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人,男。1967年4月出生在新化县西河镇一个叫双蹄的小山村。王文卫的父亲王在慈和母亲刘棉玉都是朴实厚道、勤劳节俭的农民,对王文卫起着良好的典范作用。王文卫的父母对子女要求严格,从小就进行忆苦思甜和革命传统教育,经常讲些做人的道理。孩子们取得成绩时,父母要他们不骄不躁;孩子们遇到困难挫折时,父母要他们经受考验;当别人有困难时,父母要他们去热情帮助,做一个像雷锋那样有益于人民的人……父母的言传身教,点点滴滴滋润着王文卫的心田。1986年11月,王文卫光荣入伍,不久被分配到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消防中队服役。他1988年在部队入党,当过战士、副班长、班长。当兵4年间,王文卫参加过灭火战斗150余次,抢险救援20多次,救助遇险群众9人次,多次受到省消防总队、常德市消防支队的嘉奖。1988年12月22日凌晨1时50分,石门县消防中队“119”值班室接到楚江镇澧滨路居民区打来火警电话,身患重感冒的王文卫不顾病体,主动请缨,随中队消防车及时赶到火灾现场,当时熊熊大火映红了整个居民区,300余户居民都在慌忙疏散,抢转物资。火场指挥员立即指挥立即展开灭火战斗,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他,协助中队干部迅速在西面展开两支水枪,一方面负责控制火势,一方面掩护官兵深入居民区抢救被困群众。在参战官兵强有力的掩护下,12名群众安全疏散。4时许,火势得到有效的控制,随着指挥员的命令,王文卫又迅速转移水枪阵地,靠前灭火,此时火场温度仍很高,烟雾呛人,灼热的气浪不时袭来,致使他手上、脖子多处烫伤。经过4个小时的战斗,大火终于被全部扑灭。
1990年3月,王文卫光荣退伍。退伍回乡后,王文卫继续保持部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街坊邻居谁家有难,他都给予帮助,特别是在救火方面,王文卫更是表现出一名消防战士的风格,不顾个人安危,次次冲锋在前。
2004年2月14日上午9时,新化县城龙凤酒家发生火灾,开车经过县城的王文卫将车停稳后,顾不得锁车门,火速赶到火灾现场参与救援灭火工作,受到消防大队领导和战士的高度评价,都说他消防技能过硬,不愧为一名消防老兵。
2005年3月,双蹄村王修贤家发生火灾,因火势太猛,其他村民都不敢上前,王文卫闻讯赶到后,凭着过硬的消防技能,只身冲进火海,将王修贤救出,后来王修贤因伤势太重病逝,家庭经济并不宽裕的王文卫又给他家捐款400元,受到了当地群众的高度赞扬。
2005年12月18日14:30,新化县上梅镇国泰家电超市发生特大火灾。退伍后长期在新化县上梅镇从事个体运输工作的王文卫本已谈妥一宗运输生意,准备前往湖北大冶。但听说有火情后,王文卫与同行数人迅速赶赴现场,当看到超市二楼还有人员被大火围困时,他不顾同行人员劝阻,拿起灭火器,奋不顾身冲入火海救人,最后被大火烧得面目全非,壮烈牺牲在救火现场。
王文卫同志牺牲后,《湖南日报》、《三湘都市报》、《潇湘晨报》、湖南卫视等新闻媒体相继报道了他的先进事迹。新化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王文卫同志见义勇为一等奖。2006年9月1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追认王文卫同志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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