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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以来李维汉研究述略
王光照,章建

  李维汉同志1896年出生于湖南长沙,1922年由毛泽东、蔡和森介绍入党,从1948年开始他一直担任中央统战部长,前后达16年之久,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卓越领导者。1984年李维汉逝世后,对于他的研究从80年代后半期起渐成为统战理论界关注的课题,并在李维汉民族理论、多党合作理论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我国社会形态的转轨和政治文明建设的深入,统一战线工作面临着新机遇,与之相应,统战理论界思想日趋活跃,对于李维汉的研究也在广度和深度上不断扩展,用新的方法、新的观点来阐释李维汉统战理论和实践的越来越多,这一方面是总结建国以来党的统战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可以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以服务于现时代的统战工作。1996年是李维汉100年诞辰纪念,在此前后形成了一个李维汉研究的高潮,其成果体现便是于1998年结集出版的《李维汉纪念集》,同时各类研究文章也多见报刊。笔者通过查询中国学术期刊网、人大复印资料及相关的统战和民族宗教杂志,共收集到研究李维汉的文章数十篇。这个数字肯定是不完全的,但其中不乏佳作,因而从中也可以管窥到李维汉研究的一些基本状况。本文拟根据这些资料,按其研究的不同重点择其要者做一个简单的归类与介绍。 

  一、对李维汉的总体研究和评价 

  20世纪90年代以来,单独出版的李维汉传记还未见到,现收录在《李维汉纪念集》中的由余鉴则、袁廷华、石光树合著的《李维汉传略》,是已知的比较好的有关李维汉生平的记述,较为翔实的记录了他光辉的一生。 

  关于对李维汉的总体评价,领导人有专门的论述。李瑞环评价他是德高望重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是我们党统一战线工作的卓越领导人,是我们党的统一战线的著名理论家。王兆国认为他“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党和国家在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著名理论家和卓越领导者”。费孝通则站在民主党派的角度,认为李维汉“在我国各民主党派中具有崇高的威望,和民主党派中老一代领导人有着深厚的友谊……他是民主党派、知识分子的良师益友”。 

  学界也给予了李维汉很高的评价。秦国生、袁廷华认为他“长期领导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是统一战线各界朋友颇为尊敬的一位卓越领导人。同时,他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从事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研究,提出一系列重要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丰富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宝库。他的理论贡献,不仅在当时对统一战线工作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且对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工作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许多的有益启示”。黄铸指出,李维汉是著名的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理论家,建国以后担任中央统战部长和国家民委主任,长期主持统一战线工作和民族工作,对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和实践有重大的贡献。龚学增认为,李维汉是党和国家在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主要的具体领导者,又是著名的理论家,对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政策体系的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 

  综合而言,对李维汉的总体评价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卓越领导人,二是有很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造诣的著名统战理论家。 

  二、对李维汉统一战线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与评价 

  李维汉统一战线理论博大精深,不仅在当时的实践中有着很强的针对性,而且许多都已成为毛泽东统一战线思想中的基本观点,因此,学界对于李维汉统战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与评价着力最大,成果也最丰富。关于这方面的研究进展,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看出: 

  (一)关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相关理论和实践的研究 

  几乎所有论述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文章,都着重阐释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即有关改造的基本政策的确定,是李维汉经实地调研并向中央建议的结果。对此,尚定论证说,中央明确提出以国家资本主义作为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模式,时间是在1953年春,李维汉率调查组进行调研后向中央和毛泽东递交了题为《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公私关系问题》的报告,认为国家资本主义的各种形式,是我们利用和限制工业资本主义的主要形式,是我们将资本主义工业逐步纳入国家计划轨道,并使它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主要形式。李维汉的报告,使中央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明确化和具体化了,这是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一次飞跃,构成了党对待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新的起点。 

