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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惨案”与反顽策略
谭双泉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倡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是以国共合作为基础,包括工农商学兵各界各族人民、各民主党派、各阶层爱国人士和海外侨胞等全民族的统一战线。既有广泛的民族性,又包含了极其复杂而又尖锐的阶级斗争。刘少奇曾说:我们“在策略的指导上最复杂最需要冷静地思索和处理的问题,就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阶级斗争问题”。尤其是同国民党顽固派的斗争更是如此。这次国共联合抗日,与第一次国共合作的统一战线有所不同,既没有一个两党一致同意遵守的纲领,也没有两党合作的具体组织形式。双方却拥有政权和军队,一旦矛盾的尖锐化发展,很容易表现为武装冲突,而且各自都有十几年来的军事、政治斗争的丰富经验。所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怎样正确处理这种“对抗式”的合作关系,有赖于从实践中不断地积累新的经验,提出新的策略原则。这关系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发展的命运和前途的问题。1939年夏秋,围绕“平江惨案”的斗争,正是我们党向国民党顽固派展开第一次较大规模的政治交锋。这次斗争的经验教训,对于我党制订一整套反对国民党顽固派的策略方针和原则,发展和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具有直接的意义。

  一桩蓄意制造的反共磨擦事件

  面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中华民族内部历来就存在着战与不战的争论,芦沟桥抗战的炮声,只不过暂时地把这个问题解决了,到1938年10月广州、武汉失陷以后,所谓和战问题又重新提了出来。如果说在此以前,蒋介石国民党抗战是比较努力的,也给予了人民一些民主自由;那末在此以后,他的政策的重点就转向了消极抗日,积极反共、反人民。1939年1月,国民党召开了五中全会,这时名义上“还是以联共抗日为主要方向”,实际上已“决定了防共与反共的方针(但不是战争),设立了防共委员会。”并颁布了《限制异党活动办法》、《处理共产党实施方案》,致使“半年以来,华北、华中、南方、西北,反共活动特别厉害。”当时,震惊全国的平江惨案,正是南方的这种特别厉害的反共活动之一,是国民党顽固派挑起的重大磨擦事件。

  早在1939年初,蒋介石就以顽固的反共分子薛岳,取代了尚能比较认真地执行国共合作主张的张治中在湖南的统治。薛岳一上台,就开始禁锢进步的思想舆论,如封闭中共湖南省委机关报《观察日报》,禁止《真理旬刊》、《时代青年》、《抗战日报》等进步报刊的出版,不许机关学校订阅,《新华日报》和《解放》周刊;同时,又改组了原有的党政机构,自己兼任省党部书记长,集党、政、军权于一身,解散有共产党人参加的抗战统一委员会,代之以国民党省、县党政包办的动员委员会,排馀省临时参议会中的共产党代表,并先后停止了湖南文化界抗敌后援会,中苏友协湖南分会、湖南妇女慰劳会、湘乡战时工作团、衡山青年工作队等救亡团体的活动,有的无形中被瓦解,又开始在沅江、耒阳、茶陵、岳阳、浏阳、长沙等地暗地捕杀共产党员和进步分子。尤其是新四军在平江嘉义的留守处,更成了他们在南方的“眼中钉”,非下决心拔除它不可。

  为了有计划地拔掉这个留守处,1939年1月,蒋介石把顽固分子杨森的第二十七集团军从皖南前线调来平江。这样,既可使皖南新四军在强敌面前孤立无援,又为摧毁新四军嘉义留守处作了准备,“一举两得”,正是他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杰作”!

  二十七集团军移驻平江后,展开一系列的阴谋活动:在思想上,大造反革命奥论。在杨森的授意下,嘉义乡公所公开张贴布告,诬新四军为“土匪”,有“进犯”平江县城的“企图”,必须以“汉奸”的名义“处决”共产党等等;在政治上,由二十七集团军发起,召集附近各军、师政治部主任联席会议,组织一个“地区防范异党委员会”,并串通地方反共顽固派,形成了以集团军政治部主任中统特务庄文炳为首的反革命指挥中心。又颁发了《第九战区司令长官司令部政治部通告》、《战区各种服务团队管理办法》、《严禁非法军事组织,杜绝汉奸活动》等反动文件,规定凡在战区的各种团队,须一律“领取护照”,并“逐月将工作情况报告备查”,必要时“得分别派遣联络员协同工作”;在组织上,庄文炳曾派出一批中统特务常驻平江县党部,县政府,调查收集我方情报,并大肆发展特务组织,在各乡普遍建立特务班,巡逻队,广泛地动员参加国民党,三青团,决定以组织对付组织;在军事上,将二十七集团军总部由靠近平江县城的甲山,移到长寿街,并用一个营的兵力、牢牢控制留守处对面一左一右两个山头上的碉堡,对嘉义镇实行严密的监视和军事封锁。

