统战部、公安部牵头,中组部、中宣部、民政部参加的5部门摘帽办公室。针对一些干部存在的“只给右派摘帽就行了,没有必要一一清查”和“当时就是有人向党进攻,不能都给他们平反”以及“如果把几十万右派都改正过来,工作就会乱了套”的旧观念,胡耀邦先后协调5部门,两次联合召开会议,对于会议方针、目的和办法提出了要求,并根据中央精神,同意对错划的右派不叫平反,而叫改正。6月中旬,5部门在烟台首次联合召开会议。会上,出现两种意见。少数人员仍主张:只对个别确实搞错了的、改造表现确实好的人才可以改正;并只能就地安置,仅解决生活问题。大部分人员主张:错多少改正多少;对改正的人量才使用,全面妥善安置。并认为此种改正不会乱套。胡耀邦支持后一种意见,要求以统战部和公安部名义,向中央呈报《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请示报告》,中央将此件作为1978年11号文件转发全国。

  然而,对此胡耀邦认为,烟台会议只解决了右派摘帽的问题,没有真正解决摘帽后落实政策的问题,必须再次开会。经中央批准,同年9同,5部门于北京再次开会,经激烈争论产生了对于摘帽右派与其他职工“一样对待”和对于错划右派人员“一律改正”的5部门《贯彻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决定的实施方案》。该案1978年9月17日中央以第55号文件批转下发,为改正工作提出了明确方针。当改正的右派突破50万人时,当一些人发出“这样改,太多了!”的声音时,胡耀邦却坚决回答说:“当年狠抓右派的时候,为什么就不嫌多!”驳斥了“太多了”的观点。至1980年,对错划右派的改正工作基本完成。全国共改正54万余人的错划右派商题,占原划右派总数55万人的97%以上。对维持右派原案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3000多人,也全部正确评价了其历史功过,恢复了政治权利,适当安置了工作和生活。

  1978年9月,《中国青年》杂志复刊。这期杂志专门刊登了介绍人民群众在天安门事件中同“四人帮”作斗争的文章。由于与当时中央对于事件的定性相抵触.因面被强令删改。但已先期发出的4万多份杂志却产生了广泛影响。10月至11月,《中国青年报》、《工人日报》、《人民日报》、《北京日报》等报刊,又陆续刊登相同内容的报道及诗文,以该事件为背景的话剧《于无声处》的公演受到社会称 赞。各种版本的《天安门革命诗抄》广为流传。人民心的呼唤为中央重新确定天安门事件的性质提供了有力的舆论支持。11月3日,中央组织部完成了胡耀邦直接抓得大案对“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的复查,胡耀邦与复查组干部共同起草了11月20日向中央的报告,证明所谓“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是一起重大错案。

  此外,在陈云和邓小平的支持下,中央组织部对陶铸等一些领导人的冤案也进行了复查。 11月下旬,邓小平在关于陶铸问题的报告上明确批示:陶铸同志“过去定为叛徒是不对的,应予平反。”改正错划右派和对“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集团”重大错案的复查,鼓舞了广大办案人员,进一步推动了全国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各项政策的进程,10月,中央组织部召开八省、市、自治区党委负责人座谈会,专门研究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农村基层干部政策的问题,并于11月发出《关于落实农村基层干部政策的几点意见》。全国各地对大批农村基层干部的冤假错案进行了复查平反并落实了政策。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知识分子作用日益凸显。然而知识分子实际政治地位却每况愈下。“文革”中被斥为“臭老九”,是排在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叛徒、特务、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之后的第九类分子。据反映,上海市“文革”中受到不同形式审查的科技干部达28965人,占科技干部总数的10%。其中,被迫害致死的有874人,包括高级专家68人。辽宁全省科技干部中的冤假错案达8594人。湖南省文教系统中,仅中、小学教师被清除的就达1.4万人。有的明明是冤假错案,但往往以“事出有因,毫无实据”为由,不予平反;有的虽然“解放”了,但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对此,胡耀邦为给知识分子平反,为提高知识分子的地位、待遇,总是想尽办法竭尽全力。他认为,要落实好知识分子政策,首先要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对知识分子的不正确看法。他说我国现在的知识分子90%以上(约200万)是解放后培养教育出来的,其中70%以上又出身于劳动人民家庭,一部分从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经过多年的学习和实践,经过历次运动的考验和锻炼,在世界观的改造上已有很大的进步。"他还引用大量令人信服的数据和事实,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看法。

