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兴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国民革命军中任营政治指导员、团政治教官,参加了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参加了湘南起义,先后任红四军游击队党代表,红四军第十二师三十五团党代表、团长,第二路游击队司令,红三军第四师政委、军政治部主任,红军总政治部组织部部长等职。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一五师三四四旅政委,八路军第二纵队政委、第四纵队政委,第五纵队司令员兼政委,新四军第三师师长、政委,苏北军区司令员、政委,苏北区委书记。解放战争时期,任西满分局代理书记,东北军区副司令员兼后勤司令员,冀察热辽分局书记兼军区政委,天津市委书记。
新中国建立后,任湖南省委书记,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总后勤部部长,国防部副部长,中央军委秘书长兼解放军总参谋长。1955年被授予大将军衔。1956年9月当选为党的第八届中央书记处书记。1959年庐山会议上受到错误批判。1965年任山西省副省长。“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1977年12月起任中央军委顾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得到平反。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副书记、第二书记。他是党的第七、八、十一届中央委员。1986年12月8日在北京病逝。
黄克诚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杰出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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