  在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终于6月12日,由二十七集团特务营营长何学植直接指挥,调特务营二连连长余启佑率全连步兵,另派重机枪排和二十人的手枪队,以加快破路速度为名,开赴嘉义,把新四军留守处包围起来,至中午三时许,乘留守处全体人员因连日参加破路劳动已疲倦地进入午睡,特务营派一侦察员,以杨总司令长官召开会议为名,将涂正坤(中共江西省委副书记、新四军上校参议)骗出留守处枪杀,接着又杀害留守处秘书主任吴渊(特委秘书长)、还有罗梓铭(湘鄂赣特委书记、八路军少校副官)、曾金声(江西省委组织部长、新四军少校秘书)、吴贺泉(特委财务负责人)、赵绿吟(机要员、妇女干事)等都被捆绑起来,对留守处进行翻箱倒柜的搜查,劫去大量银洋和一些枪枝弹药等物。当晚这伙法西斯匪徒对罗、曾、吴、赵予以非法刑讯、吊打,妄图得到共产党名单。而这批共产党员却一个个坚贞不屈,大义凛然,除了控诉和抗议外,其他什么也不说,直至深夜十二点以后,这四名英勇战士被秘密押解出去,推入附近一个被废弃的深达数丈的淘金坑里,实行活埋,这个由顽固派一手制造的平江惨案,几乎震撼了全中国。

  开展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

  “平江惨案”发生后,国民党顽固派因害怕我党追究罪责并激起群众公愤,便利用执政党的地位,在当地多次召开群众大会,进行种种欺骗宣传,指使地方乡、保、甲长代表“民意”,泡制对新四军留守处的诬告信;又以薛岳、杨森的名义发出急电等等。这样做的目的,是要掩盖事实真相,任意栽诬,倒打一耙,为取缔留守处,惨杀共产党员找到“合理行动”的根据。为此,薛岳给第十八集团军驻重庆办事处主任叶剑英和时任国民党革命军事委员会政治部副部长周恩来的电称:“查杨总司令前迭据地方政府民众急报,嘉义有土匪潜伏,……涂正坤等纠集土匪,扰乱后方,枪杀国军官兵,灭尸缴械,危害地方”,二十七集团军派队前往剿办,乃是“维持后方治安”的“适当处置”。在杨森的复电中又说:据派出嘉义监破公路之余连长指称,因该连逃兵“时在新四军办事处出入”,他以为各军办事处早奉明令撤销,“显系假名招摇,运兵拐械无疑”,于是率兵四名前往清查,“该处公然纠众拒捕,双方械斗,互有伤亡”,但是,“无论地方是否有运兵拐械行为,该连长之处置,殊不免于失当”。因此,“立即将该连连长撤职以儆效尤”。

  上述情况表明,国民党顽固派制造“平江惨案”后的欺骗性的宣传对策,至少有如下的两个特点:(一)将“惨案”的肇事起因,栽诬到共产党头上,以为这样就找到了“取缔”嘉义办事处,杀害共产党的“合理”依据;(二)如果事实一旦败露,真相大白于天下,人们要追究罪责,追查“惨案”的主谋,不过是杨森部属一个小小的余连长“胆大妄为,,而已,杨森、薛岳事先既有明令禁设办事处,事后又“立即将该连长撤职”,已是相当“顾全大局”了。至于真正的主谋蒋介石,则居幕后操纵指挥,更可一推了事。这就可见,国民党顽固派在反共的问题上,仍具有两面性:既是坚决地残忍地对我党和人民实行高压政策和军事进攻,但又还不愿从根本上破裂国共合作。这种反动策略上的特点,使我党对“平江惨案”的处置,面临着极其错综复杂的局面。

  首先在指导思想上,如毛泽东所说:“在国民党反共顽固派坚决地执行其防共、限共、反共政策,并以此为投降日本的准备的时候,我们应强调斗争,不应强调统一,否则就会是绝大的错误”。但是,“反磨擦斗争的目的,在于巩固国共合作,……磨而不裂”。在这个方针指导下,围绕“平江惨案”的问题,我们党发动了一个较大规模的反顽固派的政治斗争。

