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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三研究综述
柳礼泉,薛其林

  李立三是我国著名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和工人运动的杰出领导人。他英勇顽强、百折不挠的革命活动和坎坷经历,同中国共产党创立后将近半个世纪的斗争历史紧密地联系在一起。1980年3月以来,党史界及有关学者潜心李立三研究,著书立说,除出版了《李立三传》等书外,还出版了有关李立三的生平回忆、思想研究、史实考订、传记等方面研究著作(文章)数百篇,现将其主要观点做一综述。

  一、李立三生平的评价

  在过去很长时间里,有人往往把李立三简单地与“立三路线”等同起来,无视他出生入死为人民所建立的历史功勋。在许多党史和革命史书籍中,李立三在一些震惊中外的斗争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和领导活动,不是被冲淡,就是被勾销。尤其在“文革”中,他被打成“机会主义路线头子”、“里通外国分子”而迫害致死。1980年3月20日,中共中央为他举行了追悼会,悼词中对他的一生作了公正的评价:李立三“早年就献身于中国人民的伟大革命事业”,“几十年来,李立三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他在长期的白区工作和国外工作中,英勇奋战,探索革命真理;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坚持学习马列著作和毛泽东同志的著作,努力钻研党的方针政策,朝气蓬勃,积极工作,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地为人民服务。在文化大革命中,他不顾林彪、‘四人帮’一伙的诬陷迫害,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公正地为许多同志的历史作证,坚决抵制对党的老干部进行迫害,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坚强党性。”“李立三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他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贡献了自己的毕生精力。”

  二、李立三与工人运动

  1.李立三与安源工人运动。许多研究者认为,23岁的李立三在领导安源工人运动的斗争中,表现出卓越的组织才能和领导艺术。他利用合法身份,通过创办平民学校,对工人进行启蒙教育;在斗争中及时提出切实可行又富有策略的行动口号,有效地动员工人群众,推动斗争的顺利发展;善于利用矛盾,争取广泛的社会同情,以分化瓦解敌人;指挥得力,决事果断,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在他的正确领导下,这次罢工创造了“未伤一人,未败一事”的奇迹。正因为如此,他被工人称为“能人李隆郅”,“英雄天下少”。他在罢工前后所进行的斗争是艰苦的、认真的、勇敢的,更是富于牺牲精神和卓有成效的。当时,肩负湖南全省党组织和工运领导责任的毛泽东虽对安源工运有着重大影响,但当时毕竟不是第一线的直接领导者。刘少奇虽也参加了罢工的领导工作,但当时还不是罢工斗争的最主要领导人。李立三作为这次大罢工的主要领导者,是当之无愧的。有研究者还强调指出,李立三在领导安源工人运动中,在廉政建设方面也很有特色。他十分注意建立民主监督机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十分强调领导模范遵守规章制度,做到廉洁奉公。

  2.李立三与五卅运动。由于李立三成功地领导安源工人大罢工取得胜利,成为党内外出名的工运领袖。1924年初,中央调他到上海担任中共上海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工农部长和改组后的中国国民党上海执行部工农部负责人。李立三作为上海五卅运动的主要组织者,有着特殊的重大贡献。第一,他和其他同志一起,运用安源斗争的经验,为上海工人运动奠定了基础。他在安源领导工运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利用平民教育的合法形式,从创办工人补习学校入手,对工人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和组织工作。中国共产党领导上海工人运动,走的也是这样一条从平民学校到工人俱乐部的道路。第二,党领导五卅运动采取了一系列正确的策略,其中有李立三独创的贡献,如关于斗争口号上,提出“反对东洋人打人”;关于正确对待青洪帮的问题;关于反帝统一战线问题等。第三,五卅运动中,李立三革命活动的特点是以著名的共产党人和工人领袖的身份,站在斗争第一线,其影响大,但危险性也大。在五卅运动中,李立三在上海滩纵横驰骋,他的名字不仅威慑十里洋场,而且蜚声全国。自此之后,李立三成为全国工人群众心目中的英雄,成为全国总工会的实际领导者。

  3.李立三与汉口工人收回英租界的斗争。1926年12月26日,汉口举行了有20万人参加的反英大会,李立三任大会总指挥。大会向武汉国民政府提出收回英租界的要求。1927年1月3日,汉口又召开了10万人的反英反帝示威游行大会,大会仍由李立三任总指挥。当日下午,英国水兵向群众开枪,制造了骇人听闻的“一•三惨案”。5日,李立三再次指挥召开了30万人的反英集会,群众强烈要求严惩凶手、收回汉口英租界。游行开始后,义愤的群众自动冲入租界,李立三也随之进入,指挥了这次为国雪耻的壮举。李立三带领的这场斗争,开创了中国人民反帝斗争的新范例。

