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保靖县人,原名黄自国,小名假假,土家族,1933年4月出生于保靖县迁陵镇团结街(现风筝坪社区)一个小商贩家庭,父母亲常年以小买小卖来维持生计。黄自泽从7岁起,在县城西门口私塾受启蒙教育,先后在竞择初小、迁陵高小、保靖县中、国立八中等学校学习,16岁初中毕业。因湘西“三·二”事变爆发,保靖县土匪聂鹏、黄佩予争权夺利,割据称雄,互相攻打县城,酿成“七进七出”兵祸而被迫缀学。
黄自泽从小生性刚强,不畏强暴,不信邪恶,爱打抱不平,为小伙伴和同学们所拥戴,且聪明好学,成绩优异,每次期末考试,均名列班级前茅。他每天放学回家后,除带弟妹外,还主动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深为父母喜爱。
黄自泽性格开朗,坚决反对封建礼教,特别是反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婚姻制度。17岁时,父母从永顺县为他择偶包办了他的婚姻终身大事,他以互不了解而拒绝,决不从命,父母坚持己见,严加训斥,可他仍软拖硬抗,据理力争,直到新中国新婚姻法贯彻实施后,才予解除。黄自泽对父母重男轻女、男尊女卑,不愿送妹妹读书的思想也进行了斗争,最终使妹妹得到了读书的机会,学习了许多知识。
1949年11月7日,保靖县和平解放,黄自泽热烈拥护新政府,积极参加地方工作。不久便任团结街治安员,并参加民兵组织,积极投入站岗放哨,维护治安,检举坏人坏事的清匪挤枪和镇压反革命等一系列斗争。解放湘西的解放军大部队进入四川省以后,当地残余的反动势力,组织“反共救国军”、“棒头团”等反动组织,妄图东山再起。他们到处造谣,说什么“共产党不久长”、“今天打里耶、明天进花垣,后天攻保靖”,一时风声鹤唳。但黄自泽毫不动摇,始终站在斗争的最前列。一次深更半夜,他在县城西门外十字路口站岗,发现5米远处有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影晃动,他不顾一切,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将此人拦腰抱住,经查问,方知是组织巡逻检查的县公安局长熊炳坤,当即得到熊局长“有胆量,是个好民兵”的表扬。后来街道上还编唱了一首“黑夜伸手不见掌,自泽放哨有胆量,单枪匹马冲上去,抓住一个熊局长”的通俗诗,赞扬他的胆量与勇敢。
1951年,黄自泽考入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永顺县支行银干班学习,结业后由组织上分配到湖南省古丈县支行工作。由于他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完成任务出色,1953年调往该县罗依溪储蓄所任副主任。1954年,他先后两次去湖南银校和地委党校学习政治业务,并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学习结业回县后,黄自泽被调往中共古丈县委组织部任干事,1955年2月,调任古丈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1958年10月,调中共古丈县默戎公社任党委副书记。黄自泽党性强,觉悟高,服从调动,听从安排,不论调到哪里,他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曾多次被评为州、县、社的模范干部,受到各级组织的多次表扬和奖励。1958年,全国大炼钢铁运动兴起,波及到了古丈县,全县兴起大炼钢铁运动,黄自泽兼任古丈县大溪炼铁厂厂长。他率领二百多名民工在深山密林、荆棘丛生、交通闭塞、条件极差的大溪建厂炼铁。同年10月5日,古丈县委在大溪炼铁厂召开现场会。中午时分,焙矿车间突然起火,一时风助火势,火仗风威,浓烟滚滚,火势越燃越旺。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黄自泽第一个冒着浓烟烈火冲进车间抢救国家物资。火焰烧着了他的衣服、头发、眉毛。但他仍奋不顾身,一次又一次地往返于大火之中抢出物资,当他最后一次冲进车间时,存放的两箱黄色炸药和40多发雷管突然爆炸,响声震天动地、山鸣谷应。黄自泽当即身负重伤,昏倒在地,经抢救出来,只见他血肉模糊,呼吸短促,但他还竭尽全力低声呼叫:“快救火,莫管我……”。最后终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而光荣牺牲,时年25岁。
黄自泽牺牲后,中共古丈县委、县政府召开了3000多人参加的追悼大会。对其生平业绩、优秀品德、高尚情操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表扬;同时发出通报,号召全县人民学习黄自泽勤勤恳恳,积极工作,爱护公物,抢救国家物资,勇于献身的革命精神,并以黄自泽为榜样,做好自已的本职工作。
1958年11月,保靖县人民委员会上报黄自泽的英勇事迹,被湖南省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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