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人,1965年1月出生在南县茅草街镇一个农民家庭。那时候老百姓的生活都不富裕,他的童年是在贫困的年代度过的,但贫困的生活也培养了他坚韧不拔的意志。
夏石林六岁那年被送到游港乡太平村读小学,由于他努力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小学四年级时他就被推举为少先队中队长,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号召力。他带领本村的少先队员开展向雷锋叔叔学习的活动,为需要帮助的人做好事,村里四名五保户和两名残疾人是他们长期帮助的对象。他把12名少先队员分为三个学雷锋小组,长期为这六名帮扶对象挑水、扫地、洗被帐,还经常从自己家里拿来蔬菜送给五保户吃。村里有个71岁的五保户叫张二爹,行动不方便,生产队里将每年分给他的稻谷一次性交给乡打米厂,米厂按月发给他大米。从米厂到张二爹家有五里之遥。夏石林坚持每月为张二爹背回口粮,从小学四年级开始,一直坚持了三年。
夏石林带领同学们为老人做好事的行为,很快就被反映到太平村学校,他所在的少先队中队多次被学校评为学雷锋先进集体,他个人年年被评为学雷锋先进个人和三好学生。1980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南县航运子弟学校读书,因为家里人口多,生活贫困,为分担家庭困难,他不得不辍学回家。16岁那年他到南县航运公司参加工作,从此成了家里的主要劳动力,过早地担起了生活的重担。
在航运公司,他仍然乐于助人,经常跳到河里为别人的船只排除故障。有一年冬天,由于河里水少,一条运输船不幸搁浅了,如不能及时开走,就得等到来年涨水时才能开出来。夏石林看到这一情况,二话没说就跳到冰冷的水里,掏沙,推船,帮助船工把船只开了出来。
1982年10月,部队到南县征兵,听到这一消息,夏石林兴奋不已,他想参军报效祖国,又担心家里失去一位劳动力而会遭到父母的反对。为此,他想了好几天,最后才向父母亲提出了希望参军的想法,没想到竟得到了父母的赞成。经体检合格,夏石林如愿穿上了绿军装。临走时,父母嘱咐儿子在部队要好好干,要为家乡父老乡亲争光。
1983年春,夏石林来到通道侗族自治县武装警察中队服役。刚到部队时,他的训练科目成绩不是很理想。他决心苦练过硬本领,经常晚上等查完房后又爬起来锻炼,冬天忍受着严寒,夏天顶着酷暑,经过不断的苦练,终于练就了一身过硬的本领。由于他刻苦锻炼,工作积极,三年服役期间先后五次受到嘉奖,荣立三等功一次,并在全省武警军事技术比赛中取得了个人第二名的好成绩,荣获省武警总队授予的“优秀射手”光荣称号。1984年9月他光荣地加入了共青团组织。
1985年12月,夏石林从部队退役,被分配到怀化行署公安处刑侦大队任侦察员。在刑侦大队,他仍然保持着部队的优良作风,严格要求自己,并坚持苦练本领,在1986年的全省刑侦军事业务竞赛中,他以过硬的本领和顽强的毅力一举夺得擒敌、基本动作、配套对打、班队列组织指挥等四个第一名和一个第二名,为怀化地区赢得了荣誉。为此,他第二次荣立三等功。
“为了人民的利益,付出多大的牺牲,甚至是自己的生命,我都不吝惜”。这是夏石林写在1985年入党申请书上的誓言。他言行一致,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去做的。他知道,同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作斗争,如同战士上战场,牺牲是难免的。因此,他来到公安战线,下决心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公安战士,并请党组织对他进行严格的考验。
“我要是在斗争中牺牲了,你打算怎么办?”这是夏石林在热恋中对未婚妻提出的问题。夏石林认为,既然是真诚相爱,就应该襟怀坦白,好让对方有一个思想准备,这就是夏石林的性格。对于夏石林来说,只有一件事是重要的:热爱人民,维护社会治安。因此,哪里最艰苦,他就往哪里奔;哪里最需要他,他就往哪里冲;哪里最危险,他就在哪里战斗,从不考虑个人的安危。1986年5月15日下午6时许,靖州县城湘黔旅社发生了一起特大麻醉抢劫案,夏石林同志顾不上吃晚饭就展开了工作,直到第二天凌晨一点多钟,知道案犯已向怀化方向逃跑后,他又空着肚子连夜驱车赶到怀化。凌晨4点多种,在怀化火车站的茫茫人海里,他第一个发现了目标,并第一个冲了上去,在其他同志的配合下,终于将四名案犯抓获归案,为被害人挽回了全部损失。
