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湘潭(韶山)独特的红色旅游资源优势,加快建设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全国红色旅游国际合作创建区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湖南红色旅游跨越发展,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湘潭(韶山)建设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
《意见》明确,突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融合发展为路径,将湘潭(韶山)打造成为面向世界的人文旅游目的地和中国红色旅游文化国际形象的展示窗口,为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探索可借鉴、可复制的成功经验。
在湖南省委、省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从2014年6月至今年2月,国家旅游局先后批准湘潭(韶山)创建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全国红色旅游国际合作创建区,将湘潭市韶山市、昭山示范区列入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
湘潭(韶山)红色旅游在融合发展、国际合作、全域旅游创建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15年,湘潭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3449万人次,同比增长11%;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25亿元,同比增长18%。2015年,韶山市接待国内外游客1682万人次,同比增长28.01%,实现旅游收入46.95亿元,同比增长34.14%,游客接待量和旅游收入比2011年均翻了一番。
《关于支持湘潭(韶山)建设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内容精粹:
《意见》提出了创建的基本原则,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突出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主题,促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坚持融合发展,推动旅游要素融合、资源融合、产业融合、区域融合,形成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的“湘潭(韶山)模式”。坚持开放创新,以创新为动力,加快红色旅游国际化步伐,提升对外旅游形象和国际影响力。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运营、高水平管理,将资源保护与开发相结合,不断提升和丰富红色旅游内涵,形成可持续的发展方式。
《意见》明确了创建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基本建成湘潭(韶山)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全国红色旅游国际合作创建区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湘潭市年接待游客5000万人次以上,实现旅游收入500亿元以上,旅游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12%左右,其中,入境游客20万人次以上,旅游外汇收入1亿美元以上;旅游业直接就业人数8万人以上,间接就业人数20万人以上;全市旅游满意率90%以上。
《意见》从“突出红色主题、增强功能融合、加快要素融合、促进业态融合、深化区域合作”五个方面提出了“加快融合发展”的具体措施,从“推进旅游综合改革、完善旅游规划布局、完善旅游交通网络、强化旅游配套功能、培育壮大旅游企业、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加强旅游队伍建设”九个方面提出了“增强发展活力”的具体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土地利用政策、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四个方面完善保障政策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