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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汉桃
性别:
朝代: 近代
生卒年: 1963 -
籍贯: 湖南汉寿
概括语:  湖南省汉寿县人,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63年1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常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湖南省汉寿县人,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63年1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常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1981年9月至1983年7月在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学习;1983年7月至1987年11月在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区分局德山派出所工作,副科级侦査员;1987年11月至1998年7月在武陵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工作,曾担任大队长,正科级侦查员;1998年7月至2000年8月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英模班(公安管理专业)学习;2000年8月至今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工作,任支队长。

  王汉桃在担任刑警的18年里,亲自参加与破获的各类刑事案件达3000余起,其中重特大案件980余起,亲手承办各类打击对象1200多名,其中被判处死刑的有xx名。2000年组织安排他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担任支队长后,他带领全市600多名刑警努力拼搏,五年来发生的命案,破案率达98.4%,连续五年命案侦破名列全省第一,尤其是参与(组织)侦破了,“2000.9.1”张君大劫案“2002.11.11”投毒案等一批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件,并被公安部调往广东省研究指导投毒案侦破工作,为广东多起投毒案件的成功侦破发挥了突出作用,受到公安部、省公安厅的通报表彰,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从警22年来,王汉桃同志先后21次记功、嘉奖,其中1995年被评为常德市“十佳干警”、常德市“十大杰出青年’、常德市“劳动模范”、湖南省“青年文明标兵”,1996年被评为常德市首届民选“十佳人民公仆”、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1997年5月当选为湖南省党代会代表、湖南省青年联合会委员,1997年7月被公安部、人事部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光荣称号,1998年被评选为“湖南省十大杰出青年”、“湖南省十大杰出民警”,曾经两次到北京参加全国公安保卫战线英雄模范立功集体代表大会,三次受到胡锦涛、江泽民、李鹏、朱镕基、罗干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版权所有:湖南图书馆 2016年8月