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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丰公社“反革命事件”

  按照中共中央“前十条”的精神,1963年8月,中共益阳地委组建地委“四清”运动工作队,抽调地委,行署各系统干部400余人进行集体学习,要求工作队队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前十条”的精神,到益阳县迎丰人民公社开展“四清”运动(即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迎丰人民公社地处资水北岸,距益阳县城15千米,位于沅江、益阳、汉寿三县交界之处,319国道从中经过,交通方便,地理位置重要。公社管辖20个生产大队,计224个生产小队,4658户,20254人,全公社一共有干部1072人,党员307人。

  1963年8月30日,以地委书记为队长,地委办公室主任为副队长的“四清”工作队进驻迎丰人民公社,益阳县委也派出政府办主任带领20名干部为联络组,协助工作队开展工作。“四清”工作队一到迎丰公社,立即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前十条”,组织建立贫农、下中农阶级队伍,成立贫协组织,层层清理公社、大队、生产队的账目、仓库、财务、工分。清理的结果,认定100%的公社干部、94%的大队干部、86%的生产队干部有经济问题。被干部利用职权,多吃多占、贪污的粮食有181611公斤,现金有75369元,另外还有一批实物票证等。被认定有严重问题,是阶级异己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的干部一共有394人,占干部总数的23.7%。被认定有严重问题,是阶级异己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的党员一共有135人,占党员总数的44%。

  工作队在运动中采取完全凌驾于公社党委、大队党支部之上,包办代替,大搞神秘主义,一竿子插到底的做法,通过访贫问苦,扎根串连,成立了贫协小组、贫协会组织。然后,工作队利用贫协组织对公社、大队和生产队干部及其工作进行协助和加强监督,甚至限制干部的人身自由,发动群众开干部的批斗会、算账会,运用土改对待地主的办法来对待干部,开展所谓对敌斗争,严重混淆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例如,工作队在老案塘大队批斗生产队长王楚年,带领群众呼喊口号“贫下中农团结起来,打倒四不清分子”,当时会场气氛十分紧张,吓得生产队的文书郭新甫精神失常。工作队在运动中利用贫协组织作为打击干部和党员的工具,而有些贫协组织成员的思想素质极低,揭发出来干部的许多所谓“问题”,往往无不纠缠着个人的历史恩怨、意气和成见。有的甚至还是弄虚作假,夸大事实,无中生有,捕风捉影的,但却被工作队上纲上线,一律以阶级斗争问题来对待处理。造成了基层干部和群众、工作队、贫协组织的尖锐对立。这种对立情绪的积累和加深,孕育形成了后来的迎丰公社“反革命事件”。

  工作队在迎丰公社开展运动期间,正值遇到严重的秋旱,20个大队中有11个大队的河水断水断源。数月大旱,农民无水喝,农业无水用。“民以食为天”,但工作队却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在搞运动上,接连不断地召开群众大会,大会、小会,白天开、晚上开,反复地折腾,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使群众对工作队产生了厌烦心理。

  至同年11月30日工作队撤离,整个运动历时了3个月。在运动中被行政开除的干部有15人,受到其他各种行政处分的有3人;被开除党籍的有46人,留党察看的有7人,撤销职务的有14人,受到其他党纪处分的有1人。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占党员总数的22%。

  工作队结束运动离开后,运动中积聚起来的矛盾开始激化、尖锐起来,有些被整过的干部对贫协组织进行报复,实行“反清算”。这进一步加剧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对立,为1964年“反革命事件”的发生埋下了伏笔。

  1964年1月,中共益阳县委召开县委扩大会议,部署全县学习中共中央的“双十条”。县委书记对来开会的迎丰公社党委书记匡爱国提出要求说,迎丰公社主要是进一步学习“双十条”,巩固运动成果,搞好团结,争取1964年粮食大丰收。

  根据县委扩大会议的精神,迎丰人民公社于2月19日至20日召开了公社三级干部会议的预备会,匡爱国传达了县委指示,会上,公社党委委员黄月藻为他在前一段“四清”运动中挨过整的问题发表了一通“牢骚”,许多有过同样遭遇的大队支部书记在会上也出“怨气”。匡爱国批评他们说,有意见、有怨气,只能讲到今天为止,明天在大会上不要说了。为了稳定干部情绪,开好三级干部会议,匡爱国曾两次打电话给中共益阳地委,请求派员来对会议进行指导。