  6月16日即惨案发生后的第四天,在群众帮助下逃脱了虎口的嘉义留守处主任黄耀南,就从江西向党中央和全国各地发出了几百份《快邮代电》,揭露了惨案的真相,给顽固派的舆论欺骗以致命的打击。七月下旬,周恩来、叶剑英给国民党军政部连续拍发电报,对他们掩盖事实,嫁祸于人的阴谋,予以有力的驳斥。八月一日,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在延安主持召开了追掉平江惨案诸烈士的万人大会,发表了题为《必须制裁反动派》的著名演说。八月十三日,叶剑英在重庆主持了同样的追悼大会。武汉、南昌、长沙等地也相继举行了追悼会。

  鉴于顽固派在反共方面的两面性及其策略上诸特点,我们党采用了以下一些斗争原则:

  第一,彻底揭露,明辨是非。首先,用大量的无可争辩的事实,彻底揭露顽固派捏造种种罪名,妄图嫁祸我党的政治阴谋。从国民党顽固派发出的电文本身来说,可谓破绽百出,欲盖弥彰。始则薛电诬我留守处纠集土匪,扰乱后方;继则杨电又诬我为运兵拐械,前后不符,互相否定。但不论何条,全无事实根据。正如周恩来和叶剑英在复电中所指出:你们把一堆罪名置之涂正坤等头上,“岂以为死已灭口,任何冤诬,被害人将无从置辩耶?”事实恰好相反,“涂等为人公正,素为地方人民所信仰,曾帮助政府及当地驻军肃清平属土匪,张文伯(张治中)先生任省主席时人尽知之而反谓其纠集土匪扰乱后方何耶?去岁武汉撤退,大军南移,平属土匪民团收缴败兵枪枝;新四军留守通讯处独收容溃兵,将人枪交原部队,……莫不知之而称道不置,而今电涂正坤等枪杀国军往来官兵,灭尸缴械,何其与事实相反若此耶?”可见,欲置我留守处以所谓纠集土匪运兵拐械的罪名,显然是血口喷人!铁的事实,无可争辩。

  然而,对顽固派的揭露,既要从事实出发,又不宜于纠缠于具体事实,必须把反击斗争提到维护团结抗战,民族至上的原则高度,这才有利于唤醒全国人民的觉悟,更有利于争取中间派。所以毛泽东指出:现在杀人的地方“不是在日冠汉奸占领的地方,而是在平江,在抗战的后方,被杀死的是新四军平江通讯处的负责同志涂正坤、罗梓铭等”“如果听任国民党顽固派的军事限共和政治限共发展下去,如果只从惧怕破裂统一战线一点设想,那末抗战的前途就是危险的,投降和反共就将全国化,统一战线就有破裂的危险。”这种兄弟阅于墙而不能外御其侮的教训,在中国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宋明覆辙,可为殷鉴。”因而也就很自然地能激起全民族的义愤。由于我们党是在彻底揭露事实真相的过程中辩明是非曲折,严格地注意了掌握“斗争的防御性”,即“有理”的原则,使得广大的舆论同情倾向于我们,把国民党顽固势力的阴谋暴露出来,如追悼会上有的挽联所云:“煮豆而燃豆萁,煎逼难堪,无怪万人慨愤;卫国反戕国力,阴谋毕露,岂仅我辈伤怀!”

  第二,争取多数,孤立少数。既然“惨案”的真相大白,那末谁是肇事的祸首?人们很自然地会想到蒋介石。但是怎样暴露他?这就需要采取审慎的态度。如果我们把矛头直接指向蒋,很容易在一部份人(尤其是中间势力)中引起“共产党未免小题大做”的误解。如果不指向他,仅指一些地方军阀,又难以提醒人们注视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决策者,亦即破坏国共合作的祸首,也难以遏制蒋介石频频发动反共事件。因此,既要暴露蒋介石这个反共的罪魁;可又要讲究策略。我们对顽固派的揭露应当是:点下不点上,对其上层实行点事不点人,并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就是说要利用矛盾、争取多数,孤立少数、各个击破。

  从这个原则出发,我们党在追究平江惨案发生的原因时指出:“即令留守处人员有错,纠正之可也;留守处不应保留,明令撤销之亦可也,何乃兵戎相见?余连长一下级军官,何敢悍然横行若此?二十七集团军在安徽作战时,曾指挥新四军某部,袍泽之雅,索无猜疑,何以忽然出此毒辣手段?真百思不得其解者矣!”

