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成立大会的时间
在已经发表的论著、文章和资料中,关于新民学会成立的时间,大体有以下五种说法。(1)1918年4月18日。会员张国基回忆说:“一九一八年四月十八日,一个星期天,在长沙岳麓山下溁湾市蔡和森同志的家里,召开了新民学会的成立大会。”(《回忆五四运动前后的毛泽东同志》、《五四运动回忆录》续集296页)李新等主编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通史》第一版也采取了这种说法(新版改为4月14日)。(2)1918年4月7日。新民学会的发起人之人陈书农回忆说:“新民学会成立我记得是一九一八年(民国七年)四月七日,星期日,我的一篇日记有过记载,有的人说是七月份,那是完全错误的,我清楚地记得开会时,蔡林彬门口一棵桃树开满了花。”(《回忆新民学会情况》,《新民学会资料》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445页)(3)1918年4月的一个星期天。李维汉同志在《回忆新民学会》一文(载《历史研究》1979年3期)中说:“一九一八年四月的一卜星期天。在长沙岳麓山刘家台子(后叫周家台子)蔡和森家中召开了成立会。”邹蕴真的回忆也持同一意见(见《新民学会资料》542页)。(4)1918年4月17日。《新民学会会务报告》第一号载:“民国七年四月十七日新民学会成立,在湖南省城对河岳麓山刘家台子蔡和森家开会。”(《新民学会资料》2—3页)新民学会会员易礼容1979年在《党的创立时期湖南的一些情况》一文中也持同一意见。他说:“新民学会是一九一八年四月十七日成立的。这是毛在会务报告里写的。肖三的日记记载是四月十四日,这天是星期天,可能性很大,但是,还是应当以毛的会务报告为准。”(《“一大”前后》(二)人民出版社版280页)(5)1918年四月十四日。肖三日记载:“四月十四号(阴历三月初四日)……新民学会今日成立,开成立会于对河潆湾寺恻(侧)刘家台子蔡君林彬寓。”(《新民学会资料》166页)孪锐同志的《毛泽东的军期革命活动》(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91页)、《新湘评论》编辑部编的《毛泽东同志的青少年时代》(中国青年出版社t980年版79页)、张先侯等编的《五四时期的社团》(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一册4页)、周世钊的《湘江的怒吼》(载《青年运动回忆录》第二集)都主此说。
以上几种说法,哪一种比较可信呢?让我们作一简单分析。李维汉同志和参加成立大会的邹蕴真、陈书农的回忆文章,都说成立大会是在星期天召开的。这种说法是符合实际的。因为参加新民学会的会员多是中等学校学生和小学教师,星期天是他们的公休时间,便于集会。但是1918年4月的四个星期天分别是7、14、21、28日,并无18日,所以第一说应属误记,不可信。第二说,4月7日虽是1918年4月的第一个星期天,但此系陈书农1966年的回忆,时隔近半个世纪,其准确性恐有问题。虽说有日记为凭,但并无日记原件,恐不足为据。第三说,无具体日期,可存而不论。第四说,如按成立大会是在星期天的说法推算,应属误记。这个会务报告“是毛泽东同志三年后追记的”(《新民学会资料》503页,由于时日已久,将日期记错是完全可能的。第五说,系参加成立大会的肖子暲(即肖三)当时的日记,有原件照片(见《五四时期的社团》第一册插页)为证。这篇日记幸存下来,为我们提供了关于新民学会成立大会情况的第一手材料,这个材料的真实性是可以相信的。因此我们认为,新民学会的成立时间应为1918年4月14日。那种以“会务报告为准”的说法,是根据不足的,是不能令人相信的。
二、关于成立大会的出席人员
有三说。(1)十二人说。《新民学会会务报告》第一号记载:“到会的人如下:蔡和森、肖子升、肖子暲、陈赞周、罗章龙、毛润之、邹鼎丞、张芝圃、周晓三、陈启民、叶兆桢、罗荣熙。”(《新民学会文献汇编》120页)(2)十三人说。肖三日记云:“到会者:二兄(肖之二哥,即肖子升——引者)及余、何叔衡、陈赞周、毛润之、邹彝鼎、张昆弟、蔡林彬、邹蕴真、陈书农、周明谛(名弟)、叶兆祯(以上皆第一师范同学)、罗璈阶(长郡中学毕业)诸君。未及到者:陈章甫、熊焜甫、周世钊、罗学瓒、李和笙、曾以鲁、傅昌钰(现在日本东京高工)、彭道良诸君。”(《新民学会资料》166—167页)《毛泽东同志的青少年时代》亦主此说(见该书80页注)。周世钊《湘江的怒吼》一文中亦主十三人说(《新民学会资料》394页),但未列具体名单。陈书农亦主十三人说,他说:“有十三人参加了会议:毛泽东、蔡和森、肖三、张昆弟、罗学瓒、陈昌、熊光楚、肖子升、罗章龙、邹蕴真、陈书农、何叔衡,还有一个记不起来了。”(《新民学会资料)445页)(3)十四人说。李维汉同志说:“参加会的有:毛泽东(润之)、蔡林彬(和森)、肖旭东(子升)、肖植藩(子暲)、陈绍休(赞周)、罗璈阶(章龙)、邹彝鼎(鼎丞)、张昆弟(芝圃)、邹蕴真(泮芹)、周名弟(晓三)、陈书农(启民)、叶瑞龄(兆桢)、何瞻岵(叔衡)、李维汉(和笙)等十四人”(《五四期时的社团》第一册610页)。罗章龙也主十四人说,但未列出具体名单(见《新民学会资料》503页)。以上三种说法究竟哪一种可靠呢?我们认为还是肖三日记中所载十三人说较为可信。理由是,当某一历史事件有原始文字记载和日后回忆材料并存的时候,自然应该以原始记载为准。因为原始记载距事件发生的时间最近,最能反映事件的真实情况。而回忆材料,因时过境迁,记忆渐淡,将某些人物和时间记错是完全可能的。肖三日记明明记载罗学瓒未能参加成立大会,而会务报告却说他参加了成立大会,这可能就是因为三年后毛泽东追记此事时记忆有误所致。陈书农的回忆更存在此种情况。李维汉同志的回忆,十四人中除他本人外,其他十三人都和肖三日记记载相同,很可能是参考了肖三日记的记载。而李维汉同志参加成立大会问题,除他本人回忆外,别无佐证,一时尚难定论。所以,我们认为,出席新民学会成立大会的人员应是肖三日记所载十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