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化县廖家坪乡川马村人,1896年7月12日生,幼时曾读过三年私塾,后辍学务农。1912年,16岁的周诗龙为生活所迫,到芙蓉锑矿当矿工。
1926年春,湖南全省工团联合会派人到芙蓉锑矿发动工人运动。周诗龙因为人正直、性格刚强,受工人拥戴而被推举为芙蓉矿工会委员长;同时,加入中国共产党,任芙蓉矿支部书记。在领导工运斗争过程中他通过举办工人夜校,向矿工们讲述自己十几年受压迫剥削的血泪史;并聘请进步人士担任夜校教员,向矿工们宣传工人求解放的道理,以激发全矿工人投身工农运动的热情。在他的组织发动下,矿工们纷纷报名参加工会,会员猛增至1000余人。接着,他又组织了200多人的工人纠察队。
同年11月11日,周诗龙出席安化县第一次工人代表大会,并被选为安化县总工会委员。
会后,周诗龙领导了工人向矿主要求改善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的工运斗争,迫使矿主于12月初,接受了矿工会提出的17条要求。这17条要求主要包括:工会有为工人与公司订契约之权,有介绍注册工人之权;公司不得无理开除工人;撤销警察所、事务所,如发生冲突,由工会与矿业公会组织评判会,秉公解决;事务所房屋作为矿工会会址;矿业公会按月拨给矿工会经费银洋70元,每年津贴工会教育费银洋160元;炼厂工人由厂主包伙食;石工每月最低工资7元5角(原只有3元);工人受伤,享受药费,工资照发,因工殒命,恤金须给50元……。罢工斗争的胜利,提高了工人的政治地位。
领导工运斗争的同时,周诗龙还兼任了芙蓉乡农协委员长之职。1927年春,他领导农会组织了一个贫农借贷团,从20多户土豪手中,筹得银洋1000多元,分发给了300多户贫苦农民作为春耕的资金。在当地农村发生春荒时,周诗龙又组织了民食维持会,从土豪家中收缴稻谷数百担,发放给灾民。
“马日事变”后,周诗龙隐蔽在芙蓉山坚持地下斗争,8月,他与中共安化县委负责人取得了联系,组建了中共芙蓉特支,并任特支书记。同时,根据县委的指示,他还组织了一支20余人,10条枪的游击队。1928年2月6日,周诗龙带领游击队参加了安化县委组织的年关暴动,攻进县城,营救出了一批关押在国民党县监狱中的党团员。之后,他率游击队在沩山、半山、芙蓉山一带开展以红色清乡反击白色清乡的斗争,打击了敌人的反动气焰。
同年10月20日晚,周诗龙回家的行踪被土豪发现告密,四更时分,他的住地遭敌包围,不幸被捕。
安化县挨户团团长出面刑讯,企图威逼周诗龙交出游击队的名单及驻地,但遭到他的拒绝。
同年11月14日,周诗龙英勇就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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