1987年8月的一天,怀化火车站广场一次人数众多的流氓群体斗殴事件即将发生,一方人手一把菜刀,另一方人手一根棍棒,鼓着布满血丝的眼睛,双方在一步步接近,一场流氓斗殴流血事件一触即发。旅客们被紧张的气氛吓得远远地躲开了,盼着公安人员出面制止。就在这个危急时刻,身着便服的夏石林同志突然冲到这两伙人的中间:“都不许动手!我是公安处的。你们有什么事,随我到派出所去讲。”尽管当时只有夏石林孤身一人,但斗殴的双方都被他的虎胆豪气征服了,随夏石林到了派出所,事态迅速地被平息下来。
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中,以他为主破的大案要案共5起,他还协助他人破大案15起。在其他同志的配合下,他先后抓获3名抢劫杀人案犯和5名用麻醉手段作案的抢劫案犯。在反扒窃斗争中,他冲锋在前。在黄金缉私案中他勇挑重担,缴获走私黄金500多克和现金6万余元。
1988年3月29日下午4时许,怀化行署公安处刑侦大队侦察员夏石林、刘建江和靖州苗旅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刘作成等四人在靖州县城接到会同县金龙乡岩脚村有黄金走私线索的报告,刘副局长用电话向地区公安处刑侦大队汇报后,召集大家研究了侦察方案,指定该局刑侦处副队长李庆和带领夏石林、刘建江等人驱车前往侦察。30日零时许,夏石林等四名侦察员进入黄金倒卖处,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查缉走私黄金,走私案主犯向世恒及其纠集的一伙走私人员和歹徒暴力抗拒,抢走了李庆和的枪支、无线通话机和另一名侦察员的10200元现金。夏石林同志在其他侦察人员被分割围困的情况下,不顾个人安危,只身追赶抢走现金的歹徒。追赶途中,手持钢钎、木棒、铁刺、三角刮刀的凶犯杨芳保等10余人,见只有夏石林一人,便反过来追打夏石林,夏石林被钢钎、铁刺、石块击中腿部、头部,生命受到威胁,在多次口头警告和两次鸣枪示警无效的情况下,夏石林再次发出口头警告:“谁再敢上前,我就要开枪了。”随即向继续追打的案犯开枪自卫还击,击中一名案犯的腿部。夏石林同志在被犯罪分子追打的过程中,弹无虚发,四发子弹先后击中三名案犯的腿部和一名案犯的臀部。当夏石林枪中的子弹打完时,一名暴徒狂喊:“子弹打完了,冲呀!”“打死公安局的!”暴徒们乘势蜂拥而上,将夏石林摔倒在地,抢走枪支;凶犯杨芳保一刀扎下,夏石林躲闪不急,两个脸颊被穿了个对通,顿时血流如注,其他凶犯更是拳打脚踢,并挥舞手中凶器,往夏石林的头部和身上猛砸、猛打(事后勘验,明显的伤痕有37处)。夏石林同志面对这一伙穷凶极恶的暴徒,进行了英勇的搏斗,在生命垂危的时刻,他以惊人的毅力,从血泊里一跃而起,用石块砸伤了一名犯罪分子。终因寡不敌众和流血过多,夏石林在昏迷中被两名犯罪分子倒拖了150多米后壮烈牺牲。
4月2日,怀化行署为夏石林同志举行了隆重的追悼会,地委副书记黄杰臣同志为他致悼词。参加追悼会的有怀化地区的公安干警、学校的学生及很多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大家悼念他在短暂的一生里奏出了生命的强音。
1988年5月3日人民公安报以《侦察员夏石林英勇献身》为题报道了夏石林在反黄金走私斗争中的英雄事迹。
1988年4月6日湖南日报以《血染蓝盾,刑警楷模》为标题报道了夏石林的英雄事迹。
1988年5月5日法制日报以《侦查员夏石林以身殉职》为题报道了夏石林与黄金走私歹徒英勇搏斗的英雄事迹。
怀化地委、行署作出决定,号召全区干部、职工、广大群众向夏石林同志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追授他二级英雄模范光荣称号,共青团怀化地委授予他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根据夏石林同志生前的申请,中共怀化地区直属机关委员会追认他为中共正式党员。湖南省人民政府追认他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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