  1978年10月16日,中组部召开的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座谈会,胡耀邦说:以前的“臭老九”,变成“香老三”,这个问题通不通?没有知识分子,四化就不可能实现。我们当权的、在台上的很多人,知识相当贫乏,又缺乏自知之明,危险就在这里。许多干部以没有知识为光荣,不学文化,,卖老资格,这是极其可悲的。l0月30日他分析知识分子队伍时说:解放后,我们除了接收到现存的100万旧知识分子外,自己还培养了更多的知识分子,有200万人。所以说,我们的干部队伍、知识分子队伍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从我国知识分子的现状出发,按照马列主义原理具体分析,“团结、教育、改造”这个方针,已经不适用于今天的情况了。

  然而,思想认识问题不是听几次报告、开几次会就能解决的。许多地方对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采取了“一慢、二看、三等、四通过”的办法,思想畏首畏尾,工作裹足不前。针对这一情况他明确提出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要实行“家庭出身看本人,社会关系看影响,历史问题看现实表现”的“三看”政策”他指出,知识分子是党的依靠力量,要使知识分子有职有权有责,调用非所学,改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他指示中组部起草了《关于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几点意见》。文件起草后,经他修改定稿,于1978年11月3日下发。文件明确了许多是非界限,对加快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大胆提拔使用知识分子,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他还强调,制定政策在领导,掌握政策靠干部。要选择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并且具有一定的历史知识、工作经验和政策水平的同志落实这项工作。在他的推动下,文件精神得以贯彻落实。规模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工作在全国迅速展开。据1980年统计,全国各地较好地解决了80万知识分子学非所用的问题,知识分子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他对这些成果仍不太满意。1981年3月27日,正式建议中央机关要对知识分子有个总管的单位和办事机构;希望中组部会同中宣部、教育部等部门建立“知识分子联系小组”,具体指导检查落实知识分子攻策的工作。他还分别于当年的10月6日和1982年1月30日作出批示,要求对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工作做认真的检查。 4月3日,以中共中央名义转发了中组部代拟的关于中央机关检查对高级知识分子落实政策的情况报告。12月17日他在一份报告上批示:“对待知识分子,在我们队伍中还有许多错误的观点和做法,还要经过极大的努力才能克服,克服的办法主要有两条:一条要造舆论,一条要狠抓知识分子的政策落实。”1983年11月16日他在一份《人民日报》的《情况汇编》上批示:“人事组织部门确有些工作马虎、鄙视知识、不学无术的人,组织部门、人事部门不引进一大批热衷四化、积极上进的优秀干部,并坚决把某些不称职的人调走”。几年间,平反知识分子冤假错案158万件,清退了113万户被查抄的财务,妥善处理了下放应收回人员85万。

  1978年11月10号,中央工作会议召开。中共决定实行工作重点转移是正确的。但是没有提当时党内外普遍关心的一系列冤假错案的平反问题。许多参会人员当然不会满意。11月11日分组讨论有人提出为天安门事件平反等重大问题。12日,陈云提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要为“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平反,为天安门事件平反和关于陶铸、彭德怀的结论等6个重大历史遗留问题正名和平反。15日,《北京日报》刊登了经中央常委批准的中共北京市委的决定,宣布:1976年清明节,“广大群众沉痛悼念敬爱的周总理,愤怒声讨“四人帮”,完全是革命行动。对于因悼念周总理,反对‘四人帮,而受到迫害的同志一律平反,恢复名誉。”当天,新华社以“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这一更加鲜明的标题,对《北京日报》的消息向全国做了报道。

  16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各大报刊都以同样的标题予以刊登。随后,河南,浙江,江苏等省省委也郑重宣布:为1976年清明节期间因悼念周总理、反对“四人帮”而受到迫害的同志彻底平反,恢复名誉。参加会议的人员还提出如“二月逆流”、“反击右倾翻案风”等错案的平反问题。在包括胡耀邦在内的老一辈革命家的共同努力下,中央常委讨论了上述意见,并作出决定。

  25日,华国锋代表中央政治局宣布:(1)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的群众运动,应该为天安门事件公开彻底平反;(2)为因所谓是二月逆流”受到冤屈的所有同志一律恢复名誉,受到牵连和处分的所有同志一律平反;(3)现已查明“薄一波等六十一人案件”问题是一起重大错案,应为这一重大错案平反;(4)彭德怀曾担任过党政军的重要领导职务,对党和人民作出过重大贡献.怀疑彭德怀里通外国是没有根据的,应予否定;(5)陶铸在几十年的工作中对党对人民是有贡献的,经过复查,过去将他定为叛徒是不对的,应予平反;(6)将杨尚昆定为阴谋反党、里通外国是不对的,应予平反;(7)康生、谢富治有很大的民愤,对他们进行揭发批判是合情合理的。(8)一些地方性的重大事件,一律由各省、市、自治区党委根据情况实事求是地予以处理。

