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县人,男,汉族,1983年7月出生于南县明山头镇合垸村一个农民家庭。董步超在校读书期间,深受罗盛教、雷锋等英雄人物的影响。热爱劳动。生活俭朴,勤奋好学,助人为乐,深得乡邻和师生的赞誉。他每天放学回家就帮父母亲做家务,洗衣、做饭、扫地样样干。小小年纪,他学会了用牛耕田、施肥、播种、施农药等农活。1998年双抢期间,他父亲病倒了,全家4亩水田就是他用牛耕整出来的。家里收入少,生活不宽裕,董步超从不向父母提出过高的物质要求。除了学校统一制发的校服,他没有一套像样的衣服,他身上的衣服不是父亲穿旧了的,就是哥哥穿小了的。进入华阁镇中学以后,学校离家里比较远,每天往返有八、九公里路程。妈妈心疼他跑得辛苦,准备让他住校读书。为了给家里节省开支,董步超仍坚持每天来回跑。听说写完了的作业本泡在淘米水中能褪去墨迹,他就用这个办法节省买算术稿纸的钱。
董步超在家里是一个勤劳俭朴的好孩子,在学校则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学习认真,全面发展;他遵守学校纪律,作业工工整整,一丝不苟,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他热爱体育运动,坚持体育锻炼,在短跑、实心球投掷、跳远等方面成绩相当不错,被学校列为很有前途的体育苗子。他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干部”。
1998年5月6日,董步超吃完早饭匆匆赶去上学。他来到胡子口哑河渡口,看见同学们站在那里乱成一团。原来渡船已漂到河中心,而渡船老人又不在场。上课时间快到了,怎么办?董步超二话没说,脱下衣服跳入水中。初夏的早晨,水中寒气逼人,董步超全身被冻得通红。他把渡船拖到岸边,把同学们一个一个地送过了河。
1998年南县遭受特大洪水的袭击。7月25日晚上9时,明山头镇胡子口隔堤外的一个巴围子溃决,洪水向合垸村13组直冲过来。得知这一消息后,已上床入睡的董步超一个翻身跳下床,穿着背心短裤直奔最危险的决口处,帮助靠近决口的晏正邀家抢运家什,一趟又一趟,帮晏家把东西转移到大堤上。
1998年8月5日下午5时,胡子口哑河边有3个小孩在戏水玩耍,大男孩刘琼13岁,小男孩刘波10岁,小女孩董灿10岁。弟弟刘波坐在一充气的汽车内胎上,哥哥刘琼推着轮胎,哥俩互相浇水嬉戏,弟弟用手使劲向前划着。董灿见他俩玩得起劲,也加入了向刘波浇水的行列。不料董灿一失足,滑向4米多深的水中,接着刘琼也掉人深水中。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参加防汛刚换班回家的董步超听到对岸传来呼救的声音,他飞快地向河边奔去,看见小孩在水中挣扎,他顾不上脱衣一下跃入水中,救起了10岁的小孩董灿。这时坐在轮胎上的刘波还在哭喊着哥哥,董步超定睛一看,约15米处的刘琼在水中一起一伏。他对董灿说了声“快喊大人来”,随即扑向刘琼,他一个猛扎就救起了刘琼。就在救起刘琼的同时,弟弟刘波因心慌意乱,也一头栽入水中。大人尚未赶到,董步超心急如焚,他顾不上休息,再次向刘波落水的地方游去。由于体力消耗太大,董步超感到力不从心,他托起刘波,时起时伏,吃力地向岸边划去,15米、10米、5米,离岸2米远时,他憋足最后一口气,奋力将刘波推向了岸边。刘波得救了,可董步超终因体力不支沉入河底英勇牺牲!时年15岁。
董步超牺牲后,省电视台、县电视台、县报社进行了宣传报道。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南省委、省少年先锋队委员会授予董步超“舍己救人的少年英模”光荣称号。共青团南县县委追认董步超为共青团员,并发出了《关于向舍已救人的少年英模董步超同学学习的决定》。中共南县县委、南县人民政府授予董步超“抗洪功臣”光荣称号,并作出了向董步超等“抗洪功臣”学习的决定。2000年7月1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董步超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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