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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中全会“不提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问题
海文

  胡耀邦这次讲话中,讲到“要好好地把思想理论工作的基础打实在”时,严肃地提出了“两个问题”:“一个是粉碎四人帮是怎么回事啊?”他自问自答:“看看我们的历史决议,小平同志是怎么说的,有的时候要站住脚啊。”这个问题就算解决了。

  “再一个是,这次六中全会不提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不重新引十二大决议,这在理论上能不能站住脚?组织上合不合法?” 这“两问”他没有当场回答。由于胡耀邦不久就陷于困境,辞去总书记,并于三年后的4月15日病逝,也就没有机会和可能回答。这就给后人留下了探讨的空间。

  胡耀邦设问:“六中全会不提以共产主义为核心”,“理论上能不能站住脚?组织上合不合法?”涉及到两个重大原则问题:理论原则和组织原则。充分说明胡耀邦作为党的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的理论建设,高度重视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胡耀邦说的“六中全会不提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是指1986年9月28日,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没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这句话。

  为了弄清这个问题,笔者找到了亲历全过程,时任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副局级调研员郝怀明,发表在2005年第11期《炎黄春秋》《耀邦指导我们起草中央文件》一文。据该文说,六中全会《决议》,自始至终都是在胡耀邦主持下制定的。胡耀邦主持制定这个《决议》的初衷,是要解决一个党的理论建设的上重大问题。即:“需要搞一本社会主义伦理学”。应当说,这是他总书记的职责所在。

  下面是该文中关于这个问题的摘要:

  1985年9月25日,中共中央书记处议定十二届六中全会两项议程:(一)讨论通过精神文明建设决定;(二)通过召开十三大的决定。胡耀邦亲自主持了这个文件的起草。 

  12月25日,胡耀邦在办公室召集起草组同志开会。胡耀邦说:小平同志说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还需要搞一本社会主义伦理学。经济学可以继承、借鉴的东西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方面可借鉴的东西少一些。大主意还是道德风尚。

  1986年8月2日,改出送审二稿。当天上午,胡耀邦将稿子送邓小平、赵紫阳。邓小平说:文件不错了,可以印发大家讨论了。

  8月10日上午,胡耀邦召集起草组开会。胡耀邦在会上谈了两个重要观点。他说:“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建设精神文明,这个问题不争清楚,“左”的东西就会从这里来。全国人民怎么能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四项基本原则是实际工作中要贯彻的,不能天天念经的样子去讲,那就解放不了思想。他还讲,马克思主义是认识世界的科学武器,为推翻旧世界,建设新世界指明了方向,除此没有现成药方。马克思和毛主席都强调马克思主义给了我们观察研究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如何建设社会主义,马、恩、列不清楚的地方,许多人拿来攻,老实说,马克思对社会主义没有规范,他猜想了一点社会主义的规律,猜想多了就不是马克思了。坚持马克思主义,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世界的基本方法。否则,思想解放不了。马克思说,他没有结论过啊,你们怎么强加于我啊?社会主义在实践,靠我们去创造。 

  8月12日晚,胡耀邦召集在北戴河的中央书记胡启立、余秋里、田纪云、李鹏、陈丕显开会,讨论根据书记处会议上的意见改出的稿子,一致认为改得好,一致同意提请政治局审议。

  8月13日,经再作个别修改后,印出政治局审议稿。

  邓小平对决议稿批示:“同意。没有意见。”李先念亦表示没有意见。

  8月16日下午,中央政治局会议原则通过。

  8月18日,根据中央政治局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将《中共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的决议》(征求意见稿)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党组,在参加六中全会的中委、中顾委、中纪委成员以及不是三委成员的中央党政军各部门、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常委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党组一级的范围内征求意见。

  这次征求意见,党内有2000多人参加了讨论,党外有200多人参加了讨论,改出140份修改稿,其中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起草组在胡耀邦的主持下,经过反复推敲,吸收了不少好意见,也有一些意见没有采纳。主要是两个意见,其中一个是坚持要写上“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否则就是离开了十二大。

  “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一语,出自胡耀邦代表党中央所作的十二大报告。几年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使胡耀邦越来越感到,“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来指导全民范围的精神文明建设,不能广泛地动员和团结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因此《决议》在起草中没有再沿用这个提法。在讨论中,有些单位认为应当加上“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的同志主持修改的稿子多处引用十二大报告中的论述,突出“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说不“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我们的社会就是畸形的社会。还说,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在我国有一百年的历史,在某种条件下,也并非绝对没有卷土重来的可能。并且给中央领导同志写信说:今年以来,不讲前提,不讲界限,只讲宽松、宽容、宽厚,出来了不少东西,还有人说要全面引进资本主义一套,要给资本主义平反。所以,精神文明决定有必要在分辨是非、澄清混乱、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方面,下一番功夫。十二大党代会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本来很鲜明的,如果这次模糊起来,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正确的重要原则和论断,如果这次不再提了,造成的后果,会是严重的。

  对于如此坚持把“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写进文件,胡耀邦的态度同样非常明确。他给中央常委写一封信,申明不再沿用十二大报告的这个提法的理由。他把信送赵紫阳同志阅,赵紫阳同志表示完全赞成,还提了一点意见,并提出一同署名报常委。这封信的内容如下:

  关于决议稿中未沿用十二大的“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提法的一点说明

  一、十二大报告中用此提法,当时我和许多同志认为精神文明建设当然要以马克思主义也就是共产主义为指导,没有很好地推敲就采用了。后来才发现,这种提法不很准确,加上有些同志对此提法所作的不那么妥当的解释,在党内和社会上引起误解,似乎这个提法同按劳分配、商品经济和物质利益原则有矛盾;还有一种误解,以为我们要用共产主义来要求所有的人们。在我们党提出“一国两制”和十二届三中全会确认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一种商品经济之后,更感到在一个对全民范围的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的决定的文件中,不用这种提法为好。