  周恩来进一步指出:“嘉义惨案,有其政治上之原因”。惨案是在杨森的直接指挥下发生的,他有重大的罪责;但是,他还不敢公然承认涂正坤等为匪,并自认余连长的处置不免失当,给予有尚不足抵其应得之罪的撤职处分,这些与薛岳是有很大不同的。而且“杨电概括其词,显有难言之隐”。

  薛岳较杨森则负有更大的罪责,他公然诬称涂正坤等为匪,并称余连长系维持后方治安的适当处置显然做了杨部余连长妄动干戈,虐杀无辜的护身符。他“身为方面大员,受国家重寄,不顾强敌入境,挑起鹬蚌之争,犯法者文饰为有功,无辜者武断为有罪,随便栽诬,草菅人命,如此荒谬颟顸,实为古今中外所罕见”。但是,周恩来在致陈诚的电文中又明白指出:“惟杨部隶属九战区,部队行动必有主使。前弟在渝,曾闻中央调查统计局派有特工委员专驻湘鄂赣担任反共,今兹惨案,不能谓为无关”。把斗争矛头指向了顽固派集团的最高当局。特别是毛泽东在追悼平江惨案死难烈士的集会上大声疾呼:“现在国内流行一种秘密办法,叫做什么《限制异党活动办法》,其内容全部是反动的,……这种办法就是破坏团结的种种罪恶行为的根源”。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办法呢?“蒋委员长远在民国二十六年十一月十六日的谈话不是这样昭示了我们吗?对于国内任何派别,只要诚意救国,愿在国民革命抗日御侮之旗帜下,共同奋斗,政府无不开诚接纳。个别民族败类,竟敢公开分裂,违反致府蒋委员长的巩固团结共赴国难号召之主旨”。这些就把蒋介石出尔反尔的行径暴露无遗了!这也正是稍后毛泽东所告诫的:“应懂得利用顽固派的矛盾,决不可同时打击许多顽固派,应择其最反动者首先打击之。这就是斗争的局部性”。亦即“有利”的原则。

  第三、适可而止,主动团结。惨案发生后,会不会影响湘鄂赣地区的共产党对国共合作的态度,这是一部份人士尤其是部份中间势力最关心的一个重大问题;同时在围绕“平江惨案”的斗争中,一些人不仅看顽固派也看共产党是否言行一致,把民族利益看得高于一切。所以当时八路军驻湘办事处代表徐特立就曾指出:我们要告诉国人,告诉国共两党同志,告诉新四军的指战员,我们决不害怕部份的逆流,决不灰心,“不用感情代替理智”,不因某些顽固分子的仇视而减弱我们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而奋斗的坚强意志。一方面,我们反对任何个人恐怖和政治阴谋,“以正直的刚毅的精神,对付阴谋,揭破阴谋,打击阴谋”;另方面,我们需要“有谨慎、缜密、忍耐的精神,分析事理,反对任何轻妄举动,治丝而纷的行为,以致增加国家民族的困难”。周恩来致陈诚电文也表示:“吾辈矢志团结,坚持抗战,对兹惨案,必须有以善其后,方能得事理之平”。事实上,一旦得知国民党最高当局确曾有令查究此事,斗争就告一段落。就是说,我们应该适可而止,决不能无休止地斗下去,要注意掌握“每一斗争的暂时性”,在这斗争告一段落后,“应该主动地又同顽固派讲团结”。

  由于采取了以上的策略步骤,这次同顽固派的斗争收到显著的成效,即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进步势力,争取了中间派的同情,使顽固派陷于孤立。例如在惨案发生后,那里的地方顽固势力以为时机已到,猖獗异常,强行迫使共产党员自首,残酷地摧毁党的组织等等。经过上述斗争,全国各界主持正义的人士增多,一致认为杨森这种秘密捕杀的举动极为卑鄙无耻,连国民党的平江县长和有些科长都加反对。“在我们的建议推动之下,平江县政府召集了一个各乡长联席会议。县长在会上公开说:共产党在平江并无坏的行动,是抗战中的同盟者,不应该危害他们,更不要压迫其自首。这次会议之后,才把这个反共局面镇压下去”

  正是总结了在实践中收到显著成效的上述策略步骤的经验的基础上,毛泽东提出了反顽固派斗争的“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这些策略原则经过打退第一、二、三次反共高潮的斗争,才不断得到了完善。

