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是国民的生计与生活。民生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问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民生问题在社会转型时期尤为重要。民生问题的解决程度决定了社会的进步程度。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民生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为了更好地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毛泽东的民生思想与当代中国民生建设的关系,就是一个不可回避而又特别重要的课题。
一、加强经济建设改善民生
毛泽东充分认识到经济建设是改善人民生活的基础,注重发展生产力,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保证人民群众的生活。毛泽东强调发展生产力是改善民生的基础,而发展生产力的前提条件是解放生产力。近代以来的中国历史外无独立统一,内无民主自由,没有良好的政治和经济环境,中国人民的生产力受到本国军阀和外国帝国主义的压制,作为生产力发展水平高低标志的工业没有发展的空间。“没有工业,便没有巩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福利,便没有国家的富强”。所以,“中国应该发展成为近代化的国家、丰衣足食的国家、富强的国家。这就要解放生产力。”毛泽东充分认识到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是通往发展生产力坦途的重要前提条件。为此,毛泽东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其目的“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毛泽东还提出了生产力的标准问题,即“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并由此制定出为人民谋利益的政策策略原则。针对建国初期的失业现象,毛泽东指出:“必须认真地进行对于失业工作和失业知识分子的救济工作,有步骤地帮助失业者就业。”一方面,政府拿出粮食解决失业工人和失业知识分子的吃饭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合理调整工商业和改革旧有文教事业,使失业劳动者的劳动权逐步得到了实现。在农村,实行减租减息、剿匪反霸、土地改革,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毛泽东明确指出了中国进行建设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并在党的八大上作为全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重要任务提出来,认为这是实现国家工业化、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根本保障。毛泽东还对发扬人民主体性作用,即发挥生产力的主观能动性非常重视,强调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
毛泽东一贯强调要正确处理积累与消费之间关系,认为积累和消费的关系综合反映着社会主义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关系,集中体现着人民的长远利益、整体利益和眼前利益或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他强调:“必须把安排人民生活、安排公社积累和安排国家需要这三个方面的工作,同时统筹兼顾。”针对只注重积累而忽视改善人民生活的情况,毛泽东强调,“除了遇到特大自然灾害以外”,必须在生产增长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的个人收入逐年有所增加,生活逐步得到改善。首要的原则是保证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至下降,或者尽可能地少下降。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还可以适当地多加一些消费基金,以安定社会秩序、调动劳动群众的积极性。国家要建设,企业要发展,一定要积累资金,但是这种积累是在发展生产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进行的,这是经济规律,不能违背。毛泽东还提出要正确处理工业、农业和轻工业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其核心思想就是要根据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业、轻工业发展的需要,安排重工业的发展规模和速度,充分体现了以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为中心的改善民生理念。由于中央正确贯彻了毛泽东的关于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关系的方针,促进了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又保证了人民生活水平有所改善和提高。“一五”期间,我国国民收入增长了53%,全国职工工资平均增长42.9%,全国农民收入增加了近30%以上,1957年全国农村人口平均消费水平比I949年增加了80%以上,比1952年增加了30%。
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改善和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思想,同样是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的重要问题。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以人为本思想。人是发展的目的,经济建设是达到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人全面发展的手段。解决民生问题就是要把人本理念注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之中,把改革发展取得的各方面成果,体现在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上,通过推动社会发展而为每个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创造条件。十七大提出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强调经济增长过程中各种关系的协调性、可持续性,体现了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理念上的深化,不再片面追求速度的增长,进一步回答了“为谁发展”和“怎样发展”的问题,把解决民生问题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二、改革经济体制推进民生
毛泽东领导中国共产党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独立的新中国,中国人民真正享有了生存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使得民生问题的解决得到根本的改观。“一五”计划的顺利实现,初步奠定了我国工业化的基础,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了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解决民生问题提供了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完成了由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过渡”,使广大劳动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和社会生产资料的主人,极大地提高了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生产力获得了极大的解放。从新中国的建立到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共产党这一时期的探索为改善民生奠定了重要的物质技术基础。我国初步建立了一个比较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农业生产条件发生显著改变,生产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城乡商业和对外贸易都有很大增长,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有很大发展,主要工农业产品的产量在世界的位次都明显提高。