  社会主义改造从本质上说是所有制关系的一次革命,是社会主义制度确立的关键,所以王兆国认为,李维汉不仅对制定“国家资本主义”的改造方针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而且他提出的在把企业改造成社会主义企业的同时,更要把民族资产阶级分子改造成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双重改造”方针,在当时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对变革资本主义所有制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并且争取团结了民族资产阶级的绝大多数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改造是党在过渡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寇琼波指出,正是李维汉建议的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特别是公私合营这一环节以实现所有制变革的方针为中央所确定,从而使之成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关于李维汉对社会主义改造理论的形成所作的贡献,不同的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给予了阐释。余柏青从经济发展的角度论证了李维汉的贡献,如比较系统地提出了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及其发展趋势,在利润分配上提出了“四马分肥”的观点,在改造的攻坚阶段建议由单个企业的公司合营向全行业的公司合营转变等。李丽萍则从理论发展的角度指出李维汉的贡献包括:用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进行改造,为中央采取正确的改造方针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双重改造”的思想及改造后对待原工商业者的正确的方针政策的提出,不仅有助于当时改造的完成,而且有利于统战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二)关于对多党合作理论和实践的研究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是在长期革命与建设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李维汉作为第一任统战部长,对于这一制度的确立做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践的贡献。李玉荣指出,建国初期党就很重视党外人士的参政工作,李维汉当时就迫切强调需要培养政治上比较成熟的、社会上有地位的、拥护党的纲领的非党知识分子,使之能成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得力助手。同时,他指出对党外人士的任用,在分配职务后,领导上要加以信任并赋以相称的权力,使之能放手工作,负起与其职权相称的责任,一份职务,一份权力,一份责任,三者不可分离。而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的最终确立和发挥重要作用,更是与李维汉的努力分不开的。对此,莫岳云从实践、理论和良好的工作风范三个方面全方位地进行了论述:在实性质和多党合作的必要性、合作共事的原则与方法以及发挥民主党派作用和加强其自身建设等;在工作风范上的体现是“严谨的工作态度”、“注重调查研究”。除此之外,宋黎明更进一步阐释了李维汉对共产党的地位和民主党派的性质、作用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所做的分析,指出李维汉在理论上证明了多党合作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一个重大特点,它符合马列主义学说和我国国情,不同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不同于西方,其组织形式是政治协商会议等。而高曙东则全面论述了李维汉对多党合作理论的四个方面贡献:①对民主党派性质的准确界定,建国初即认定他们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政党,这就为统战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②对民主党派发展前景的正确把握,最早提出把民主党派改造成社会主义政党。③对民主党派作用的高度概括,主要表现在“参”、“代”、“监”、“改”四个方面。④对民主党派民主权利的科学表述,即在宪法赋予的范围内各民主党派享有组织上独立、法律面前平等、政治上自由的原则。 

  实行多党合作的关键是中共如何领导,是否有切实可行的领导方法和领导原则。对此,管仕福认为,李维汉强调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但“绝不意味着我们党有超越他们之上的权力,绝不意味着我们党可以把他们当作附属的团体,绝不意味着我们党可以去命令、干涉或者控制他们”,民主党派的各种事务,从方针政策到具体措施,都应当由他们独立处理。多党合作的重点是如何处理好与民主人士的关系,王兆国分析,在1957年后,李维汉建议民主党派、工商界采取开“神仙会”,实行“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的“三自方针”,以及“不打棍子,不戴帽子,不抓辫子”的“三不主义”,是贯彻和风细雨、深入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好形式,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调动民主党派和工商界为社会主义服务积极性和进行自我教育的好办法。 

  (三)关于对知识分子政策和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的研究 

  知识分子工作一直是统战工作的重要方面。潘利红认为,建国初,是李维汉在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上首先提出“为谁服务”的问题,并将此作为分析知识分子阶级属性的标准。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李维汉又明确提出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一部分的思想,并在如何发挥知识分子作用的问题上制订了“人尽其才,各得其所,量才使用,适当照顾”的基本原则。 

