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国,湖南攸县大桥乡栗树山(今和平村)人,又名经国,1906年7月19日生。他八岁入塾读书,十二岁后,就读于大桥易家祠小学和醴陵县大樟高等小学。1924年春,考入了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
在长沙读书期间,刘振国阅读了许多进步书刊,有机会听到毛泽东、何叔衡的讲演。在进步师友的帮助和熏陶之下,他的思想提高很快,以至家乡的同辈人,说他自从进入第一师范学习后,简直变成了另一个人。有这样一件事:有次他途经桐山庙,看见很多人在烧香求神。他站在香案前劝说:“菩萨是骗人的,它没有灵,莫信。”并借来一把斧头,当场就把菩萨劈碎了。
1926年上学期,刘振国加入中国共产党。这年暑假,他和好友蔡会文回到家乡,作农村社会调查,了解农民的生活疾苦,并向农民作革命宣传。他家的一些佃农前来要求因灾减租。他母亲不同意。他当着佃农的面劝母亲:“稻子是佃户种出来的,既然年景不好,就少收点吧!”又向佃户说:“你们回去吧,租子交不齐就算了。”气得他母亲大骂他是“败家子”。他暑假结束临行前夕,母亲把他和两个兄弟叫到堂前,提出要分家,并提出分家的办法。他听后对母亲说:“我一不赞成分,二不参加分。”说完便朝门外走去。晚上,妻子问他怎么办,他说:“分东西有什么用,干革命才有用。”第二天,他就离家往长沙上学去了。
1926年冬,刘振国毕业回乡,中共攸县支部分配他到东郊山区黄牛桥从事农民运动的工作。国民党七区区党部建立后,他兼任区党部常务委员。他与区农民协会委员长颜发愚紧密配合,建立了漕泊、弯山、柏市等八个乡农民协会,发展会员三千多人。各墟场的商店、手工业者也建立了工会和商会组织。在七区期间,他突出地抓了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捕杀“麻老虎”,为人民报仇雪恨。麻老虎叫谭薰晴,是乌井冲一个为非作歹的恶霸。有田租四百多担,庄屋十多栋,占有乌井、昭村、严塘三处的大片山林,还在河道私设关卡,强索过船费。群众骂他是“麻老虎”。农会成立后,他应群众要清算麻老虎罪恶的请求,把谭薰晴缉拿归案,送攸县特别法庭判处死刑。枪决之日,群众前来观看,真是万人空巷,无不拍手称快。接着,他还镇压了大土豪贺寿南、颜文蔚等人。
二是惩治盗匪,安定社会秩序。1927年2月,从浏阳窜来两名惯匪,潜伏在樟井冲山上。他得知后,率领农协会员把樟井冲团团围住,将两名土匪擒获,交县特别法庭判处死刑。
三是注意文化教育,采取禁赌、禁娼、禁迷信等措施。他在着手建立区乡政权,实行乡村自治的同时,及时动员区乡干部学文化,并为之编写教材。课文内容有:“工农商学,团结革命。推翻旧制,革故鼎新。清算土豪,打倒劣绅。建立共和,穷人翻身。世界大同,人人平等”等。他还将染有赌、嫖、迷信恶习的人,组织到夜校里听课,帮助他们提高觉悟,使他们从这些桎梏中解脱出来。此外,他还发动群众修桥补路,发展生产等,使群众非常满意。
“马日事变”后,湘东保安司令罗定卷土重来,于5月28日进占攸县县城。刘振国在黄丰桥隐蔽了一段时间后,决心去寻找党的组织。8月,他又回到了东乡黄丰桥,在湖南和江西的边界上从事秘密活动。1928年春,他来到井冈山,与谭震林、蔡会文共同制定在攸县恢复党的组织、建立革命政权和开展武装斗争的计划后,又回到攸县负责做联络工作。他与湘东特委派回攸县工作的欧阳伟取得了联系,于6月19日在银坑乡秘密组建县委机关。7月,当他和欧阳伟去安源向湘东特委汇报时,攸县党组织又遭到破坏,县委大多数成员被捕牺牲。他再去井冈山与谭震林、蔡会文联系。9月,欧阳伟亦被当局杀害,攸县的革命活动暂告停止。
1929年,刘振国跟随谭震林转战赣南、闽西,从事群众工作和联络工作。1930年8月下旬,红一、三军团在浏阳永和市胜利会师,组成红一方面军,准备第二次攻打长沙。他被派回攸县侦察,为红军攻打攸县作准备。9月17日,谭震林、罗炳辉率十二军占领了攸县,攸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他被选为委员。24日,红十二军离开攸县向江西转进。他奉命带领一个小分队,以攸县万兴桥为据点,筹粮备饷,为红十二军提供给养。
刘振国的革命活动,引起了国民党当局极大不安,调遣攸县保安团分三路向东乡进犯。28日,由左路进犯的一支保安队突然从柏市、湖厂包抄过来,围住万兴桥,偷袭小分队据点,他在被迫转移时中弹牺牲,时年二十四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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