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人,1970年12月30日(农历腊月初三)出生在今常德市武陵区南坪岗乡南坪村4组。
陈永红的父亲陈德林,1940年12月15日生,祖居原常德县南坪岗乡矮子铺。1958年1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铁道兵部队服役,1963年12月退伍回乡务农。曾任生产队(今村民小组)会计,2006年4月14日因患肺癌逝世。陈永红的母亲黄元珍,1944年10月4日生,祖籍云南省,幼年随亲友来到常德,于1963年在常德县南坪岗公社(今常德市武陵区南坪岗乡)与陈德林结婚,一直在家务农,是邻里乡亲们一致公认的贤妻良母。
1978年9月,陈永红在常德县南坪小学启蒙读书。其父亲经常教育开导他,做人要正直,遇事要勇敢,从小要认真学习,将来才能为建设祖国出力,还经常给他讲自己在解放军部队的生活,陈永红总是听得津津有味,决心长大后像父亲一样做一名国家有用的人。
1984年7月,陈永红小学毕业,同年9月在本地五七中学(今南坪中学)继续学业。其间,陈永红把保尔·柯察金的名言公公正正地写在日记本的扉页上:“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忆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生活庸俗而羞愧;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并以此作为他的座右铭。在学校里,陈永红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上进心强,虚心好学,多次被学校评为“三好学生”。
1987年7月,陈永红在“五·七”中学毕业,旋即回家务农。他“初中毕业回乡以后,专心农业生产,不怕苦,不怕累,积极推广科学种田,与家长一道种好责任田,努力完成上交任务,生活艰苦朴素,不挑吃穿,深受群众的好评”。
1989年3月,陈永红在南坪岗乡应征入伍。
参军入伍是陈永红从小梦寐以求的愿望。这个来自洞庭湖滨农村的年轻战士,刚刚十八出头,白白的脸上泛着红光,浓眉下的一双大眼睛闪露着淳朴、机灵的神色。他兴致勃勃地来到新兵营,心气儿高,工作主动积极。他常说:“四个现代化是我们这一代人最宏伟的事业。在我们的国家,当工人就要做好工,当农民就要种好田,当战士就要练好武。倘若人人都自觉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决不愁四个现代化不能早日实现!”因此,他全身心地投入军营,经常提前起床,悄悄地把班里的脸盆装满水,又把宿舍周围打扫干净,一直忙到起床号吹响。在军事训练中,你看他那小老虎的劲头:甩手榴弹,一口气就甩它三、四十枚,为了锻炼臂力,他经常趴在铺板上练“俯卧撑”,一撑就是二三十下,胳膊肿了也不吭一声。有一次在一个山头上参加战术训练,班长喊:“卧倒!”他一趴下去,手臂恰恰碰到一堆乱石,顿时磕破一片,他一言不发。班长又让他匍匐前进,那只负伤的手臂又来回在石碴中磨蹭,他也不言语,直到训练完毕,班长才发现他的军衣袖破了,殷红的血还在滴……
6月24日集训结束,当时组织的鉴定书上这样写道:“陈永红同志入伍以来表现好,思想稳定,平时注意加强政治学习,安心服役,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作风纪律好,注意养成军事训练中不叫苦不叫累,动作要领掌握快,日常生活中能认真遵守条例、条令及各项规章制度,较好地完成了训练任务。”军训期间,陈永红被授予列兵。
1989年7月15日,共青团警卫连支队大会一致通过,陈永红被批准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新兵训练结束,他愉快地服从组织分配,到空军西安指挥所警卫连当战士。
“到警卫连后,他团结同志,虚心好学,工作认真负责。在哨位上文明执勤,在训练场上,严肃认真。政治学习时,他不但认真听课,作好笔记,还坚持利用业余时间读书看报,做到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陈永红注意严格要求自己,公差勤务、脏活重活他都抢着干,还经常牺牲休息时间去伙房帮厨,打扫环境卫生。”
他曾在日记中这样写道:“我作为一名警卫战士,对首长、战友和群众要讲究礼节,注意礼貌,要提高警惕,坚守岗位,防止丢失损坏武器装备。我要认真履行职责,时时处处注意哨位上的事情。”这些朴素无华的语言,表现了一位革命战士对工作极端负责的高度责任感。
1989年7月16日4时许,陕西省西安市一伙歹徒冲击西安空军指挥部,正在南门哨位执勤的陈永红立即将情况紧急通报警卫连,自己面对复杂的形势镇定自若,紧握钢枪,巍然屹立在哨位上。
南门哨口已是一片狼藉,暴徒们开始组织力量向指挥所主楼冲击,警卫连长赵金峰立即将战士重新组合,立即组成一堵人墙。保护指挥所大楼。陈永红反复高喊着:“乡亲们,快回去吧,千万别上坏人的当!”一边喊着,一边慢慢挪向哨口区域主楼。
5时30分,一些人将军车点燃了,陈永红面对凶残的暴徒,毫无惧色,奋起与之顽强搏斗。
当他冲到燃烧着的军车附近时,突然被两名歹徒用砖石、铁棍击中,有人又将汽油瓶扔向陈永红,一刹那,火焰腾飞,他带着一身血火扑向歹徒,再次被歹徒击倒,终经抢救无效,不幸以身殉职。
陈永红为了稳准狠地打击暴乱分子和保护群众,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时年仅19岁。
1989年7月21日,中共空军西安指挥所委员会[1989]指政字第27号文,给予陈永红追记二等功,并在全所号召向陈永红学习,积极开展“学烈士精神,创英雄业绩”的活动。
1989年7月2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以空(兰)军烈字第073号文,批准陈永红为革命烈士。
1989年7月。部队委派赵鹤林参谋将陈永红的骨灰盒护送到陈永红的家里,常德县南坪岗乡(今常德市武陵区南坪岗乡)党委、政府举行了隆重的追悼大会。
“陈永红烈士的一生虽然只有19个春秋,但他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填写了一份合格的人生答卷,他谱写出革命战士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不惜献出自己一切的英雄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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