  要正确执行上述反对顽固派的策略方针和原则,必须开展两条战线上的斗争。1940年底,毛泽东曾说,在国民党统治区和各抗日根据地内,由于只知道联合,不知道斗争和过分地估计了国民党的抗日性,“不敢对国民党的反共限共政策作坚决的斗争,这种右倾观点,过去曾经严重地存在过”。湖南也不例外。平江惨案的发生,固然是国民党顽固派蓄意制造的反共阴谋的一个暴露,但就共产党来说,则是与湘鄂赣边区某些党员干部的右倾观点和右倾情绪是分不开的。早在抗日战争初期,湘鄂赣省委因为失去了和党中央的联系,只是在一些公开的报刊上初步地获知党中央关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一些政策精神,省委、省军委便于1937年8月20日、21日发表了两个文件,即《中共湘鄂赣省委会、中华湘鄂赣省苏维埃政府的和平合作宣言》及《中华军委湘鄂赣人民抗日红军军事委员会布告》。文件指出:“目前国内中日矛盾是主要的,阶级矛盾是次要的”。又说:“只要国共两党和平合作,一致抗日,就可以停止阶级斗争与土地革命和武装暴动的方针,取消敌对阶级思想”。根据这个指导思想,省委与国民党武汉行营经过谈判达成这样的协议:将红军游击队改编为抗日游击支队,接受武汉行营派罗世忠来任支队副司令,派李楚屏任支队参谋长,还接受了十多个脱离了我党,有自首叛变行为的分子来部队工作,又把罗世忠带来的一个副官叫刘克清的留下当副官,此事后经中央的严厉批评,才予以彻底纠正”。但它说明省委领导因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而不能正确理解阶级斗争与民族斗争的关系,开始萌发了阶级斗争即将逐步取消的右倾观点。1939年初,杨森移驻平江后,为执行国民党五中全会通过“防共”、“限共”、“溶共”的反动文件精神,由二十七集团军发起召集附近各军、师政治部主任联席会议,成立了一个边区防范异党活动委员会。会议提出积极对付共产党的办法,增加特务活动经费,二十军政治部主任甚至公开提出要“以汉奸名义处共产党死刑”。特委得知这些情况后,仍然“警惕性不高”,“有太平观念,没有估计到公开残杀”。因而也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在平江惨案发生前不久,杨森曾提出,新四军留守处“没有保留之必要”,须“经我军批准后方为合法”等等。这时虽然引起了湘鄂赣特委的重视,但采用的措施仍然不够得力,“总是企图以拖的办法来延长通讯处的机关存在”。乃至“把公开机关的色彩闹得特别大,差不多边区的军队与党政机关都知道平江通讯处是一个共产党的机关”。于是在这里下了毒手。当时湖南省工委对全省其他“各县发生捕人杀人事件,纯采合法手续经过政府解决,不采用破坏统一战线的报复手段”。就是说对顽固派制造的反共磨擦事件不敢彻底揭露和坚决斗争,只想依靠国民党政府的法律解决。其结果是,即使在张治中这样比较开明的人士执政时,“各县发生逮捕、暗杀中共党员的案件,并未能公开迅速处理”。这种右倾观点和右倾情绪不能不使国共合作的统一战线遭到破坏。

  当平江惨案发生后,由于有的地方顽固势力特别猖狂,出现了内战初期的反共局面,夜间打游击,白天派便衣下乡搜索,威胁利诱共产党员登记自首,或者进行无条件的惨杀,甚至提出“见共当诛”,而且是秘密杀害。据不完全统计,惨案发生后三、四个月里,平江县十五个区委和五十八个支部,几乎全部被破坏,被杀的共产党员六十八人,群众达七十多人。全省其他各县亦有类似情况的出现。于是一些同志又产生了“左”倾思想。如毛泽东所说:“自一九三九年冬季以来,由于国民党的反共摩擦和我们举行自卫斗争所引起的过左倾向,却是普遍地发生了”。

  因此,要正确地贯彻执行反对顽固派的策略方针和原则,就必须反对右倾观点和过左倾向。因为右倾观点只讲联合不讲斗争,过左倾向只讲斗争不讲联合,二者共同的特点是:都不懂得“又联合又斗争,以斗争求联合的政策”。我们党关于上述反对顽固派的策略方针和原则的规定,正是这种联合性的斗争政策的具体体现。

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