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芷江县人。1960年5月出生。父亲王绍顺是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南下干部,在部队任过连指挥员;到地方后,历任芷江县交通局科长、工业局局长、肥皂厂厂长。母亲陈元英,县糖厂职工,生有三个孩子,王志远排行老二,上有姐姐王志荣,下有弟弟王志军。
王志远1968年9月至1973年7月在荷花池小学读书,1973年9月至1977年7月在芷江一中读初中和高中。他在读中学期间加入了共青团,历任班长、团支部书记等职。他关心集体,爱护同学,常协助班主任老师调解同学间的纠纷,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
1975年7月暑假的一天,王志远在芷江县城北门口舞水河畔钓鱼时,远处两个玩耍的小学生不慎跌进激流,拼命挣扎呼救,他听到后连忙丢下钓竿,跑到出事地点,跃入河中,同另一位赶来营救的青年工人一道,把两个溺水的孩子救上了岸,并护送回到家里。孩子家长称赞他是“活雷锋”,学校团委根据他的一贯表现,授予他“优秀团员”称号,号召全校同学学习他这种舍己救人的精神。
1975年冬,学校组织学生在岩桥乡黄栗坳村参加人造小平原劳动,他打炮眼双手起了血泡,老师劝他休息,他坚持不肯,用手帕包着手继续干。为了加快工程进度,他在晚上邀几个同学拿起铁锤又上了工地。
1977年夏天学校去杨公庙乡马田村学农,一有空闲,他就帮村民砍柴、挑水。一次,他看到一户村民家柴烧完了,就不声不响地去五六里远的山上砍回一百多斤柴火,脚被刺伤了,浑身上下都是伤口,肩膀也被压破了皮,村民过意不去,要感谢他,王志远说,青年人正需要锻炼,这是我应当做的。
1977年6月,在芷江第一中学高中毕业晚会的前夕,王志远得知有两位同学闹矛盾将要动刀子的情况。他立即向老师作了汇报,并积极协助老师邀请双方家长商议,共同采取措施消除了两位同学间的隔阂,达到了相互谅解,避免了一场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来王志远在对越自卫还击战中英勇牺牲的消息传到芷江后,这两位同学跑到他的家里,对着他的遗像失声痛哭。
高中毕业后,王志远积极申请去农村,1977年7月他下放到罗旧镇公社罗旧大队,生产队安排他去奉阳滩修建电站,他毫不犹豫地接受了任务。他在工地一面忘我劳动,一面关心国内外大事。越南侵略者在我广西云南边境犯下的罪行激起了王志远的无比义愤,他决心参军报国,打击侵略者。
1978年12月,王志远应征入伍,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53562部队的战士。王志远入伍不久,其所在部队奉命参加对越自卫还击战,并在广西边境开展紧张的战前动员与训练。面对越南的侵略,王志远在战前提交的决心书上表示:“倘若需要我牺牲,我宁愿向前一步死,决不后退半步生。”由于他虚心学习,刻苦训练,很快成为一名良好的重机枪射手。战斗打响后,他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发挥了重机枪的作用。
1979年3月5日,部队攻打谅山的391、428高地,由于敌人明碉暗堡星罗棋布,战壕纵横交错,分布了四五道防线,形成三角、上下交叉火力网,子弹如暴雨般倾泻,步兵一时无法冲上去。为争取时间、赢得胜利,王志远不顾个人安危,从掩体内一跃而起,冒着密集的枪弹炮火,出其不意地以猛烈的火力压住了敌人的火力,消灭了敌人的有生力量,为步兵开辟了通道。步兵得以很快攻占了391、428高地。下午3点多种,两颗信号弹升入了天空,宣告谅山战役取得了伟大胜利。但就在这时,王志远不幸中弹,光荣牺牲。
战争结束后,部队党委追认王志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并批准他为革命烈士,荣记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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