  人民政协是党的创举,李维汉曾任一届政协秘书长和二、三届政协副主席,对开创政协工作的良好局面做出了努力。人民政协是多党合作的组织形式,罗广武指出,称政协为“统一战线总部”是李维汉提出来的,在政协工作中他强调“政协既是联合体,就不可能没有内部关系问题,要注意改进和搞好这种关系”。李维汉不仅对政协的建立做了大量开拓性的工作,而且对政协理论的形成也有贡献。莫岳云认为,正是李维汉从理论上论证了它的性质,强调要加强党派工作并提出了正确处理与非党人士关系的原则。社会主义改造后,李维汉更是突出的将教育作为统战的中心工作,要求把政协学习和民主人士培训制度化,并深刻阐述了政协的职能,探索了政协工作的规律和方法等。肖莉则全面总结了李维汉对政协的贡献,指出在实践上他的贡献主要是推动政协全面实施《共同纲领》、发挥政协统一战线组织的作用及政协为社会主义建设作贡献三个方面。在理论上他的贡献主要是:①科学阐明了人民政协的性质是统一战线组织,充分肯定了人民政协的地位是统一战线的中心环节,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②深刻论述了人民政协的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③正确阐发了人民政协内部合作共事的关系,辨证地论证了党的领导、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之间的平等关系,党外人士要有职有权,要加强沟通。④全面总结了人民政协的工作方法是调查研究,发扬民主,百家争鸣和百花齐放。 

  从上述的几个方面论述中可以看出,李维汉的统一战线理论和实践内容丰富,几乎涵盖了毛泽东统一战线思想的各个方面,它对建国后统战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形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从这些研究的结论看,即使对当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李维汉统战理论也有着很好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作用。 

  三、对李维汉民族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与评价 

  李维汉是建国后的第一任国家民委主任,是新中国民族工作的开创者之一,他对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形成和建国后民族工作的顺利开展,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有关李维汉民族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学术界一直是个重要课题。 

  (一)关于李维汉在民族理论和民族工作实践中总体贡献的研究与评价 

  建国之初,李维汉就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我国的民族实际,提出了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常一青认为这些政策主要包括:建议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解决我国民族问题必须大力培养民族干部;在民族工作中要特别注意政策,反对“两个”错误倾向;争取西藏的和平解放,实现祖国大陆的统一大业等,这一切对新中国民族工作的开展有着奠基意义。 

  在从事民族工作的过程中,李维汉通过自身的实践和理论思考,对民族解放和发展的道路进行了探索,并在这一过程中逐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对此,莫岳云从少数民族解放的道路、各民族平等联合的道路、少数民族社会改革的道路和少数民族发展繁荣的道路四个方面,系统地阐释了李维汉的民族理论和实践在少数民族解放与发展的路径探索上所起的作用,指出正是他经过长期艰苦的探索并结合我国的民族实际,创造性地提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理论,为成功地解决我国民族问题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并且他还将我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新经验提高到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高度加以总结,从而丰富了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宝库。而李维汉民族理论的具体内容,黄铸和龚学增总结为:建议在统一的(单一制的)国家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阐明各民族平等联合是马列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大量培养民族干部;发展和坚持同民族上层的统一战线;提出过渡时期党在民族问题方面的任务;提出在一部分民族地区实行和平改革;提出经过改革改造我国各民族开始成为社会主义民族,我国民族关系开始成为社会主义的平等团结、互助友爱的新型民族关系;明确社会主义时期不是民族融合的历史阶段,而是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历史阶段;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慎重稳进,照顾民族特点,尊重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利等方面。至于李维汉民族理论的特点,联系大量的史实和其自身的相关论述,马晓丽指出,它不仅内容丰富、体系完备,而且有着鲜明的特色,突出表现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注重调查研究,反对主观判断,关注实践中出现的现实问题和对学术问题允许争鸣等几个方面。 