  中央还决定,中央专案组结束工作,全部案件移交中央组织部。这次讲话后,与会者认为对“反击右倾翻案风”问题.中央也应有个说法。12月14日,会议印发华国锋这次讲话的定稿本.增加了一条内容:“实践证明,反击右倾翻案风是错误的”,将1975年至1976年连续下发的12个有关“反击右倾翻案风”的中央文件全部予以撤销。这项决定作为第2条,讲话内容变为9条。以上决定,近两年来一直反映强烈的问题终获基本解决。与会人员还提出“文革”应当重新评价、“刘少奇的资产阶级司令部”根本不存在。当然,解决该两个问题的条件此时尚未成熟。

  三、胡耀邦对于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的重要贡献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拨反正工作的推进平反冤假错案等工作大规模展开。中央和中组部要求各地、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区别轻重缓急,分期分批解决,首先抓紧“文革”中的案件,“文革”前历次政治运动会中遗留的问题和其他有关问题可以有计划、有步骤地穿插进行。中央抽调了1000多名干部参加处理上访问题。中组部主要接受并复查原中央专案组被撤销后移交材料(主要是受审查的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委和候补中委副总理等,还有一些专家工程技术人员等共669人)。中组部采取了先分配工作后做结论的办法,加快了复查的速度。纪检系统则边组建边展开复查平反工作。

  首先为一大批共和国领导人、高级干部和各界知名人士平反。胡耀邦说,对于建国后和“文革”中每一件冤假错案的清理和落实政策,是我们组织部门责无旁贷的首要任务。继十一届三中全会为邓小平、彭德怀等平反之后,一些高级干部陆续平反昭雪。例如:张际春、徐海东、吴芝圃、刘长胜、张霖之、王世英、南汉宸、刘裕民、廖鲁言、徐子荣、胡锡奎、刘锡五、王其梅、刘仁、方方、刘彬、周小舟、张琴秋、张闻天、徐冰、张以武、吴溉之、邹大鹏、伍云甫、邓拓、吴晗及夫人袁震、章汉夫、李立三、贾拓夫、田家英、陶铸、刘澜涛等。通过发出、批转或转发《通知》或《决定》等形式得到平反和恢复名誉的有:彭真、乌兰夫、贺龙、萧劲光、谭政、杨成武、余立金、傅崇碧、陆定一、廖志高、李井泉、王任重、舒同、胡乔木、袁升平、谭震林、习仲勋、安子文、周扬、罗瑞卿、萧华、黄克诚、李德生、杨尚昆、李维汉、邓子恢、王稼祥、潘汉年、瞿秋白等;中央及其有关部门还复查和平反了受到打击、诬陷和迫害的民主党派人士、爱国民主人士、各界知名人士,主要有:剪伯赞、高崇民、田汉、傅雷、丰子恺、马寅初、邵荃麟、柯仲平、赵树理、李达、冯雪峰、杨献珍、华岗、曾昭抡、费孝通、黄药眠、陶大镛、钱伟长、吴景超等。

  1978年12月24日,邓小平对一封要求为刘少奇平反的人民来信批示:“政治局各同志阅,中组部研究。”胡耀邦极为重视,为刘少奇这一历史上最大冤案平反昭雪。还在1979年1月下旬,他就安慰刘少奇夫人王光美及其子女说,这个案子是一定要平的,要逐条逐条地反驳还少奇同志以清白。在邓小平、陈云、邓颖超、胡耀邦等努力下中共中央1979年2月作出决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对刘少奇进行复查。中央纪委和中组部随即抽调干部组成“刘少奇案件复查组”。1980年2月23日至29日,十一届五中全会在北京召开。2月29日,全会通过《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5月17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中央军委、全国政协等在人民大会堂为刘少奇举行隆重的追悼大会。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首都各方面代表10000人参加了追悼会。

