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人,1960年1日出生于城步苗族自治县西岩镇双洪村一个贫农家庭。因家境贫困,7岁后才在永丰小学上学,后就读于永丰中学。他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初中毕业后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在生产队为人勤劳老实,于重活累活从不叫苦喊累。看到村里那些贫苦的孤寡老人家里没有柴火,水缸没有水了,就主动在生产队收工后顺路为老人拾柴,并挑满水后才回家。因表现突出,后来被选到公社联合厂工作。在工厂里他爱厂如家,工作积极主动,受到公社领导一致好评。
1978年3月,肖辉利积极响应祖国的号召,应征入伍。入伍后他努力学习部队的条令条例,严格要求自己,刻苦训练,表现突出,多次受到连队奖励。1979年2月,对越自卫还击战打响前夕,他积极向连队党支部递交了决心书、请战书。2月27日他跟随连队主攻2排一路前进,他是火箭筒手,身背八发炮弹等装备约50余斤,从不因此掉队,在攻打同登8号高地过程中,他以猛烈的火力摧毁了敌火力点,为部队穿插扫除了障碍。3月1日,在攻打谅山279高地战斗中,他连续用火箭筒打掉敌火力点2个,为部队进攻扫清了前进障碍。在冲锋时他一马当先,奋勇杀敌。由于战斗十分激烈,他在掩护战友们的过程中,不幸中弹,因伤势过重,壮烈牺牲。牺牲前肖辉利对身边的战友说:“别管我,战斗要紧。”他的这种顽强的战斗意志极大鼓舞了战友们的战斗士气,胜利地完成了战斗任务。
战后,部队党委根据他作战时的英勇表现,追认他为共青团员,批准为革命烈士,并追记二等功,其遗体被安葬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卡凤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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