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酃县(今炎陵)人,1933年10月出生在酃县三河镇西台村一个知识分子家庭。1949年8月开始参加中共酃县区工委领导的地下革命工作,负责地下党的通讯、掩护等。同年12月参加人民解放军。195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西藏军区某部排长,连长,连政治指导员,营政治教导员,团政治处主任、政治委员,陆军第五十军一四九师政治委员,陆军第五十军副政治委员。1985年6月任西藏军区政治委员,1990年6月任四川省军区政治委员,1992年11月至1995年7月任成都军区副政治委员兼纪委书记。1988年9月被授予少将军衔,1993年7月晋升为中将军衔。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
他先后参加了广西剿匪、西藏平叛、中印边界自卫反击、对越自卫还击等战斗,为边疆稳定立下了汗马功劳。1959年,西藏发生叛乱,他与全连指战员和兄弟部队一起,发挥我军英勇顽强、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采用分进合击,迂回包围等手段,一举消灭了盘踞在山南地区的叛匪。1962年9月,印军在中国西藏克节朗河谷地区制造了流血事件。10月20日,我军奉命进行自卫反击。时任某团三连指导员的他与连长率部强渡克节朗河,攻打扯冬守敌,一举攻克敌人地堡60个,全歼印军“王牌”四师七旅,俘虏七旅旅长达尔维准将,收复了印军侵占的全部祖国领土,打出了国威、军威。1979年2月,他奉命开赴云南参加对越还击作战,在战斗中,他所在的团由预备队改为助攻团,奉命在3月1日晚12时半以前攻克越南重镇沙巴。他和团长带领全团战士英勇奋战,迅速攻克了沙巴重镇,捣毁了黎笋别墅。在我军强大的攻势下,敌人迅速瓦解,我方取得了整个战役的胜利。1989年3月,西藏少数分裂主义分子配合达赖集团进行分裂祖国的阴谋活动,在拉萨市区进行打、砸、抢、烧、杀等暴力破坏活动。他奉命率部对拉萨市实行戒严,有效制止了骚乱,稳定了西藏局势,保障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他两次进西藏,在藏工作时间长达16年。在藏任职期间,他坚决执行中央军委的命令和中央的民族政策,经常深入连队和边疆哨所等基层单位,解决实际问题,积极为西藏建设贡献力量。1965年,他率一五五团二营官兵参加修筑林芝通麦大桥至易贡湖公路,他们克服恶劣的自然条件,在8个月内完成土石方2万多立方,修路20公里,提前完成了任务,为加强国防建设,发展西藏交通运输事业作出了贡献。基于他在维护边疆稳定、西藏发展等方面作出的贡献,中央军委予以多次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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