  (二)关于李维汉民族区域自治理论和实践的研究 

  在统一的国家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它是李维汉立足于历史和现实提出建议后得以确立的,所以不论在实践中,还是在理论上,李维汉都有着首创之功。对此,莫岳云进行了详尽阐述:从实践上说,李维汉首先提出了在统一的国家内实行民族地方自治的建议,其主持制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成为民族区域自治的依据和准绳,同时指导了民族区域自治的伟大实践,推动了民族区域自治工作和自治地方建设的顺利进行;从理论上说,李维汉首先认为马列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是民族平等联合,马列主义承认民族自决权直至民族分离权,但并不等于说在任何条件下分离都是适宜的,分离是否适宜,主要看这样做对反帝斗争和本民族的解放是否有利,对达到各民族的完全平等和自愿联合是否有利。其次,他着重分析了中苏两国的不同特点,指出,两国历史发展不同、国情不同、民族人口构成不同、民族分布情况不同、革命发展状况不同,因此中国不能照搬苏联的经验搞联邦制,而适宜实行自治地方制。李维汉的这些分析,论证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正确性,澄清了在这个问题上的一些模糊认识,批驳了那种认为中国不强调民族自决权、不实行联邦制就不是马列主义的错误观点,提高了全党的认识水平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自觉性。所以,李维汉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形成及其成功实践,丰富了马列主义的理论宝库。更进一步而言,李维汉对在中国现实的民族条件下如何正确运用民族自决权及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做出了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合理的解释,因此,何晓芳认为,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制度的正确性,不仅在当时,而且在尔后的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中都得到充分证明。 

  李维汉不仅提出民族区域自治,而且他还为完善这一制度做出了努力。常吉林、车哲九指出,这些努力包括: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尊重少数民族在自己内部事务上当家作主的权利,提出各民族不仅在政治上平等,而且在经济和文化上要实现现实的平等等思想。而买文兰全面阐述了李维汉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择定、坚持和完善,认为他的一系列论述,澄清了民族区域自治方面的许多重要问题,使党的民族区域自治理论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为正确的实践指明了方向。胡敏则以大量的事实,论证了李维汉在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表明李维汉不仅是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提出者,更是身体力行的实践者。 

  (三)关于李维汉民族关系理论的研究 

  李维汉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位系统阐述中国民族关系的特点,即中国民族问题基本国情的领导人,鉴于此,何晓芳指出,他的阐述概括了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从而为党在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时期制定解决民族问题的方针、政策奠定了理论基础。他在关于少数民族人口占绝对少数及其大分散小聚集分布状态、少数民族具有不同社会形态和制度、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落后于汉族、少数民族与汉族仍然存在着民族差别的几个方面的分析,仍然是今天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解决民族问题制定方针政策的实际出发点。 

  李维汉对建国后各民族关系的发展有着精辟的论述。黄铸认为,我国的民族关系正如李维汉所指出的,建国后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各民族开始结成社会主义的平等团结、互助友爱的新型的民族关系。但同时,在民族关系上,李维汉还着重对有关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做了认真分析,詹真荣认为,是李维汉系统指出了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主要表现和实质,后来他又对这一理论作了补充、发挥,认为一般的说,我们应当首先和着重地批判“大汉族主义”,以影响少数民族去反对和纠正他们本民族中的“地方民族主义”。 

  (四)关于李维汉“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研究 

  李维汉提出“社会主义民族”的概念,在民族理论上具有极大的意义,对后来的民族工作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对此,罗发辉认为,社会主义民族问题的提出对于正确指导我国民族工作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型的民族关系,产生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为我们把握民族问题的实质,提供了理论依据。而李维汉“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内涵十分丰富,黄梅芬总结其主要内容有:①关于国内民族已发生根本性变化的论断。②关于社会主义民族之间的差别性的分析和关于民族问题的长期性的论述。③关于社会主义民族的融合性和民族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民族消亡的论述。同时,莫岳云认为,李维汉对社会主义民族特征的概括比斯大林更为完整;对社会主义民族形成道路的阐述比斯大林更为明确;对社会主义民族间差别性的分析比斯大林更具体。 

  总之,在以上众多的研究结论中,在很多研究者的文章中都讲到了中国的民族问题由来已久,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民族问题才得以真正地解决。而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李维汉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在民族制度、民族关系、民族发展等诸多方面进行了奠基性的开创工作,对各民族真正获得平等和繁荣作出了重大的理论和实践贡献。 

