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燮文,湖南郴州人,字如龙,号耀之,1908年2月29日出生在永兴县樟树乡杨林村一户富商之家。1917年春,他在父亲邓宏策聘师设立的家塾读书,1923年春考入永兴县立第三高级小学。曾因带领同学揭发校方克扣学生伙食费而被校方记大过一次。1925年春,他考入长沙兑泽中学,积极参加学生运动,并担任过抵制日货的宣传队长。同年12月,他在学校参加了中国共产党。当1926年冬湖南全省农民运动蓬勃兴起以后,他得知永兴大地主胡慕竹逃到长沙,立即带领永兴同学李燮阳、李农耕、陈甲衡等,找到胡慕竹严加痛斥,并扭送省农民协会问罪。
1927年“马日事变”后,邓燮文在长沙被捕,经父亲设法营救,得以保释回家,与曹寒梅结婚。同年9月,他同张正光等到衡阳寻找党的组织,与中共永兴特支书记向大复接上头,从而恢复了组织关系,并在重建的中共安福司党支部负责青年工作。根据党的指示,他邀集邓宏钦等十余名青年,在界江牛耐庵开办一所武馆,以研习武术为名,为武装暴动培养骨干。12月初,他将武馆的十余名成员编入江右独立团,积极准备武装暴动。1928年2月9日,他和许玉山奉命率领江右独立团开赴县城附近的灵坎桥,配合江左刘木率领的农军及工农革命军的一部,一举攻克永兴县城。10月,他当选为县苏维埃政府副主席,江右独立团被编为永兴赤色警卫团第三营,在永兴广泛开展武装斗争。当时,他曾起草了一份县苏维埃政府布告,现照录于下:
今者本府成立,原为解放穷人;
废除苛捐杂税,铲除土豪劣绅;
实现民主自由,提倡男女平等;
所有水田旱土,各按人口均分;
各仓公共积谷,统一分发春耕;
特此诚恳布告,幸毋疑惧横生。
不久,邓燮文和曹福昌率领县赤卫队第三营在镇压金陵乡劣绅邓宏成组织的反动武装后,于3月中旬到五区(磊头圩)检查工作,不料五区农军中的叛徒与豪绅相互勾结,纠集一伙暴徒,乘深夜突袭区苏维埃政府驻地,当场杀死区赤卫队长刘绍清等十余人。暴徒们将他抓住后,以严刑拷打,想迫使他就范,但却被他严加痛斥,最后,暴徒们将他杀害于磊头圩场,时年二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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