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宜章县人,1953年8月10日生于宜章县杨梅山煤矿解放村。祖籍耒阳市永济乡柏马村,父亲陈福林,是一位煤矿工人,1948年由株洲华石煤矿调入杨梅山煤矿工作,吃苦耐劳,为人正直,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母亲罗利真,系株洲伞步乡泉丰村人,1950年9月与陈福林结婚,生小孩5个,为人慈善贤淑,精明能干,对儿女教养有方。陈建华7岁入杨梅山煤矿子弟学校读书,小学6年,初中3年。因家境清寒,生活困苦,陈建华从小养成了一种节俭勤劳的习惯。在学习中,不怕苦,不怕累,肯动脑筋,喜爱数学,热爱劳动,担任班干部。在学校挖防空洞的突击活动中,他光着膀子,围条汗巾,穿条短裤,挖得汗流浃背,浑身沾满泥土,老师叫他休息片刻,喝口水,歇歇气,他说:“累一点算什么,这是磨炼意志,锻炼身体的好机会,思想过硬了,身体强健了,学习才能搞得好,长大了才能为人民多做事情,为国家多作贡献。”一席话,使师生敬佩不已。1970年他初中毕业,正赶上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当时,宜章县赤石公社木工社招工,学校领导动员他到木工社去锻炼,但他父母亲坚决反对,想要他留在杨梅山煤矿作临时工,以便在身边照顾家庭。他耐心细致地做父母的思想工作,他说:“凡事不要考虑个人小家庭的利益,要听党的话,服从国家的需要和组织上的安排,这样才对得起党和政府对我的培养,个人才有前途。”他终于说服了父母亲,到赤石公社木工社一干就是三年。他刻苦学习木工技术,勇于革新,带动同志们努力工作,使全社收入增加,深得领导和社员喜爱。同时,他学得了一手好木工本领。
1972年12月,陈建华响应祖国号召,在赤石公社应征入伍,分配在广东湛江某部当兵。1976年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0月调往广西53046部队61分队任侦察排长。
陈建华入伍后,学习认真,训练刻苦,凡事先考虑国家的利益,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当班长时,超期服役4年,毫无怨言,坚决服从组织上的安排,从不考虑个人,是一个又红又专的优秀班长。1978年担任侦察排长后,他努力钻研侦察业务工作,很快精通各项侦察技术,成为41军8个侦察尖子之一。由于他工作出色,在部队7年,曾得过嘉奖5次,立二等功1次。
1979年初,陈建华随部队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他先后4次深入敌人前沿,执行潜伏、侦察、排雷、探路、抢救战友等项任务,做到探路走在前,排雷抢在前,危险关头冲在前。有一次,他正在抢救负伤的战友时,不料,被离他300米地远的敌人发现,顿时大量敌兵包围赶来,但他不顾个人安危,沉着勇敢,机智迅速地把受伤战友背了出来,因路狭坡陡,行动不便,左脚被扭伤。2月2日,他带着伤病,奉命执行探路排雷任务,率领全排战士前进,他走在前头,见隐蔽物少的地方,匍匐前进,两眼注视前方敌人的动向,察看四周是否埋有地雷,两耳倾听四周的动静,稍有响动,示意战友静卧不动。这次探路,排除了4个地雷,圆满完成了任务,带领全排同志安全回到营地。2月5日,他带领排障、捕俘、掩护3个小组去敌人前沿执行任务,他考虑到排障组新战士多,技术不够熟练,便赶到排障组,指挥协调,每当发现地雷时,他果断地说:“有危险,我来,你们隐蔽!”说完,自己立刻上前,熟练安全地排除两个地雷,但左腿又被扭伤,一直坚持到完成任务。2月6日,他带领全排潜入敌人阵地勘察敌情。当时他不顾左腿两次受伤未愈,行动困难,仍带领全排战士,潜入敌前沿二公里处,反复勘察地形、敌情,在完成任务转移潜伏位置时,他不幸踏中地雷,壮烈牺牲,时年26岁。战友们将他安葬在广西靖县烈士公墓。
为了表彰陈建华的英雄事迹,团党委决定给他追记二等功,并号召全团指战员向他学习。1979年4月12日解放军总政治部追认他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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