  三、李立三与南昌起义

  第一,李立三最先提出并积极筹划南昌起义。论者认为早在1927年7月20日,李立三在九江召集邓中夏、恽代英、谭平山等开会,就提出把我党掌握的军队集中南昌实行暴动,消灭在南昌的反动武装,建立一个反对南京、武汉两个反动政权的新政府。会后,李立三等又上庐山同瞿秋白商量,决定由瞿秋白回武汉向中央报告。接到李立三等人的报告后,中央常委和共产国际的代表都同意起义并做出相应决定。与此同时,李立三还在九江主持会议,为筹划起义作了准备。第二,李立三极力协助周恩来组织指挥南昌起义。7月27日,周恩来、李立三赶到南昌,成立周恩来、李立三等4人组成的前敌委员会,李立三负责治安保卫、工运工作和群众工作。当张国焘赶来制止起义的紧要关头,李立三坚定不移地站在周恩来一边,反对张的错误主张,使起义得以顺利进行。起义胜利后,成立由25人参加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李立三为委员并兼任农工委员会委员、战时经济委员会委员和政治保卫处处长等职。第三,最早对南昌起义的经验教训做出全面系统的总结。起义失败后,李立三在香港出席了中共中央南方局和广东省委联席会议,并在会上作了关于南昌起义经过与教训的长篇发言。随后,他以发言稿为基础,写成《“八一”革命之经过与教训》一文,发表在1927年10月30日出版的《中央通讯》第七期上。该文详尽地介绍了南昌起义的准备、成功及其南征的斗争过程,第一次系统地、客观地总结了这次起义在政治、军事、土地革命政策、财政、宣传、党务等方面的经验教训。它为我党在新的历史时期深入开展土地革命战争,做出了重要的思想理论贡献,是研究南昌起义的重要历史文献。大量史料充分说明:李立三不仅是南昌起义的重要领导人,而且是这次起义的倡导者。在领导南昌起义的活动中,李立三的地位和作用是十分重要的。

  四、李立三与“立三路线”

  对于立三“左”倾错误产生的原因,许多研究者作了探讨。认为这种错误的形成和贯彻,与当时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条件、国内外形势和党的思想与组织状况都有密切联系。闻立树分析了5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党内滋长骄傲情绪,不能对客观形势的变化和阶级斗争力量的对比做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二是党内存在着的若干“左”倾思想和“左”倾错误形成的思想条件和政策基础。三是中央领导核心不健全,主要领导人独断专行,集体领导原则和民主集中制遭到破坏,是立三“左”倾错误能够形成和得到贯彻的重要组织因素。四是共产国际的“左”倾思想和政策的指导,是这一错误形成的不可忽视的国际根源。五是党内小资产阶级空想社会主义思想泛滥和党的理论准备不足,是这一错误形成和发展的阶级根源和思想基础。

  对于共产国际与“立三路线”的关系。郑德荣、何荣棣认为,第一,共产国际关于世界资本主义“第三时期”的理论,是立三“左”倾错误的根源。第二,俄国城市武装起义经验的绝对化,是立三路线关于“城市中心论”的模式。第三,共产国际反对布哈林的斗争,促使立三中央不断地反右倾,从而助长了“左”倾错误的发展。陈再凡认为,立三路线产生的重要原因是共产国际对中国革命“左”倾错误指导,立三路线在党内占统治地位,也得到了共产国际某种程度的支持和赞同,其错误的主要方面也来自共产国际;立三“左”倾错误又不完全是照抄照搬共产国际的决议,在照抄照搬的同时,还进一步发挥了共产国际的思想并且付诸实践;立三路线的主要来源是共产国际,其制止和纠正也得助于共产国际。但共产国际是站在“左”的立场上开展反对和纠正立三“左”倾错误的斗争的。孔德生认为,共产国际虽然出面支持和帮助中国共产党纠正“立三路线”的问题,但却存在局限性。一是没有从思想根源上揭露批判“左”倾错误,而认为李立三“不过是用虚伪的“左派”言论,来遮盖机会主义的消极心理”。二是在纠错的过程中,过于看重个人责任,把反“左”倾路线的斗争,变成对李立三个人的斗争,对其错误采取了无限上纲的大批判的方法。三是把肃清思想路线错误转变为领导集体的大换班。在20世纪80年代,西方一些学者也曾对共产国际与立三“左”倾错误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多数学者认为,立三路线同共产国际在战略方针上是一脉相承的,只是在策略上有分歧。美国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中心副主任许华茨就认为:“李立三的方针就是莫斯科的方针,立三方针的基本点是在莫斯科制定的。”西方一些学者还认为,因为后来共产国际“改变了路线”,实行“战略上的转变”,转而对李立三进行抨击,把李的错误上纲为路线错误。也有的学者不同意上述观点,认为立三路线同共产国际存在“根本战略分歧,绝不仅仅是策略上的”。

