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人,1958年7月出生在桃源县龙潭公社楠木湾大队(今龙潭镇楠木湾村)。其父亲戴理国,退休前曾任湖南辰州矿业有限公司(原湘西金矿)安全环保科科长,母亲唐凤娥,桃源县龙潭镇楠木湾村村民。夫妻俩育有2子,戴志敏排行老二。
戴志敏从小就成长在一个团结和睦、艰苦朴素的家庭环境里。1965年9月,戴志敏启蒙读书时,随父在原湘西金矿职工子弟学校读完小学3年后,转回老家龙潭继续读完小学至高中毕业。在校期间,戴志敏就养成了积极向上、尊敬长辈、乐于助人、艰苦奋斗、一心为公的优良品德,为他日后成长为一名雷锋式的好战士打下了坚实基础。
戴志敏聪明能干,在学校校长和老师的心目中是一个品学兼优、吃苦耐劳的好学生。高中期间,各科成绩优异,任班上的团支部书记,学校一些比较重要的工作任务总是交给他。修学校,派他学驾船运物资;学校买了一台货车,又派他学开车,经常外出运回学校所需物资。一次,学校分工各班挖地基,由于土方任务重,为了不折不扣地完成学校分配的任务,他一直挖到深夜才收工,下班后,还要步行5公里才到家,但他毫无怨言。
他关心集体,一心为公,是个办事让人放心的好学生。有一次,学校派他负责打茶油,戴志敏将打好的茶油运回学校,过秤时,发现楂子数量与油的比例有问题,他马上找到油坊老板评理,要回了20多斤少给的茶油,为学校挽回了损失,受到学校总务主任和老师的一致好评。高中毕业后,村里派他去修两河口水库,管理工具、物资,当过秤员,他从不拿集体一草一木回家。
1976年10月,戴志敏得知县里正开展冬季征兵工作,便主动向大队、公社报了名,体检政审顺利过关,1976年12月被县人武部、县征兵办正式批准入伍。
入伍后,戴志敏被分配到陆军第42军125师373团3营炮兵连任战士。他对工作极端负责,埋头苦干。当文书时,连队没有通信员,打水、扫地、接待客人,他主动承担;取报送信,每次上下山往返4公里,他天天坚持,风雨无阻;到营部办事,途中要转两次车,还要步行10余公里,他总是当天办完,当天赶回。1978年5月,他左脚患指甲炎,又红又肿,行走十分艰难,仍坚持工作,直到脚肿得实在走不动了,才被连队领导强拉着住进医院。可是,他想到连队要进行实弹射击,有许多准备工作要做,在动完手术的第二天,就出院回到连队,坚持把打靶前的准备工作做好。
他热爱集体,廉洁奉公。当文书10个月,连队不少物资都由他经手,从不占一点便宜。个别干部想拿连队仓库的大板做家具,他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连队缺扫帚,他利用休息时间自己制作;种菜缺肥料,他冒雨挑大粪;节假日,他不是下伙房帮厨,就是到菜地劳动,再就是常到驻地附近火车站打扫卫生,同志们都说他是个“不知累的人”。
他关心同志,助人为乐。有的同志缺肥皂,他主动送去;有的同志鞋子破了,他把母亲邮来的两双布鞋送给了战友;有的新战士刚下连队没有饭碗,他自己掏钱替新战士买;冬天寒冷,他主动给战友们烧洗澡水、洗衣服;有的战友病了,他买来白糖,端上病号饭送到床前。
他热爱人民,时刻关心人民的疾苦。在公路上步行,他常在烂路上为群众推车拉车;他外出乘公共汽车,总是主动让座;在紧张的战备训练中,他也不忘人民群众的利益,积极带领全班战士利用训练间隙和休息时间,为驻地群众做好事。为保卫人民的生命财产,他总是挺身而出。1978年2月的一天午休时,营房附近山上突然起火,他听到紧急号声后,顾不得穿军装,就一阵猛跑,哪里危险到哪里,手脚烧起了血泡,坚持不下火线,直到把山火扑灭为止。
戴志敏苦练杀敌本领。他入伍后担任一炮手,为了尽快达到既快又准,适应实战需要,他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常常中午不休息,扛着炮到外面苦练,天天坚持。功夫不负有心人,15项专业技术训练和共同课目,有14项达到优等或“三会”。部队执行战略任务,到达边境地区后,他满怀对越南反动当局的刻骨仇恨,对祖国、对人民的无限忠诚和热爱,写了请战书,立下了“红色青春献给党,洒尽热血写春秋”的钢铁誓言。
