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攸县人。1933年8月22日出生。少时家境贫寒,由亲戚资助到攸县一中读书。1949年9月参加工作,任乡人民政府秘书、民兵指导员、公安员、青年团支部书记。1953年5月响应“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号召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任陆军暂编团战士,受到上级记功奖励,同年11月被补充到驻广东马坝的炮兵第五师三十五团二营四连当炮手,他刻苦钻研,很快掌握技术要领,受到团部的通报表扬。1954年4月入郑州第四炮兵学校学习。195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年从炮校毕业后任陆军第二十四军七十二师炮兵三五一团司令部作训股参谋,年年立功受奖,其中1959年荣立二等功,出席军委炮兵召开的英模大会。1961年被选为北京军区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1963年后任作训股股长、加农炮营营长,1964年在全军炮兵司令部大比武中,他任组长的二十四军比武小组夺得第一名,他个人成绩全部优秀,受到叶剑英元帅等军委首长的接见。1966年后任团参谋长、副团长,1970年7月任陆军第二十四军司令部作训处副处长。他努力钻研军事理论和技术,并利用下部队和拟定作战方案的机会,熟悉燕山地区的地形、气象和社会等情况,并将其归纳成简单易记的材料,被粟裕、杨得志等首长誉为“燕山通”。1976年率部参加唐山大地震救灾工作,奋战3个月,荣立个人三等功。1978年任陆军第二十四军司令部作训处处长,1979年任陆军第二十四军副参谋长。1983至1984年在解放军军事学院速成班学习。1985年7月任陆军第二十四集团军军长、军党委书记,1987年在中共十三大上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1988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989年、1993年两次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进修。
1990年2月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司令员、武警总部党委副书记、公安部常委委员,同年8月晋升武警中将军衔。武警部队组建之初,公安部赋予的任务是以执勤为中心,他到任后提出要以执勤和处置突发事件为中心。他的建议得到中央军委批准,1992年9月,中央军委正式明确了武警部队的中心任务是“执勤处突”。1992年10月在中共十四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1992年12月改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军衔。1993年1月调任广州军区副司令员。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的筹建和后备工作、执行中央军委的抢险救灾命令、赴中南地区抗洪抢险等方面作出了贡献。1996年12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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