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针对日益暴露出的苏联模式弊端,毛泽东提出了改革经济体制以推进民生的富有创见性的思想,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建设民生道路。在总结1958年“大跃进”的经验教训和纠正“共产风”错误的过程中,毛泽东比较系统地提出了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利用价值规律的思想。针对一些废除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实行产品调拨的言论,毛泽东驳斥了这种观点,认为这实质上是剥夺农民、侵犯农民的利益。他强调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相当长时期内不仅不能禁止,而且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因为发展商品经济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他亲自到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京、津、沪郊区考察,认为“京、津、沪郊区农村所以比较富裕,是因为这些地方商品生产比较发展,商品交换比较发达”。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方面,毛泽东提出了“可以消灭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的“新经济政策”。即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优势的条件下,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发展。这样可以保留一定的竞争机制,能够繁荣市场,方便人民生活。在经济管理体制方面,他提出允许地方和企业搞一些“独立王国”。认为这能够“促进企业从物质利益上关心自己的收入,更好地发挥企业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毛泽东提出改革分配制度,指出,“平均主义的薪给制抹杀熟练劳动与非熟练劳动之间的差别,也抹杀了勤惰之间的差别,因而降低劳动积极性,必须代以计件累进工资制,方能鼓励劳动积极性,增加生产的数量与质量。”似毛泽东还积极倡导建立农村合作医疗所和五保制度,使生、老、弱、病、残、死、伤者的基本权利都得到切实保障。此外,在全国范围内除四害、消除血吸虫、性病、肺结核,倡导赤脚医生等,也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的生存状况和发展状况。
发展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是毛泽东探索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出发点,其目的在于允许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共同存在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从经济体制上保障民生问题的解决。新时期的经济体制改革与毛泽东时代进行的改革相比,在层次上更高,范围更广,程度更深,并辅助有配套的政治体制、文化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十七大提出加大社会体制改革的力度,在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以及社会分配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善民生的措施,其目的在于立足于全局的利益均衡和协调,依法逐步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解决民生问题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促动民生
恩格斯指出:“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但是政治等等的前提和条件,甚至那些萦回于人们头脑中的传统,也起着一定的作用。”隶属于精神或意识范畴的思想政治教育,对于民生建设具有巨大的促动作用。毛泽东强调思想教育能调动起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只有人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他才会自觉、自愿地投身于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各项活动中。要“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使之为广大党员、群众所掌握”,“代表先进阶级的正确思想一旦被群众掌握,就会变成改造社会、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因此,应当把提高劳动者的社会主义政治觉悟放在首位。针对《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出现的片面夸大“依靠物质刺激就能‘使生产增长’的观点”,从而导致的人们只重视个人物质利益而轻视思想政治教育作用等现象,毛泽东强调:“物质刺激不一定每一年都增加。人不一定天天、月月、年年都要靠物质刺激。在困难的时候,只要把道理讲通了,减少一些物质刺激,人们一样要干,而且还干得很好。”因为“工作者是否更为勤勉、积极、主动,决定于政治觉悟的高低”。毛泽东还强调思想政治工作对经济工作的导向作用,认为:“思想工作和政治工作,是完成经济工作和技术工作的保证”否则“经济工作和技术工作就一定会走到邪路上去。”毛泽东在强调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性的同时,还特别指出思想政治工作“要结合经济工作一道去做,将解决实际问题同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因为,马克思主义把人看作是现实的、具体的、社会的人,从人的实际需要出发,把人的实际需要与社会对人的要求统一起来,才能充分调动人的“内发动力”。必须改变那种离开人的实际需要而只从社会需要出发空洞的大谈特谈无私的奉献,不考虑人的实际需要。实践证明,离开人的实际需要的思想政治教育效果只能是有限的。因为个人的需要和社会的需要是有差异的。由此可知,思想政治教育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要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变化。脱离了实际,思想政治教育就会苍白无力。“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并在这个基础上一步一步地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与文化程度。”毛泽东强调:“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在社会经济制度发生根本变革的时期,尤其是这样。”。这为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在中国面临社会转型的历史条件下,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培养人们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道德品质、主体意识和竞争意识,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同时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确立改善民生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关注弱势群体,化解社会矛盾,为民生问题的解决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的人文关怀功能,关注生命质量和个人的心理健康,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毛泽东强调改善民生是中国共产党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他认为民生问题直接反映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只有解决好民生问题,才能真正体现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中国共产党要“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问题”。毛泽东还把能否代表人民利益作为衡量党的一切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正确的主要依据,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的一个标准。他要求党员干部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利益出发,要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只有这样,“党和人民之间的关系才是健康的。”这是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它任何政党的一个显著的标志。十七大提出要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把民生问题的解决程度作为评价与衡量各级政府政绩的核心指标。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坚持党的先进性切实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民主政治、发展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使人民群众越来越多地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迈上新台阶。