  为“文革”中形成的重大冤假错案平反。为所谓上海“一月革命”中受到批判和迫害的干部群众平反起到了为在“文革”中发生的重要案件平反昭雪开了个好头。

  中共北京市委1979年1月至3月,先后为遭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诬陷的《北京日报》、《前线》杂志彻底平反;中央批准、中共北京市委作出《关于“三家村”冤案的平反决定》。为“文革”开始后的第一个冤案平反照雪;《关于为原北京大学党委彻底平反的决定》,并为受所谓全国“第一张大字报”诬陷的原中央北京大学党委书记陆平、副书记彭珮云彻底平反;期间,中共上海市委为“上海地下党案”平反。

  “文革”期间的大量冤假错案中有许多是以判决的形式处理的,而全国以“反革命”定罪而判决的“反革命案件”中,冤错比例约占64%,有些地区达到70%或80%。1978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向中央作了关于抓紧复查纠正冤假错案的请示报告。12月29日,中央批转了这个报告,并指示,在复查工作中要真正做到全错全平,部分错部分平、不错不平,严明法纪,有错必纠。根据中央的指示,复查工作在各地各级人民法院普遍开展起来,一批在“文革”中同林彪、江青一伙进行斗争而被错杀、错判的人得到了平反昭雪。

  至1979年12月,全国政法系统对“文革”案件,已复查了24万余件,约占总数的83%。中央再次作出指示(此时胡耀邦已全面主持中央工作),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解放思想,排除阻力,把复查工作进行到底,决不使受林彪、“四人帮”迫害的人冤沉海底。1980年9月20日,全国已平反“文革”期间所判处的反革命案件共17.5万余件。针对一些疑难案件尚未复查完毕的实情,9月22日,中央批转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复查纠正“文化大革命”期间错判死刑案件的几点意见的请示报告》。要求各地法院集中必要的力量,复查“文革”期间判处死刑的全部案件。对其中造成冤杀、错杀的案件,按照全错全平、部分错部分平的原则,实事求是地予以改判纠正,并做好善后工作。

  至1981年底,全国各级法院复查了“文革”中判处的120万余件刑事案件;改判纠正了冤假错案30.1万余件,涉及当事人32.6万余人。各地人民法院还主动复查了1977和1978两年中判处的反革命案件3.3万件,改判纠正了错案2.1万件。到1983年,复查纠正“文革”期间和1977年、1978年判处的冤假错案的工作基本完成,属于冤假错案的都实事求是地进行纠正,予以平反。

  平反和改正了“文革”期间全国发生的重大事件和案件。主要有:为“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冤案平反;为邓拓、吴晗、廖沫沙的“三家村”冤案平反;揭示了1967年被称为“一月革命”的上海“一月夺权”这一“四人帮”篡权的反动事件的实质;为武汉所谓镇压革命“造反派”的“七二〇事件”平反;为所谓的“杨余傅事件”平反。1979年1月胡耀邦宣布:中央为“中宣部阎王殿”彻底平反;

  胡耀邦离任中组部进入中央领导层工作直至全面主持中央工作后一刻未放松平反工作的力度。2月12日中央批准全部推倒强加给贺龙等人和全国体育系统的一切污蔑不实之词;为受打击、迫害的荣高棠、李达彻底平反,恢复名誉;2月26日,中宣部批准文化部党组作出的《关于为“旧文化部”、“帝王将相部”、“外国死人部”大错案平反的决定》;3月9日,中联部发出《关于为所谓“三合一少”、“三降一灭”问题平反的通报》;3月16日,乌兰夫代表中央宣布为全国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摘掉所谓投降主义、修正主义路线帽子;3月19日,中央转发教育部《关于建议中央撤销两个文件的报告》。即《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和《河南省唐河县马振抚公社中学情况简报》。中央要求,由此而造成的冤错假案,尚未平反昭雪的,要抓紧予以解决;3月21日,中央、军委发出《关于为“总政阎王殿”等冤案彻底平反的决定》。

  5月3日,中央批转总政治部党委决定撤销林彪委托江青在上海召开的部队文艺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请示报告,为受株连的人员平瓜;10月,为“科研十四条”、“广州会议”等重大冤假错案彻底平反,并为因此受到株连和迫害的干部及科技人员平反昭雪;到1979年8月,中纪委已经查处批转了党群来信15万件,各地纪检机构也调查处理了326万余个案件,其间推翻了教育战线的“两个估计”(即:所谓第一个估计是解放后17年,“毛主席的无产阶级教育路线基本上没有得到贯彻执行”,第二个估计是解放后17年培养的教师队伍的大多数“世界观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这样两个估计)。对这些部门的平反,彻底否定了所谓“修正主义路线”,大批受到牵连的干部得到了平反。1980年9月19日,中央发出通知,对“文革”期间在中央、地方及军队的报刊、文电上被错误点名批判的人员,宣布一律平反,强加在他们身上的诬蔑不实之词统统推倒。至1982年12月全国平反冤假错案的任务基本完成,共复查了被立案的干部230万人,集团性案件近2万件。

