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籍湖南省沅江县。1955年10月生。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2月参加工作,任湖北省蒲圻县洪山公社党委组织干事。1978年4月至1981年1月在武汉师范学院咸宁分院中文专业学习,1981年1月毕业后分配到共青团湖北省咸宁地委工作,历任干事、宣传部副部长、副书记。1984年2月调任共青团湖北省委青农部部长;1985年9月起任共青团湖北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1990年9月至1991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2年3月任共青团湖北省委书记、党组书记。1993年7月任湖北省体委主任、党组书记。1995年9月至1996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1996年8月起任中共湖北省鄂州市委书记。
1994年9月至1997年1月在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1994年9月至1997年6月在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并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8年11月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成员兼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2001年6月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2002年10月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同年11月在中共十六大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2003年4月任中共湖北省委副书记兼武汉市委书记;2005年5月任中共湖北省委副书记,主持省委常务工作。2006年4月起任司法部常务副部长、党组副书记,2007年10月在中共十七大上当选为中央纪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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