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保障民生
毛泽东强调要实行真正的人民民主,才能充分保障人民享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益。而这正是民生建设的应有之义。毛泽东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思想的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他要求各级政府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两个字。他特别强调,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是任何资本主义国家所不可能有的最广泛而真实的民主,人民不仅有选择自己国家制度的权利,还有当家作主的权利。“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级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这恰恰是社会主义民主与其它社会制度的民主的本质区别。中国共产党及其政府的一切工作应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通过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赋予人民参政、议政、参与国家管理的民主权力。采取民主集中制,“保障人民的一切必要的民主活动”。并把是否实行民主集中制提到了要社会主义还是要资本主义、要无产阶级专政还是资产阶级专政的高度。毛泽东还根据我国的国情实行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各社会阶层、各人民团体和各界爱国人士以及各少数民族都能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表达意见和发挥作用。只有给人民以政治上的民主自由权利。人民的其他权利才有可能得到保障。毛泽东还同官僚主义进行了不懈的斗争。在毛泽东的号召下,以反对官僚主义为主旨的整党遍及到了各个领域。毛泽东还曾明确地提出过精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主张,以此在全国范围内大大减少官僚主义。毛泽东还吸纳了刘少奇打破领导干部终身制的意见,他在1956年夏的北戴河会议上讲了国家主席和党的主席连任期数问题,表示自己不再做下届主席。
毛泽东强调法制是人民民主权利的根本制度保障。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定法律的性质与内容决定于并服务于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条件。毛泽东继承并发扬了这一思想。他指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法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即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是“保护劳动人民利益,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保护生产力的”。“人民为了有效地进行生产、进行学习和有秩序地过生活,要求自己的政府、生产的领导者、文化教育机关的领导者发布各种适当的带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毛泽东非常重视法律制度的制定、颁布、实施和遵守。在他的领导下,先后颁布的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954年宪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卓有成效地保护和发展了革命和建设事业。并且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创造性地提出了广泛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参与的思想,根据群众的大规模的讨论加以修改和补充。“使中央的意见和全国人民的意见相结合。”作为一个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国家,又有着漫长的封建社会历史传统,决定了中国的民主状况极为匮乏,毛泽东强调充分利用法律的保障功能,维护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根本权益。毛泽东执法思想中洋溢着浓厚的民生关怀,他认为社会主义的立法不仅仅是被动地调整人际间的矛盾与冲突,同时还起着对人与社会改造作用与导向作用。他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让特殊人群享有基本人权。毛泽东创造性地提出了设立死缓制度的主张,这在世界法制史上不仅是一个创举,而且也是从法律角度保障罪犯生命权的重大举措。他确立了严惩与宽大、改造与教育相结合的总方针。对所有的人犯包括即将执行的死刑犯给予必要的关怀、教育和照顾。反对刑讯逼供、反对株连、慎用死刑,力图克服和改善监狱环境,给“罪犯提供改造及学习文化和技艺的机会”,他认为,对于一切反动派和坏分子仅仅实施专政制裁并非全策,应当尽“教育之力”,把他们改造成为新人。毛泽东关于严格审慎的执法思想和原则,一反过去单纯把法律作为惩罚手段的旧的传统,起到镇压敌人,保护人民,发展生产力的作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提出了对青少年罪犯“教育、挽救和改造”的方针,就是毛泽东关于劳动改造罪犯思想在新时期的重大发展。毛泽东还从法律上保障妇女的权利。他签署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婚姻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后又修订、充实为一部比较完善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从法律上给予了广大劳动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与男子完全平等的权利。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法制是保障民生最有效、最根本的手段。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我国法制建设提出了更为重要的任务,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了一个契机。近年来,《物权法》、《合同法》等一系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法规的出台,使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但是,当前的民主法制建设依然面临许多问题。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导致政府和领导个人的权力过分膨胀,不仅控制生产资料的分配使用,而且控制生活资料的分配使用,使人民的权益受到侵犯。党领导人民应继续坚定不移地走依法治国道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汲取毛泽东法制思想精华,加强法规制定,完善监督机制,使法律真正起到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作用,建设一个长治久安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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