  二、当然,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也就是共产主义思想作指导,而且必须用这种思想来武装全体共产党员,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决议稿就是按照这样的精神来写的。我们感到,不用“共产主义为核心”的提法,完全可以把这种精神表达出来,而又可以避免那些误解。

  三、过去文件说过的话,即使是党代表大会文件说过的话,随着党的事业的发展,往往需要有所增新和发展。比如十二大时就没有写商品经济,也没有提出“六五”期间就开始全面改革,后来的文件都发展了,没有再沿用原来的提法,这样做不存在衔接不衔接的问题。

  这封信于9月14日晚送邓小平,第二天上午9点邓小平办公室即告:小平批示:“耀邦、紫阳同志的意见很对。”第三天即16日上午,小平办公室又告:小平同志又看了一遍耀邦、紫阳给常委的信,说:“还是照他们两位的意见办。”由他的秘书王瑞林写在上面。

  9月17日上午,胡耀邦特地去向邓小平汇报请示,谈了近一个小时。胡耀邦回来后,向起草组同志谈到他同邓小平谈话的情况。他对小平说:看来讨论中有同志要挑起争论,坚持自己的意见。邓小平说:不要紧,实在要挑明就挑明,就让他挑开。最后还是以表决的办法解决问题。打的是我的牌子,总的倾向是要把我们拉向“左”。这个不行。那么一改,会使人感到我们的政策又变了。现行的路线不能动摇,我最近讲过多次,我们的政策还要放。

  9月19日上午,胡耀邦主持了《精神文明建设决议(征求意见稿)》的讨论和修改,题目简化为《简要说明》。说明的第(三)点如下:

  有的同志主张沿用十二大关于“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提法。这次修改,没有接受这个意见。理由是:

  共产主义思想的含义,在不同的范畴中可以做不同的解释,“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提法,容易引起误解。用共产主义思想作为全民范围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同我们党的现行政策,特别是经济改革和经济政策不吻合,在实际工作中必然会产生许多纠缠不清的问题。要求全国不同的阶层和人群都以共产主义思想对待精神文明,事实上办不到,在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中容易助长许多错误倾向的发生。这个提法使台、港和华侨广大爱国人士难以理解,增加不必要的疑虑,对统一祖国反而不利。

  不再沿用这个提法,丝毫也没有隐瞒或降低我们党的最高纲领。《决议》稿明确指出,“我们党的最高理想是建立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我们社会的先进分子,为了人民的利益和幸福,为了共产主义理想,站在时代潮流前列,奋力开拓,勇于献身,这种崇高的共产主义道德,应当在全社会认真提倡”。

  对党在全国代表大会制定的党规党法,不经下届全国代表大会重新讨论决定,是不能修改的;但由于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对中央报告中没有提出的问题加以提出,对某些经实践检验证明不妥的提法加以修改或不再沿用,这种情况在我党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这次不再沿用“为核心”的提法,也是可以的。正如小平同志1979年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中所指出:“不能说一种提法一经党的代表大会通过,就不能对它的正确性作任何讨论”,“党的历届代表大会的决议,在下届代表大会之前,中央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得不作出必要的修改,是常有的事。”

  9月20日上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召开。会上,杨尚昆、余秋里、薄一波、胡乔木、方毅、伍修权、萧克、黄火青、乔石、胡启立先后发言,一致认为是个好文件,比前几稿都好。其最大的长处就是把精神文明建设同改革密切联系起来了,把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了。会议一致通过,将《决议》(草案)提请六中全会审议。

  23日,十二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分组讨论《决议》草案。起草组根据全会讨论的意见,又作了若干文字上的修改,于26日改毕。题目最后定为:《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27日,邓小平、陈云、李先念先后批示:“同意”。

  9月28日,六中全会召开全体大会,胡耀邦主持。由播音员宣读《决议》。话音一落,全场热烈鼓掌。胡耀邦环顾会场问道:大家还有什么意见?

  没有人对《决议》不提精神文明建设“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这句话,提出异议。

  以上就是决定六中全会《决议》“不提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全过程。由此可见,六中全会《决议》“不提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理论上“站住脚”,组织上“合法”。不知为什么,一个多月后胡耀邦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会议上,再提这个问题。是不是有什么情况,不得而知。

  该文作者说:《决议》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所确立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同过去那套“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做法划清了界限,同“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精神文明建设的高调也区别了开来,从思想理论上解决了精神文明建设同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是一张“皮”而不是“两张皮”的问题,为我国社会进到民主、文明的更高程度指出了一条必由之路。

  笔者认为, 值得称道的是,胡耀邦论证这个问题时,视野开阔,思考深远。不仅从中国大陆的实际情况出发,还顾及到台湾、香港同胞,和海外华侨的实际情况,以及祖国统一的长远需要。这样目光远大的人,在中央领导人中并不多见。

  六中全会通过《决议》,实现了胡耀邦的初衷:创立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媲美的“社会主义伦理学”。这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经典之作。应该说,这是胡耀邦在总书记任内,为党的理论建设,作出的又一重大贡献。

  胡耀邦对这个问题的论证,表明他是真正把马克思主义当作行动的指南,而不是当作僵硬的教条。可以说,胡耀邦是新时期,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紧密结合的,为数不多的中央领导人之一。

  毋庸讳言。随着胡耀邦离职离世,《决议》并没有得以很好贯彻落实。否则,国人道德不至于如此迅速下滑,不文明举止不至于引发境外抗议。回头看这个《决议》,更觉其价值。

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