  全面落实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中共对起义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的政策是“爱国一家,既往不咎,一视同仁,量才录用,妥善安置”,但在一些地区和部门,这项政策并未完全落实。“文革”中,这一政策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在起义、投诚人员中制造了许多冤假错案。胡耀邦对投诚起义人员采取了“不论其历史罪恶大小,均不应加以追究,必须严格贯彻党的既往不咎的政策,凡因追究历史问题造成的错判、错误处理的,应一律纠正,作出结论,不得留尾巴”。

  1979年1月9日,中央统战部等六部门向中央报送了《关于落实对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的请示报告》。《请示报告》认为,国民党军政人员的起义、投诚,是爱国行动,应该对其落实政策,并根据起义、投诚人员的实际状况,提出对冤假错案要昭雪、假案要平反、错案要纠正,做好善后工作等落实政策的7点意见。中央批转了《请示报告》,经过认真细致的查证,全国共认定了45.4万多名起义、投诚人员的身份,肯定了他们的爱国历史,向他们颁发了起义、投诚人员证书,并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作了妥善安置。其中:为15万人在政治上平反;各级法院包括军事法院,经过认真复查,为10多万人在政治上平反;各级法院包括军事法院,经过认真复查,为10多万因追究历史问题而被错误判刑的起义、投诚人员撤销了原判;为8万多人重新安排了工作或办理了离、退休手续;对10.5万多名原来没有工作,又无子女赡养的人定期发给生活费或给予社会救济;对生活困难的起义、投诚人员给予了生活补助;对原国民党省一级和将官一级起义及投诚人员、起义人员给予了生活补助;对原国民党省一级和将官一级起义及投诚人员、起义有功人员提高了工资级别;对被错杀或在服刑期间死亡的人,对其家属给予补助。对于去台湾人员在大陆的亲属,胡耀邦批示:“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凡因在台湾有亲属被错误处理的,都应复查改正。”对于旅居大陆的台湾同胞,他主张“政治上一视同仁,冤假错案要认真落实,生活上要安排,应在各方面优先照顾。”

  “文革”期间遭到厄运的侨务工作在粉碎“四人帮”后得到较快恢复。在1978年12月22日侨务工作会议上确定了侨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标志着中共侨务工作进入了新时期。中央非常重视平反发生在归侨、侨眷及侨务工作者中的冤假错案和落实侨务政策的任务。胡耀邦指出:要充分肯定华侨的爱国热情。他们同外国人交往、通讯和某些个人接触是正常的。凡是被戴上“特务”、“特嫌”帽子的,都应平反。他指示中组部“凡未进行复查的,无论是本人或是家属有无申诉的,都要进行复查。”强加给他们的“所有诬蔑不实之词,应予推翻;有关档案材料,应予剔除销毁;处分错了的,应一律平反;被迫害致死的,应予昭雪。”中央统战部、国务院侨办等部门先后发出了《关于善始善终地复查纠正归侨、侨眷中冤家错案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华侨私房政策座谈会纪要》等文件。各地在完成平反冤假错案和落实侨务政策的工作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文革”中遭受迫害的华侨、归侨、侨眷得到了平反昭雪,恢复了名誉,落实了政策,一些“文革”前遗留下来的问题得到了解决。绝大多数华侨的私房得到退还,被查抄的财物得到妥善处理。

  在大规模平反工作中对于“文革”前甚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的一些重大案件也进行了清理、纠正。例如:对建国以来历次政治运动中的遗留问题进行了清理。1978年8月,中组部提出了复查纠正“四清”运动中冤假错案的具体规定和工作要求,全国共复查、纠正了“四清”中的错案63万多件;4月,中央批准中组部、甘肃省委和冶金部为1963年“四清”中白银有色金属公司所谓“和平演变”错案彻底平反。

  1979年7月13日,中央对在1959年以来的反右倾斗争中,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或右倾机会主义错误者,一律予以平凡、改正,并且妥善落实政治和生活待遇方面的各项政策。通过复查,全国约300余万人得到平反。同年8月4日,中组部批准中组部《关于为小说平反的报告》,为因《刘志丹》小说案件都到诬陷,甚至被打成“反党集团”的同志平反昭雪。1980年初,经中央批准,为所谓“习仲勋反党集团”问题彻底平反,恢复名誉;为“胡风反革命集团案”平反;为“潘(汉年)、杨(帆)反革命案”平反。