  四、对李维汉宗教理论的研究和评价 

  李维汉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完整论述、对宗教“五性”的科学定义、对宗教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分析及对有关宗教问题的正确定性等等方面的理论探索,不仅在当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更重要的是还有着很强的前瞻性,对今天乃至将来的宗教政策都起着指导和借鉴作用。 

  关于宗教的五性说(即宗教的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和复杂性),叶小文认为,最早来源于50年代初由李维汉主持起草的《关于过去几年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的报告,其后在1958年的第五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了宗教的五性。关于宗教对于少数民族特殊的二重作用,李维汉曾指出,一方面宗教是这些民族反抗民族压迫的神圣旗帜和团结自己民族的重要纽带;一方面宗教又成为民族文化发展与民族觉醒、阶级觉醒的障碍,民族内部与外部的黑暗势力就利用它来作为巩固自己地位的工具。这种二重作用概而言之就是:神圣的旗帜,黑暗势力所利用。 

  “谨慎处理宗教问题”、“在宗教问题上要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宗教问题当作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等观点,陈金龙指出,最早是李维汉提出的。李维汉认为,在我国除个别地区外,宗教矛盾已经从既是人民内部的矛盾又是敌对阶级的矛盾,转化为基本上是人民内部的矛盾,是人民内部信仰或不信仰宗教、信仰这种或那种宗教、信仰这个或那个教派的矛盾。这就对宗教问题上的矛盾性质、表现作了准确的概括和说明。后来他又指出:必须把反革命问题和宗教信仰问题严格地区别开来。反革命分子是人民的敌人,不管他们有无宗教信仰,都要依法严办。宗教信仰则是人民的自由,是必须加以尊重和保护的。这是决不可混淆的两类矛盾。如果混淆了这两类矛盾,在工作上和政策上,就要犯原则性的错误。 

    黄铸、江平认为,李维汉一再提出必须进行宗教制度改革,这对促进我国宗教逐步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起了重要作用,李维汉还正式向中央提出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建议。 

  五、对李维汉理论研究特点和工作作风的评价 

  建国以后,李维汉提出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政策主张,成为这一时期“统一战线领域创新的集大成者”,许睢宁认为,关键是他在理论研究上所具备的可贵的创新精神,这种精神包括:①正确的估计统一战线中阶级关系的变化,确定统一战线的任务、方针和政策。②创造性的学习和应用马列主义理论,提出一套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方针和政策。③从国情出发,提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的政策。④注重民族党派工作,为发展多党合作做出努力。⑤创新精神在筹备新政协及在政协工作中得到体现。⑥创新精神还集中反映在他于年以后提出的一些理论政策上。秦国生、袁廷华从总体上论述了李维汉理论研究的主要特点,就是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他能以敏锐的观察力分析形势的发展变化,提出一个时期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为中央提供重大决策依据;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提出了一系列的统战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同时对统战实践加以总结,得出规律性的认识以指导实践等。此外,李维汉理论研究的原则和方法是:强调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的科学性,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理论素质和修养,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勇于探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等。关于李维汉在民族理论研究中的特点,陈虹总结为:把马克思主义原理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具有独到的开创性;从中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具有严谨的科学性;经受住了历史考验,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黄铸认为,李维汉担任中央统战部长十多年,在统战工作实践中表现出两个显著的作风,黄铸认为,一是十分重视理论研究,一是在工作作风上十分重视调查研究。李维汉重视理论研究,不是照搬马列主义的本本,而是理论和实际结合,提出创造性的理论和政策。调查研究则是理论和实际结合的必由之路,没有实际情况的调查了解,就谈不上理论和实际结合。 

  总之,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术界关于李维汉的研究在多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对拓展新时期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实践领域,提升统战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前瞻性和指导性都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但是,就目前研究的总体状况而言,就统战工作面临的时代挑战而言,对李维汉的研究还需要不断与时俱进,需要更多的创新性、综合型、学理型研究和多学科交叉上下功夫,比如对李维汉统战理论的特点进行的系统研究,对其理论进行的哲学概括,以及从李维汉研究中总结出对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统战工作有益的经验和教训等等,都要求我们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在今后的研究中勇于创新,不断予以加强与完善。 

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