  关于如何评价李立三与“立三路线”的关系。研究者认为,李立三作为当时中央的实际负责者,是“左”倾政策的主要制定者和实施者。在六届三中全会上,他勇敢地承担了犯错误的责任,诚恳地作了自我批评,认为自己对错误“应负更多的责任”。但这并不等于中央的“左”倾错误就完全应由李立三个人来承担。当时,许多重大决议都经过了政治局集体讨论通过。正如周恩来在六届三中全会上指出的那样,“中央在这一时期中,政治局是集体领导的,负责问题是整个的,当然我们也批评到立三同志负责要多一些,这不是说政治局别的同志不负责”。

  1930年共产国际执委给中共中央的十月来信,首次提出了“李立三路线”这个概念。这种提法是否科学,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是认为这个提法是不科学的。王年一在1985年第七期《理论内参》撰文指出,该提法不符合事实。所谓“李立三路线”,即以1930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新的革命高潮与一省或几省的首先胜利》的决议案为标志。会议虽是李立三主持的,决议案也是李起草的,但它是政治局集体讨论通过的,从未有人说过李立三把自己的主张强加于中央集体。显然,这是中央集体犯错误。李立三实际上主持中央工作,要多负点责任,但决不能把全部或大部分责任归之于李立三一人。二是认为这种提法是正确的。宋淑义、秦忠义等人认为,对于李立三当时并非党的总书记,为什么在清算这一时期路线错误时,冠以“立三路线”,这并非是李立三代人受过。由于向忠发没有制定正确路线的能力,也没有制定和执行错误路线的能力,担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宣传部长的李立三成为当时中央的实际领导者,这条错误路线的主要思想是李立三提出的,所以把这一时期的错误路线冠以李立三的名字是符合历史事实的。

  许多学者指出,把立三“左”的错误上升为路线错误,是共产国际;把错误完全推到李立三一个人身上,也是共产国际。袁南生强调指出,共产国际对李立三“左”倾错误的定性经历了一个不断升级的过程,先是定性为“策略错误”,继而定性为“路线错误”,最后定性为“人民的敌人”。共产国际把错误的发生一股脑儿推到了中国共产党身上,推到了李立三个人身上。这是非常不郑重的。李立三奉命,匆匆赶赴苏联,从此在苏联作检讨、蹲监狱,羁旅长达15年之久。共产国际这种过于追究个人责任,把人一棍子打死的做法,给中国共产党带来了极坏影响。

  许多研究者还用大量事实说明,李立三对自己所犯错误从不掩饰。他正视自我,勇于承认和深刻检查自己的错误,并在以后几十年的革命实践中认真改正错误。在长期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情况下,他始终顾全大局,忍辱负重,兢兢业业地继续为党工作,确实是十分可贵的。