  1982年8月23日中央发出《关于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宣布这是“建国以来第一大错案” 给予平反昭雪。中央还为因提出“合二而一”哲学革命题而获罪的哲学家杨献珍的错案、1962年和1964年对前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的错误批判和撤职处分的错案、对邓子恢和中央农村工作部的错误批判和错误处理的错案等平了反。内蒙古自治区的“乌兰夫反党平反国集团”、“内蒙古二月逆流”和“新内人党(及所谓“新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三大冤案平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青铜峡“反革命叛乱”事件和中央《关于青海问题的决定》平反。为云南省“滇西挺进纵队”和“赵健民国民党云南特务组助计划”两大冤案、1975年云南沙甸反革命案件、“东北帮”叛党投敌反革命集团案、新疆马明芳叛徒集团案、河北省的“冀东冤案“等等平反。这些冤案的平反,使被案情所涉及的相当广泛的干部群众得到政治上的解放。

  在对于建国前的历史遗留问题的平反中胡耀邦指出:我们组织部门都要把这些问题彻底解决。不管如何艰难,也要有“会当凌绝顶”决心。最终以中央或地方名义加以复查解决的建国前历史遗案主要有:(1)解决地下党历史的遗留问题。从1981年7月开始,到1984年底先后复查和清理了福建地下党的遗留问题;改正了建国后的几次政治运动中对云南地下党和“边纵”的错误结论问题;解决了对云南地下党负责人郑件克的错误批判问题;解决了中共中央南方局的外围组织“二流堂”问题;解决了西南联大地下党问题和中美合作所的死难烈士问题等。到中共十三大召开前,全国各地的地下党遗留问题基本得到解决。(2)解决了“中原突围”的历史遗留问题。对1946年内战爆发中原解放区突围时采取了特殊的应对措施,造成了部分部队和地方工作人员复员、隐蔽、掉队等现象而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波及约5万余人,给了公正待遇。(3)解决苏区“肃反”被错杀人员的历史遗留问题。为1930年到1935年苏区在“左”倾错误路线影响下开展的肃清“AB团”、“改组派”、“社会民主党”、“第三党”、“取消派”的运动,错捕错杀了近两万人平反不彻底案。(4)解决延安整风在审干中把黄河以南许多省份的地下党打成反对革命的“红旗党”,“文革”中该问题又被重新提出作为整人罪证案这一冤案。(5)对于所谓肃清中共的托洛茨基派分子的整党运动(简称“肃托”事件),曾错捕错杀了一批同志一案,根据1983年12月中央下发的关于湖西“肃托事件”是一起重大的冤假错案应予以彻底平反的指示,彻底解决了这一遗留问题;1980年10月和1981年8月,为中共早期领导人瞿秋白和宁都起义的著名将领季振同、黄中岳平反;1982年10月,中组部下发了《关于解除一些干部历史上受限制使用问题的意见》,取消了中央在建国前后的审干、肃反中作出的对有政治历史等问题的干部受限制使用的规定,消除了限制使用对这些干部的政治影响。此外,根据特殊工作部门的具体情况,认真复查和落实了党的情报侦察人员的政策问题。

  经过大量艰苦的工作,至1984年12月,全国规模的拨乱平反、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基本结束。在这期间,全国复查各类问题的案件涉及近500万人,属于“文革”中立案审查的案件约290万人,“文革”前的历史遗留案件188万件;平反纠正了300万名干部的冤假错案,复查改正错划右派54.7万人,纠正“右倾机会主义分子”12.5万人;为47万多名中共党员恢复了党籍。再加上数以千万计的受牵连的干部、群众及亲属,解决了殃及1亿人的问题。全国范围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工作,至1987年中共十三大召开前基本结束。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对这些重大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推动了全国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进展,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

  全面彻底平反冤假错案,对于整个社会关系进行结构性的调整,具有重大政治和社会意义。这一重大举措向广大人民展现了中共中央恢复马克思主义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和放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口号,坚定地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的决心,同时也使人们切实地看到了这条路线所带来的实践效果;通过平反冤假错案对社会关系的结构性调整,使广大干部群众在思想上真正得到了解放,把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建立在坚实的国家和社会基础上,从而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稳固的政治基础;这一重大举措推进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执政党的建设,切实地改善了党和群众的关系,夯实了执政党群众基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重要的政治基础、组织基础和社会基础。



来源:胡耀邦纪念网
时间:201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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