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人。1919年赴法勤工俭学,1922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3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共旅欧总支部领导成员。1925年8月回国,参加北伐战争。大革命失败后,任江苏省委代理书记、广东省委代理书记。1931年赴中央苏区,先后任江西省委书记,红军总政治部副主任、代理主任等职。抗日战争时期,先后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中央副秘书长、中央财政经济部部长、中央办公厅主任。解放战争时期,先后任西满分局书记、东北局副书记、东北人民政府副主席、东北军区副政委等职。
新中国建立之初,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重工业部部长。1953年4月任国家计委副主任。1954年9月起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委主任。他是党的第七、八、九、十届中央委员,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1966年8月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冲击。1975年1月9日在北京病逝。
李富春是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奠基者和组织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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