  五、李立三与新中国前后工会工作

  1948年上半年,李立三担任中共中央东北局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中共中央东北局责成他参与筹备恢复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工作。8月初,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哈尔滨召开,大会通过了李立三起草的《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选举李立三为全总副主席。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后,李立三任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全总副主席兼党组书记,主持全总工作。由于他以旺盛的精力,为工会建设做了大量开拓性工作,被全总主席陈云称为党内的“一辆坦克车。”论者认为李立三对新中国前后工会贡献很大。一是对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贡献。在他起草的《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中,确定了保护工人阶级利益的工会宗旨,规定了单一会员制和团体会员制的入会程序,明确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规范了全总组织机构的性质和任务。二是对工会立法工作的贡献。李立三在主持全总工作期间,花了很大气力抓工会立法工作。他主持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作为国家法律于1950年6月由国家主席颁布执行,成为我国工会建设的基本法典。他还主持制定了《工厂管理委员会条例》《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几十项法规和条例,为工会的组织建设和保障工人群众的民主权利,作出了重要贡献。此间,他还经常深入工厂企业和工人群众,搞调查研究,树立了郝建秀、王崇伦、马恒昌小组等先进典型,有力地推动了在全国职工中广泛开展的劳动竞赛运动。建国之初,李立三和刘少奇、邓子恢等一道,对建国以后工会工作面临的新问题作了初步探讨,提出了许多正确的见解。第一,正确处理工会和国家企业行政在根本一致基础上的内部矛盾。第二,正确处理工会和工人群众的关系。第三,在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维护工人群众的权益仍然是工会存在的客观基础。第四,工会是工人参加工厂管理的重要途径。1958年,李立三将黑龙江省的企业开始实行干部参加生产、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和领导干部、工人、技术人员三结合的工业管理经验,向中央作了报告,受到了中央的肯定。根据中央的指示,李立三将这些经验写成《人民日报》社论发表,在全国加以推广。1960年,毛泽东把这个“两参一改三结合”,作为《鞍钢宪法》的重要内容。

  六、李立三与新中国劳动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李立三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部长达5年之久,在这个岗位上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做出了宝贵的贡献。第一,正确地提出了劳动工作的任务和指导思想。他明确指出,劳动部的工作一定要服从党的中心任务,服从全局。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其主要工作任务是草拟各项劳动法规并监督其贯彻执行,处理劳资关系,救济失业工人,开展职工业余教育,逐步建立工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制度。1953年,国家进入了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李立三又提出必须加强劳动力调配和技术工人培训工作等正确主张。第二,善于进行组织工作,以保证任务的实现。1950年3月,他主持召开第一次全国劳动局长会议,正确贯彻了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确定的城市工作要以生产为中心的方针,把动员和组织工人阶级搞好生产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针对当时劳资纠纷频繁的情况,参与制定了处理劳资关系的几个文件,把劳资关系纳入民主的、平等的、互利的、契约的正常轨道,实现了“劳资两利”的原则。为了及时地处理好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失业问题,他采取种种措施,把救济失业工人同组织他们从事生产劳动结合起来,既避免了依靠单纯救济造成国家过重的负担,又通过以工代赈为城市建设办了许多好事,博得社会各方好评。第三,初创了新中国劳动保护制度。在改善工人劳动条件方面,李立三是不遗余力的。他指出,在工人阶级成了国家主人的新中国,像旧社会那样漠视工人的安全和健康,是再也不容许了。他认为必须把安全同生产统一起来,并最先将其简明贴切地概括为“安全生产”。他对建立合理的工资制度提出可行的意见,还主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推动了新中国劳动保险事业的建立,为减轻职工生、老、病、死、伤、残的困难而尽心尽力。

  七、关于辟张国焘有关李立三的两则谣言

  一是关于李立三的父亲之死。张国焘在回忆中,为了证明大革命时期湖南农民运动的“过火”,绘声绘色地说李立三“温文尔雅”的父亲李镜蓉,被湖南“一个乡农民协会当作土豪劣绅处决了”,“这证明反土豪劣绅的风气已到了疯狂的程度”。唐纯良指出,这是彻头彻尾的捏造。唐文用大量的材料,说明李镜蓉本来就不是土豪劣绅,只是没落的小地主,乡村的教书先生;他在1927年初到武汉也不是来避难的,也没有受到农民运动的冲击;更不是死在1927年,而是死于1941年元宵节晚上。

  二是关于李立三打击蔡和森。唐纯良、丁雍年先后撰文,驳斥了张国焘在回忆录中制造的李立三打击蔡和森的谣言。张国焘说李立三处分蔡和森是受到联共反布哈林斗争鼓励,是没有根据的。这无论在时间上,还是斗争内容上都对不上号;张国焘说李立三指责蔡和森维护六大决议就是所谓的右倾错误,更是没有根据的。所谓蔡和森问题是发生在六大刚开过的时间,新组成的包括李立三在内的党中央是认真贯彻执行“六大”决议的;张国焘说处分蔡和森问题是李立三个人打击蔡和森的说法,更是恶意的挑拨。当时李在党内并未处于特别突出的地位,处分决定是中央集体做出的。李和蔡的私人关系保持着长期的友谊,在重大的政治问题上两人的意见也常常基本一致。

  注  2002年9月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撰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将李立三的错误改为李立三“左”倾冒险错误。

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