  2月21日至26日,迎丰公社三级干部会议召开。参加人员有公社三级干部、全体党员和在四清运动中建立起来的贫协会负责人,一共360人。会议的主题是进一步学好中共中央“双十条”,巩固运动成果,掀起春耕生产高潮。会议由匡爱国主持。他在21日作大会动员报告,24日又作了形势和任务报告。会议前四天主要学习中央文件,总结“四清”运动取得的成绩,讲运动后农村形势的巨大变化,后两天,主要是落实1964年生产计划,开展评比竞赛。

  这次会议是在传统的春节期间召开的。由于有前一段搞运动留下的后遗症,会议开始时普遍存在着五种思想状况:一是厌烦。听说这次会议是学习中共中央的“双十条”,大部分人感到厌烦。二是盲目乐观。有的人认为通过运动,已经一劳永逸地把一切问题解决了,可以高枕无忧了。三是有怨气。少数党员干部对工作队在“四清”运动中的所作所为有意见,满腹牢骚。四是对会议有误解。一些干部怕又要“洗澡”,放“包袱”,故意躲避。五是怕困难。一部分党员干部,看到大雪纷飞、天寒地冻的天气,有了畏惧情绪,不想来开会。

  在会议讨论发言中,一些党员干部指出“四清”运动中出现的偏差和问题。意见最多的是认为在运动中对干部大搞逼供讯,整狠了、过头了、经济退赔多了。左家塘、瓦子塘等几个生产大队的干部,在讨论中发了一通牢骚,认为干部是运动中挨整的对象,因此,不愿继续当干部了。而参加会议的贫协组织负责人感受到会议的气氛对自己有压力,认为是针对自己来的,抵触情绪也很强烈。讨论中双方形成了严重的对立局面。随着与会者情绪越来越高,问题越讨论越深入,加上来开会的干部也越来越多,第一天到会360人,第二天到会450人,第三天到会536人。匡爱国为了完成县委领导交代的任务,达到搞好团结的目的,分别做了干部和贫协负责人的思想工作。会议期间,匡爱国还于23日主持召开了公社党员大会,反复强调要正确认识形势,正确对待自己和搞好团结的问题。

  在学习讨论中,公社党委集中组织干部围绕四个方面的问题展开讨论:一是“四清”运动后,我们地区还有没有阶级斗争?如果有,它表现在哪些方面?通过学习讨论,达到了明确阶级观点,坚定革命意志,挑起硬担子的目的。到会的人员中,会前有152个干部有不挑硬担子的思想,通过学习讨论后,有108个干部表示决心要勇挑硬担子,好好干。二是在我们的一切工作中,为什么要依靠贫农、下中农组织?现在依靠得怎么样?贫协组织怎样做到经常起作用?如何协助生产队管委会搞好工作?通过学习讨论,全公社原来存在52个两个组织关系不好的队有37个言归于好,认为队管会和贫协组织是左手和右手,应该互相帮助和支持。只要队管会、贫协组织齐心协力,没有搞不好的生产队。三是为什么要团结两个95%?怎样去团结?通过学习讨论,在思想上有不正确认识的人由会议初期的92人下降到16人。四是如何正确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怎样密切干群关系?通过学习讨论,启迪教育,有89个干部深刻认识了他们在执行党的政策中的错误,并且在会上作了自我批评,表示今后一定要密切联系群众,搞好干群关系。

  在公社三级干部会议上,评选出五好大队5个,五好大队干部25人;五好生产队45个,五好生产队干部61人。五好是指,巩固集体、发展生产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发展集体生产;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开发田土山水,充分利用资源,不断扩大集体事务,壮大和发展集体经济。执行政策,完成任务好。按照政策办事,遵守国家法令,接受国家计划指导,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勤俭办队、经营管理好。自力更生,节约成本,增加生产,增加收入;鼓励社员多出工,健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定额合理,记工公平,账目按期公布;维护国家利益,爱护集体财产。合理分配、安排生活好。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妥善安排消费、积累比例;实行按劳分配,做好定额补助;分配按时兑现,生活安排得好。民主管理、干群团结好。干部走群众路线,遇事和群众商量,办事公道,大公无私;依靠贫农、下中农,团结其他中农;一切重大事情都由社员大会民主决定。

