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宁乡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大革命时期,任国民党湖南省党部执行委员、工人部长,主编《湖南民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主编中央机关刊物《红旗》,负责《上海报》。1931年后任湘鄂西省委政治秘书长,主编《工农日报》。1934年起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秘书长等职。1935年11月后,任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内务部长,审计委员会主席。抗日战争时期,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副议长、中央驻兰州八路军办事处代表,中央党校副校长,西北局常委,陕甘宁边区政府中共党团书记、边区政府秘书长等职。被誉为“延安五老”之一。1948年任华北人民政府委员、司法部部长。
新中国建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务委员、内务部部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党的第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委员。1965年1月当选为第四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71年6月15日在北京病逝。
谢觉哉是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