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农耕,湖南郴州人。原名隆根,字俊湘,1902年10月10日出生在永兴县碧塘乡塘门村的一户农家。他的三舅程子楷是同盟会会员,曾留学日本,对他从小就有着好的影响。1918年,他到二舅程子枢任校长的资兴中学就读,也得到不少的启迪和帮助,思想进步很快。他曾在一篇作文中这样写道:“列强横行吾国,军阀连年混战,国民如蹈大海。我欲效康粱,寻求救国济民之良方。”很显然,他是抱着这一志愿发奋求学的。
1923年春,李农耕考入湖南法政专门学校。在时代革命潮流的影响下,他初步接触马克思主义。6月,经戴晓云介绍,他加入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2月,出席在长沙召开的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湘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并参加了马克思学说研究社,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与传播工作。他还在毛泽东等创办的自修大学《新时代》校刊上,发表过题为《看今日之中国》、《救救中国》、《国民教育与中国革命》等文章,得到同学们的好评。他还常常利用假期回家往返途中作社会调查,了解城乡人民的生活状况,在家乡办农民夜校,广泛接触农民群众,这些调查和了解,有助于他加深对中国革命的认识,从而更加相信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一真理。特别在经过声援上海工人反对“五卅”惨案的斗争洗礼以后,他已成为湖南学生运动的中坚分子。不久,经党组织批准,他正式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26年初,法政专科与湖南工科、商专合并为湖南大学,李农耕转入湖南大学法科学习。他与学生中的共产党员李燮阳、甘泗淇等,组成中共湖大支部,并担任组织委员。这时,为了反对湖大校务委员兼法科学长李希贤和教务主任阮湘投靠军阀迫害进步学生的罪恶行径,他和甘泗淇,李燮阳等组织学生发起驱逐李、阮的斗争,组织湖大师生在长沙落星田湖大办公处集会,公开揭露批判李、阮的罪行。这一斗争得到李达等教授的支持,迫使李、阮不得不辞职下台。此外,为了迎接北伐,他还在湖大组织“学生军”,深入工农群众,宣传北伐的目的和意义,动员群众起来支援北伐,他还为“学生军”起草《宣言》和《告群众书》,指出“搅乱中国的两大障碍,一是国际帝国主义,一是武人政治,若要强我中华,昌我国民,必须打倒军阀、打倒列强。”以推进国民革命的成功。
1927年初,李农耕离开湖大,被调到中共湖南省委机关报——《战士》周报编辑部工作。为贯彻省政府公布的两个“惩治”暂行条例,他曾到长沙、浏阳、资兴、永兴等县进行考察采访,广泛收集各地土豪劣绅和贪官污吏的罪恶情况,在《战士》周报上连续加以报道,激发人民群众的斗志,有力地推动了农民运动在全省的发展。有次,他得知永兴大土豪胡慕竹逃到长沙“避难”的消息,立即到长沙新安巷的永兴会馆,邀集永兴旅长学生共同罗列胡慕竹在永兴剥削农民、横行乡里的罪状,将胡抓了起来押送湖南省特别法庭审判。
“四一二”政变后,《战士》周报于4月底被迫停刊。5月,李农耕调中共湖南省执行委员会任秘书,从事做好应变准备和安排党员的转移工作。“马日事变”后,他转移到武汉,被党组织安排到粤汉铁路总工会任党组织领导成员,武汉“七一五”事变后,他随党中央转移到上海,在中央机关工作。1929年初,他被党组织派去江苏南通,因积劳成疾,一病不起,经过半年的住院治疗,病情虽有好转,但身体十分虚弱,党组织派人护送他回资兴岳父家养病。9月,他被地方当局逮捕,押到永兴县城。先是被设宴利诱,后是严刑逼供,但都撵能使他屈服。当妻子来探监时,他劝导妻子说:“不要伤悲,革命一定会成功的!”10月29日清晨,他被押至永兴城南门便江河边杀害,时年二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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