  在六天的会议上,迎丰公社有几个生产大队的党员干部在会上出了“怨气”。尤其是左家仑、瓦子塘、鲜鱼塘和老案塘四个生产大队的党员干部,畅谈讨论了4天。24日,匡爱国被县里抽调去李昌港公社进行“四清”运动,26日大会总结,由社长张锡棋主持,他在总结报告中分析会议收获时说,会议开得很好,会议期间人越来越多,人们的情绪越来越高,思想越来越明,干劲越来越大。

  迎丰公社三级干部会议的实际情况,很快传到中共益阳县委和地委领导的耳中。当时参加了迎丰公社三级干部会议的县手工业管理局局长将会议情况反映给了县委。各种小道消息也源源不断地传出。

  中共益阳地委和县委了解到在迎丰公社三级干部会议上,暴露出一部分干部、党员和群众在思想上对“四清”运动存在强烈的不满情绪和抵触情绪,于是就做出结论,认为“迎丰”公社的四清运动是不成功的,是一次严重的翻案事件。5月下旬,中共益阳地委、县委再一次联合向迎丰公社派驻工作队,组成“中共益阳地委县委迎丰事件专案组”,进驻迎丰公社,开展大规模的调查、搜集整理材料。8月11日,《中共益阳地委关于处理益阳县迎丰公社以匡爱国为首的对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行大反扑的反革命事件的决定》和《关于益阳县迎丰公社以公社书记匡爱国为首的对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行大反扑的反革命事件的调查报告》送到中共湖南省委。

  同一天,中共益阳县委听取地、县委联合检查组的调查报告后,县委常委会进行了3次讨论研究,写出《中共益阳县委关于迎丰公社党委书记匡爱国反党、反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问题的报告》,送给地委和省委,并且对“迎丰事件”中的当事人作出严厉的处理。匡爱国,原公社党委书记,是这次反党、反社会主义革命的首要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定罪法办。黄月藻,原公社党委委员,是混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在运动前办了许多坏事,运动中表现不好,运动后又进行了反革命活动,现已开除党籍,开除工作,还应追究刑事责任,定罪法办。张锡祺,原公社党委副书记兼社长,参与匡爱国、黄月藻的反党活动,支持他们翻案倒算,并且擅自撤换运动中培养组织起来的革命队伍,让坏人重新当道,运动后又搞新的“四不清”,新的男女关系,影响极坏,予以开除党籍,行政上撤销社长职务,工资级别降一级。周建秋,原公社党委委员,公社武装部长,积极主张在三级干部会上大出“怨气”,到处煽风点火,捏造是非,诬蔑工作队,是这次反革命活动的成员之一,予以开除党籍、开除工作。廖长生,原公社党委委员,公社副社长,参与匡爱国、黄月藻的反党活动,支持投机倒把,支持翻案倒算,企图复用运动中清除出去的地主分子,不受理贫农、下中农正当的申诉,品质恶劣,予以开除党籍,撤销一切职务,工资级别降一级。廖伏生:原公社党委组织监察委员,对匡爱国、黄月藻等人的反党反社会主义革命的言行,不但不斗争,不向上级反映情况,反而企图浑水摸鱼,为自己的儿子翻案,这次检讨较好,予以撤销公社党委组织监察委员及贫农下中农协会主任的职务。中共益阳县委还决定改组迎丰公社党委会,由县委书记前往主持改组工作,安排善后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同时,将刘家湖农场“四清”工作队的一部分抽出来和当地的地、县委“四清”工作队合起来,在全公社范围内开展群众运动,召开干部会,贫农下中农会,群众大会,再一次发动群众,为贫农下中农撑腰做主,打击反革命复辟活动,彻底扫清不良影响。