连队进行临战训练,时间紧,条件差,他所带领班级新战士多,便将自己苦练军事技术的过硬本领手把手地教,给新战士耐心讲要领,反复作示范,在短短6天时间内,6名新战士都基本懂得了无后坐力炮的构造、性能、操炮技术和射击要领。排里进行计算、瞄准、装备改装比赛,他所带的7班取得全排比赛第1名。
戴志敏积极要求进步,多次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他因工作积极,军事技术过硬,所带班训练成绩突出,完成各项任务出色,1978年12月,经连队党支部大会讨论,一致同意戴志敏加入中国共产党,上级党委批准他为中共预备党员。
1979年1月,戴志敏所在部队驻在广西靠近越南边境的大新县太平公社公益大队黑水河畔,部队进入临战训练,随时奉命严惩越南侵略者。
1月4日,戴志敏和往常一样,带领全班战士进行训练。黑水河对岸那朝生产队,有3名6岁壮族女孩,在河边的竹排上玩耍。10点40分钟左右,两个名叫农金仙和农小妹的小孩不慎落水,另一个在竹排上大声哭喊呼救。正在组织训练的戴志敏听到呼救声后,毫不犹豫,立即高喊道:“快救人!……”拔腿就朝河边奔去,班里的6名新战士也紧紧跟上。戴志敏边跑边脱衣服,跑到河边第一个跳入40多米宽、4米多深的河中。他不顾水深流急,寒冷刺骨,向对岸40多米远的小孩落水处游去。新战士汤雄伟、陈辉哺、李国东也紧随其后跳入水中。戴志敏首先游近落水的农金仙,用力将小孩托出水面,送上竹排。转身又奋力游向农小妹。三个新战士也迅速跟了上来,汤雄伟帮助戴志敏将小孩托出水面。戴志敏看到汤雄伟因患感冒未愈,体力不支,游得很吃力,就一手抱住小孩,一手顶住汤雄伟的腰部,用力将他俩推上近岸。李国东水性差一些,还没游到岸边,眼看就要下沉。这时,戴志敏也已支持不住了,但见李国东有生命危险,又转身使尽全身力气,将李国东往岸边一推,李国东也脱离了危险。此时,戴志敏已精疲力竭,渐渐沉入水中。
3名新战士和连队其他战友以及群众10多人,潜入水中寻找,将戴志敏捞出水后,其呼吸已经停止,光荣牺牲,英勇地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农金仙、农小妹的几十名亲属极其悲痛,按壮族习俗为戴志敏隆重举行了葬礼。将戴志敏烈士的遗体安葬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太平乡公益大队被救女童家门口对面的一块草坪上,让子孙后代永不忘其恩德。
戴志敏生前所在的军、师、团领导,对戴志敏英勇献身的精神予以极大关注,及时整理上报了事迹材料。1979年1月6日,部队追认戴志敏为革命烈士,并给戴志敏追记一等功。第42军、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为戴志敏烈士举行了隆重的万人追悼大会。《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等报刊用大量篇幅报道了雷锋式的好战士——戴志敏同志的英雄事迹。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拍摄了长达35分钟的专题新闻纪录片,在全国各地影院放映。
1979年3月26日,中央军委向全军下发了《中央军委授予戴志敏同志“爱民模范”荣誉称号的命令》。命令中说:“为了表彰戴志敏同志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决定授予戴志敏同志‘爱民模范’的光荣称号,全军同志都要向戴志敏同志学习”,“以戴志敏同志为榜样,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提高警惕,加强战备,为保卫祖国,保卫四个现代化建设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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