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卜成,湖南永兴县老马田圩人,字亢夫,1903年7月出生于当地一户富豪之家。他没有染上纨祷子弟的习气,而是从小就勤奋读书,有思想,有追求,各科成绩都较优异,还写得一手好字。1923年,他考入衡阳大同中学,次年又转入衡阳省立三师。从此以后,他有机会阅读《共产党宣言》等马克思主义的著述,有时间与同乡学友黄克诚等一起探求真理,研究问题,并发起组织永兴旅衡学友会,作为经常联系活动的场所,这无疑给他的学业以极好的启迪和帮助,使他的思想更加开朗起来,并热情投入当时在衡阳掀起的各项学生爱国斗争。他经常走向街头,检查日货,深入群众,宣传讲演,初步成长为具有一定革命觉悟的积极分子。就在1924年,经湘南学联决定,他被吸收为社会主义青年团团员,使他从一个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知识青年,毅然走上了革命的道路。
1927年上期,李卜成随学校迁到长沙。在这里,他与在国民革命军唐生智部工作的黄克诚取得了联系。5月,他经黄克诚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马日事变”后,他受党的派遣,回到家乡,同共产党员向宝臣等人,组建了党的临时支部,在长寿庵以补习功课为名,进行秘密的地下工作。他从家里要来了两百块银元,作为临时支部的活动经费。12月初,他和黄克诚等赴县参加中共永兴特支扩大会议。根据会议作出准备暴动的决定,他在马田圩与尹子韶等以开设武馆为名,串连了一百多人前来习武,实际上是为暴动培训骨干。
1928年2月初,宜章暴动的消息传到永兴,李卜成协助尹子韶等很快组建了一支农民暴动队伍。在暴动前夕,他与堂弟李翔回到家乡,把自家的田契当众烧毁,把谷子分发给贫苦农民,以表示自己支持农民革命的决心。不久,在农军攻克永兴县城后召开的全县党的代表会议上,他当选为永兴县委宣传部长兼秘书长。
1928年4月上旬,国民党政府当局派军队沿耒水直袭永兴县城。李卜成随黄克诚带领永兴农军和机关人员及家属撤往井冈山。5月,他又随改编为第二路游击队的永兴农军,返回永兴开展游击战争。游击队遭到围剿后,他同黄克诚于6月初来到三塘夏青黄家,在黄克诚的大嫂掩护下,在这里隐藏了一些时间,但仍为挨户团所探知,多次围村搜捕,险遭毒手。由于形势愈来愈险恶,他在这里耽不下去,于6月底离开家乡,经武汉转到上海,找到了党的组织,要求重新安排工作。
1929年秋,李卜成奉命来到武汉从事地下工作。他先找到在湖北省建设厅任职的同乡刘参,设法为他在武汉找了个职业。然后与武汉党组织接上关系,他还参加了汉口市土地清丈人员训练班的学习,积极从事党的地下活动。不久,他和几个学员一起被捕,先关押在武汉警备司令部,因抓不到他和其他学员的什么“罪证”,只好把他们转到武昌法院。他被法院以“煽动闹事罪”判了八个月的徒刑。他被判刑后,曾托一位老乡带出一封转给一位女士的信,信中这样写道:“亢夫身体甚佳,病情不重,很快即能康复,勿庸挂念。”其实,他这封信是向党组织汇报自己在狱中情况的,所谓“康复”是暗示他可以出狱的。
1930年3月,李卜成的同乡刘参邀请一些知名人士联名具保,使他在刑期未满即被释放出来。党组织原决定派他去沙市工作,后又决定他留在武汉任湖北省互济会主席。6月的一天,他从武昌去汉口检查工作,在黄鹤楼码头被特务逮捕,押送到武昌警察局,旋即转进到卫戍司令部。他在狱中虽受尽酷刑,被折磨得死去活来,但坚贞不屈,最后被判处死刑,在9月间惨遭杀害,时年二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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