  在中共益阳县委对匡爱国等人作出处理决定的同时,益阳县公安局向被隔离审查的匡爱国、黄月藻签发拘留证。

  8月14日,中共益阳地委向省委写出了《关于益阳县迎丰公社以党委书记匡爱国为首反扑社教运动的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8月15日,中共湖南省委以题为《迎丰公社反革命事件的严重教训》一文,将益阳地委的上述报告转批全省,并报送中共中央。中央在1964年9月1日批转全国。9月2日,中共中央在《关于转发湖南迎丰公社反革命事件的严重教训和江苏淮阴地委张景良同志在省委扩大会议上的发言两个文件的批示》中指出,益阳县迎丰公社“是进行过社会主义教育试点的公社,在运动中,初步地发动了群众,也解决了一部分问题,是运动搞得较好的地区。但是工作队和地、县委都没有彻底革命的精神或不够坚定,贫下中农和其他农民群众没有充分发动起来,运动搞得不深不透,必须处理的干部问题没有完全处理,因此,在工作队离乡后,发生了很大的乱子,留下了很大的后遗症。以公社党委某些负责人为首,纠集那些犯过严重错误的干部及其坏人,对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行疯狂的反攻,实行倒算,对许多贫下中农和运动中的积极分子进行严重的打击报复,企图摧毁上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成果,并且严重地妨碍和破坏了生产。湖南省委批语说得对:‘益阳迎丰公社所发生的事件,是一个严重的反革命事件’,必须按现行反革命事件来处理”。中共湖南省委的批语指出:“益阳县迎丰公社所发生的事件,是一个严重的反革命事件。这个公社、以匡爱国为首的反革命集团,有计划、有组织地对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行了疯狂的反扑。他们对广大贫农下中农和积极分子,进行反攻倒算和打击报复,对党中央和我们敬爱的领袖毛主席进行恶毒的诽谤,对工作队大肆谩骂污蔑,他们的反革命活动是经过精心策划的,他们利用他们所窃夺的公社党委的领导地位,召开一系列的会议,进行组织准备和煽风点火,从而在全公社范围内形成了疯狂的反攻倒算、打击报复的反革命逆流,蜕化变质分子和地富反坏、牛鬼蛇神,一齐出笼,疯狂地向社会主义进攻。省委认为,迎丰公社事件,绝不是什么‘思想认识’问题,也不是什么一般的出‘冤气’的问题,而是一个严重的反革命事件。这一事件告诉我们,迎丰公社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是不彻底的,广大群众,特别是广大贫农下中农,没有充分地发动起来,敌人没有真正被打倒,蜕化变质分子和阶级异己分子照旧把持着党的领导权,并且受到他们的根子从上下左右而来的同情和支持。这一事件告诉我们,越是革命不彻底,就越有可能出大乱子,奉劝那些不敢放手发动群众,进行彻底革命的同志们,认真研究迎丰事件的教训,仔细想一想;如果我们不把社会主义革命进行到底,让大大小小的匡爱国把持我们各级党委的领导权,会搞成一个什么样子?他们把持一个公社,这个公社就改变颜色;他们把持一个县,这个县就改变颜色。由此类推,将会出现多么危险的情景!这已经不是一个指头、两个指头的乱子,而是十个指头的乱子。”省委批准益阳地委对匡爱国的处理意见。在处理以匡爱国为首的反革命集团事件时,应召开全公社的贫农、下中农代表大会,表明党和政府的立场,给贫农下中农撑腰,充分发动贫农下中农,团结广大群众,反击反革命势力。为了有力地组织反击,建议益阳地委派出强的工作队,到迎丰公社重新发动群众,整顿干部队伍。在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对于公社和基层干部中有反攻倒算、打击报复行为的人,作深入地具体分析,实事求是地重新处理;对于支持他们进行反革命活动的根子,一定要追查清楚,作出处理。

  由于已被中共湖南省委和中共中央定性为“反革命案件”,中共益阳地委和县委同意将匡爱国等人逮捕法办。9月10日,匡爱国、黄月藻二人被逮捕。

  为了彻底搞清楚‘迎丰事件”,省委调查组来益阳,并指示中共益阳地委将过去参加迎丰公社运动试点的干部抽回来再搞一次“四清”,对迎丰公社“反扑”“四清”运动的反革命事件进行全面“反击”。9月12日,四清工作队一共有510人,再次进驻迎丰公社,开展声势浩大的“反击”。工作队广泛搜集迎丰公社三级干部“反扑”“四清”运动的“罪证”,对所有干部采取既进行背靠背的酝酿,又展开面对面的揭发批判,在调查取证时,采取恐吓、高压政策,实行跟踪看管,搞逼供讯,使得许多党员干部和群众经受不了从肉体到精神的折磨,完全崩溃,有8名党员干部和群众被逼自杀,原公社副书记、社长张锡祺两次自杀未遂。

  10月13日,新组成的迎丰公社党委会在驻社“四清”运动工作队授意下,向中共益阳县委递交了《关于对迎丰反革命事件有关人员的处理问题的请示报告》。中共益阳县委向益阳地委呈送了《关于对迎丰反革命事件中公社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10月14日,益阳地委向县委发出《关于对迎丰反革命事件有关人员的处理批复》,对有关人员重新加重了处罚。原公社党委副书记、社长张锡祺,是以匡爱国为首的反革命集团的重要成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建议法办。原公社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周建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建议法办。原公社党委委员、副社长廖长生,开除党籍,行政开除留用察看,降低工资,下放劳动。原公社党委组织监察委员、贫协主任廖伏生,撤销贫协主任,留党察看两年,下放劳动。

  11月20日,益阳县人民法院在迎丰公社公开审理“以匡爱国为首的现行反革命集团反扑报复案”,认定匡爱国为反革命集团首犯,判有期徒刑7年;认定黄月藻为反革命犯,是混入党内的坏分子,两罪并发,判有期徒刑10年;认定张锡祺为反革命集团要犯,定为反革命分子,判处管制3年,交公社执行;认定周建秋为反革命分子,交群众监督生产。

  省、地、县委工作队从1964年9月重新进驻迎丰公社进行“反击”,到11月底,历时两个月,12月初进入复查,一直到1965年4月底,许多人受到打击或牵连。迎丰公社匡爱国、黄月藻、张锡祺、周建秋定为“反革命集团”,全公社除公社一级干部全部定罪法办和查办外,146个大队干部中,被认为问题很多和性质严重的有80人,占55%;1213名生产队干部中,被认为问题很多和性质严重的有267人,占22%。在67个大队,生产队的干部中,有3人被定为阶级异己分子,64人被定为蜕化变质分子,批斗“走资派”53人,在1963年“四清”运动中已经处理了13人的基础上,这一次通过“反击”和复查又处理了54人。在20个大队中有5个是阶级异己分子,蜕化变质分子掌权的,224个生产队中有55个是阶级异己分子、蜕化变质分子掌权的,均在受到处理。全公社1072名干部党员,受处分的有70人,其中法办23人,党纪处分31人,行政处分13人,团纪处分3人。左家仑大队10个大队干部打倒7个,89个生产趴干部全部隔离反省,打倒52个,15个党员有13个挨批斗,7个开除党籍,1个不予登记,1个劝退。在大队生产队干部中,公开宣判为坏分子的有4人,内定反坏分子的有4人。老案塘大队7个大队干部全被批斗,打倒3人,52个生产队干部批斗49个,打倒23个,又将12个贫协组长撤换5个。逼死了炭山冲生产队贫协组长匡春喜。对于凡是在1963年迎丰公社“四清”运动后,去过迎丰的各级干部(约100余人),一律进行追查,写出交代材料。由于迎丰公社隶属于益阳县长春区,因此,长春区委书记郭玉堂被作为反革命根子“挖出来”。中共益阳地委在《对长春区委成员所犯错误的处理批复》中指出:“以郭玉堂为首的长春区委,对匡爱国反革命集团包庇纵容,知情不报,对党和人民造成了损失”,因此,“给县委委员,区委书记郭玉堂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工资由17级降为19级,调离长春区委,随‘四清’工作队长期锻炼。对区委委员方作民、陈德清、兰义科本应给予处分,因态度较好,免予处罚,三人一律调离长春区,随工作队长期锻炼改造”。在捕风提影、上下株连中,益阳县委成员有县委书记张振江、县长萧庆云和韩琳、粟和湘等“追根”时受到审查,对廖宪章、匡复生等59名大队,生产队的干部党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